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业务招标采购公告(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



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717111-202309-213
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 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崔木煤矿到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宝二发电公司储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50,000
5. 发货地: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崔木煤矿
6. 到货地: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宝二发电公司储煤场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3-10-01 至 2023-12-31
9. 运距:118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3-09-27 16:22:20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运量:以托运方实际调运计划为准。二、结算:1.承运方持托运方确认的数量结算单,出具国家统一运输发票,经托运方核实后办理结算手续,每月或一个合同期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向承运方结付运费一次。2.质量考核2.1 按全月到厂加权热值 3800 千卡/千克为基准热值,较基准热值每降低 1 千卡/千克,从运费中扣款0.2 元/吨(若全月矿发加权热值低于该基准值,本条不予考核)。若供煤矿点煤质发生较大变化,可依据矿发实际煤质或煤炭采购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该基准热值。2.2 若承运商所运煤炭单车抽检热值比当日该矿点的到厂加权平均热值(含其他承运商拉运的煤炭)低134千卡/千克以上,则对运费按当日单车进厂煤量×(当日加权平均热值-134千卡/千克-当日单车抽检进厂热值)×当期合同(结算煤价+合同运价)×2/合同基准热值进行扣减。抽检不合格的批次不计入当日到厂加权热值。2.3 该矿点煤炭采购合同以矿发热值结算煤炭时,承运方当月所运煤炭进厂加权热值较矿发热值低100千卡/千克以上的,对承运方运费按以下原则考核:当月进厂煤量×(当月该矿点矿发加权平均热值-承运方当月到厂加权热值-100千卡/千克)×当期合同结算煤价/煤炭结算热值。2.4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在运输、接卸、采样、化验等环节发现煤质异常,承运方按该矿点结算煤价×异常煤量×3倍向甲方赔偿损失,从承运方的运费中扣除。发现承运方运煤车辆未贴封条、未打铅封、煤炭加水、所运煤炭水分大、矸石杂物多等其他情况,将依据甲方的《燃料管理制度》《汽车煤管理规定》考核处置。2.5 承运方在装车时认为矸石过多、水分过大或煤质不正常,需当时立即向矿方提出,同时向托运方报备并提供证据。2.6 若承运方合同期内多次出现其当日进厂加权热值较当日矿发热值低239千卡/千克以上的情况,或承运方全月进厂加权热值较当月矿发加权热值低134千卡/千克以上,托运方有权立即终止本承运合同、另行确定其他承运商承运,并将对比该矿点当日火车煤热值、其他单位当日到厂热值,根据具体原因决定是否冻结承运方12个月内在托运方全部线路的运输竞价资格。3.兑现率考核:由托运方提前向承运方下达后期调运计划,承运方应按托运方需要组织车辆运输。若因承运方原因无法完成计划运量,累计3天拉运兑现率低于托运方日调运计划的50%,托运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扣减当月运费3元/吨,并冻结承运方6个月内在托运方全部线路的运输竞价资格;累计5天拉运兑现率低于托运方日调运计划的50%,或累计10天拉运兑现率低于托运方日调运计划的90%,托运方有权扣除承运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其3年内在托运方全部运输线路的运输竞价资格。若因矿方生产或发货、托运方停止或减少采购、天气、道路、环保要求变化等原因造成的拉运量减少部分,不计入兑现率计算。三、车辆管理:1.承运方组织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托运方接卸条件及政府的环保、交通安全等要求,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司乘人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进入矿方装煤、托运方卸煤现场,要严格遵守矿方及托运方相关规章制度,现场作业要符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及现场具体要求,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运煤车辆车厢必须全程覆盖严密,进入托运方指定区域后方可揭开。运煤车辆在宝冯公路、运煤路、厂区的车速分别不得超过40、15、5公里/小时,避免扬尘及抛洒。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一经发现按该车次拉运量的5%进行扣罚。因承运方车辆在运输途中造成煤炭抛洒、扬尘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全部由承运方承担。2.承运方对所运煤炭的数量、质量负全责,并无条件接受托运方监督。承运方车辆在运输中发生故障、事故等需较长时间停留时,需当时立即向托运方报备并提供证据。承运方必须按托运方要求提供所有运煤车辆有效完备的行车轨迹等信息,否则托运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四、计量方式:1.承运数量以托运方到厂汽车衡计量的数值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2.数量考核:矿发量与到厂验收量的差额,属于1%途耗之内和托运方扣矸、扣水的量,承运方按损失的煤量×煤价进行赔偿;若途耗大于1%而承运方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差额损失由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或有证据证明承运方车辆有掺杂使假、压磅、撬磅、煤场放水、偷换煤、私下将煤卖给第三方等行为,承运方按损失煤量×该矿点结算煤价×3倍向托运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时,托运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承运方3年内在托运方全部运输线路的运输竞价资格、将承运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3.