广东省车位招标采购公告(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12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551/;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分拆拍卖标的物:广州市白云区东兴二街1、3、5、7、9、11号221车位;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41号119、122、127、128、132、163、164、177、147号车位;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70号162、167、190、1103、1104、170车位;实物现状详见《报告书》。 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分别如下: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1
广州市白云区东兴二街1、3、5、7、9、11号221车位
168392
20000
1600
2
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41号119车位
159992
20000
1500
3
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41号122车位
161672
20000
1600
4
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41号127车位
163352
20000
1600
5
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41号128车位
165032
20000
1600
6
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41号132车位
166712
20000
1600
7
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41号163车位
166712
20000
1600
8
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41号164车位
166712
20000
1600
9
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41号177车位
166712
20000
1600
10
广州市白云区梅岗路141号147车位
166712
20000
1600
11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70号162车位
173432
20000
1600
12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70号167车位
173432
20000
1600
13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70号190车位
176792
20000
1600
14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70号1103车位
181888
20000
1600
15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70号1104车位
165032
20000
1600
16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70号170车位
173432
20000
1600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暂无优先购买权人。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 四、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本次拍卖标的物不组织看样,请竞买人自行看样。京东拍卖(广东)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8-363-020、020-32620364】。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车位,为首先满足车位所在项目的业主需要,该小区业主对上述车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有小区业主参加竞拍,请在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申请行使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清场交付。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时实物状况与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税费依法各自承担(可自行询问税务局具体情况),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40567,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1)粤01执5353号”,以便法院查收] ,并在交齐拍卖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53。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