对到厂验收量大于矿发量、承运方不能说明原因的超差吨位,托运方有权拒绝结算。4.承运方不得另行采购燃煤来弥补矿发量与到厂量之间的煤量损耗差。5.若供货方书面说明由于其生产、装运原因造成承运方装运煤炭较湿或含有矸石、煤泥等杂物,被托运方进行了扣吨处理的,承运方的扣吨煤量不予考核。托运方对运煤车辆扣杂质、扣水分、现场处罚司机不良行为扣吨位数量等,均不算作承运方运输煤量。五、其他约定1.合同期内如遇冬季雨雪天气、运输路况或运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等不可抗因素,承运方提出调整运价的,须经托运方同意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重新确定运价和承运公司,在此之前承运方不得以此为由停止运输。若承运方继续中标,双方另行签订煤炭承运补充协议。2.本合同签订后仅限于双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煤炭承运业务,双方均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转移至第三方。对于该合同范围外承运方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发生第三方强行向托运方主张权利并造成托运方经济损失,由承运方全额赔偿。3.承运中出现的其他有关情况,承运方有权按照本公司《燃料管理制度》《汽车煤管理规定》等厂内制度处置。4.承运方或其运输车辆因偷换煤等行为涉嫌犯罪的,托运方将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将承运方及运输车辆移交司法处置。六、投标保证金1.招标单位收取投标保证金是为免除因报价方不履行诺言或违反竞价过程有关规定而对自身造成的风险。运输单位参加投标即视为同意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2.本次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贰拾万元整)。投标单位须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从其基本帐户将保证金转入招标方以下帐户(对公账户转入,并将转款凭证备发至招标方联系人);未按要求时间缴纳足额保证金的,取消其评标资格;前期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余额少于20万元的,需补足差额。未中标的可在下个月书面申请,按退款流程退还保证金。收款单位:大唐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宝鸡高新开发区支行帐号:6105 0162 8908 0000 00653.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4.由于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承运单位,承运方可根据具体原因有权扣除相应投标保证金。七、履约保证金1.投标单位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是为保证中标单位如约完成本次运输业务而为招标单位提供的履约担保。投标即视为同意有关履约保证金的约定。2.若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按要求正常履约,双方对结算等无疑义的,次月可提出书面申请,履约保证金按退款流程全额返还。3.中标单位在履约中无法满足招标方的拉运需求,兑现率过低,则按合同约定扣罚履约保证金;4.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招标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其他不良影响,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在招标单位规定时间内(启动该矿点前三日)签订煤炭承运合同,或招标方要求启动运输后,投标方拖延超过三日;(2)因承运车辆排放标准不符合要求、未加盖篷布发生煤炭抛洒、扬尘等,造成托运方受到环保部门通报或其他处罚的;(3)投标方运输管理不到位,发生掺杂使假或在运输验收等环节发现异常煤、压磅、撬磅、煤场放水、偷换煤、私下将煤卖给第三方,以及相互之间哄抬运价、扰乱市场且处理不力等不良行为的;(4)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造成招标方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或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或其他处罚的;(5)不遵守煤矿有关规定,致使发生运输管理纠纷,造成拉运矿点停止3天以上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恐吓相关工作人员的;(7)中标单位的其他行为造成招标单位经济损失,以及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其他情况。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曹晓卫
3. 联系电话:15891199618
六、备注

竞拍模式简介: 供应方应在公告公示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向采购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将相应信息上传至平台,在平台填写竞价保证金缴纳情况相关信息。在公示期结束后2小时内经采购方确认收到后,相应供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竞拍。竞拍时间不少于60分钟,系统实时公开显示低于最高限价的当前最低报价,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由采购方设定,但不能小于0.01元/吨或0.01元/吨公里;在竞拍时间结束前300秒开始倒计时,期间若有报价低于当前公示最低价,报价自动开启延时300秒,重新倒计时;以此类推,直至当轮300秒内没有更低报价产生,竞拍结束。
1.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
2.承运商参与投标,即认为认可本招标公告中有关计算、考核、计量、车辆管理及保证金等约定,若有异议请勿投标。
3.因招标方入库变化的可能,请投标时与宝鸡发电公司NCYD-717133-202309-214同步投标,并保持一致。

七、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承运业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