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产整体招租 房产租赁招标采购公告(重庆市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中心2023)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100号(圣地阳光)综合楼9-1、9-2、9-3、9-4、9-5、9-6、9-7号房产(共计634.69㎡)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100号(圣地阳光)综合楼9-1、9-2、9-3、9-4、9-5、9-6、9-7号房产(共计634.69㎡)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202309001640
租赁底价
3.3638 万元/月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0-07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10-18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

 

标的简况

 

招租方简况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100号(圣地阳光)综合楼9-1、9-2、9-3、9-4、9-5、9-6、9-7号房产(共计634.69㎡)整体招租

坐落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100号(圣地阳光)综合楼9-1、9-2、9-3、9-4、9-5、9-6、9-7
楼盘名称
圣地阳光

租赁底价
3.3638 万元/月
租赁期限(年)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
招租用途
办公

产权证号
渝(2022)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90381号、渝(2022)渝北区不动产权 第000490384号、渝(2022)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90385号、渝(2022)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90377号、渝(2022)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90387号、渝(2022)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91499号、渝(2022)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490388号

楼层
9
结构
钢筋混凝土

房屋证载用途
办公
房屋建筑面积
证载面积共计634.69㎡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全额收取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是否存在租赁

原租赁期至
2023-10-18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重庆展华评报字[2022]第0417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2022-10-09

标的踏勘联系人
郑恒姮
联系电话
63895168、13808300083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市党政专用通信服务中心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市专用通信局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挂牌期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及按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在挂牌期内未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装修及管道建设情况;(2)标的装修现状为简装,且内部已全部打通;(3)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4)标的是否通水、电、气、通讯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8、除第7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9、本项目交易价款由招租方出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10、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1、备查资料:房屋租赁合同、评估报告、产权证。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陆盼盼
联系电话
023-63153657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一路100号(圣地阳光)综合楼9-1、9-2、9-3、9-4、9-5、9-6、9-7号房产(共计634.69㎡)整体招租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下列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抵押等情况。第二条租赁期限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免租期为_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第三条租金1.该房屋月租金单价为:元/平方米,月租金人民币_元(大写:人民币),每_收取一次,先缴房租后使用,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首次租金,以后租金须在上个收费周期到期前_个工作日交付。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未付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非税收入缴款书付清租金后,甲方按财政1/5部门规定向乙方出具非税收入票据作为收款凭证。3.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管理、卫生、垃圾处置等一切费用,以及涉及到房屋租赁的工商、税务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4.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作为乙方签订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且无违约情形,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第四条房屋用途1.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遵守该房屋所在街道社区、国家执法机关和小区物业的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政策和文明规范,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对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2.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或整体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五条经营责任乙方若利用该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应取得国家法律许可和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证照,严格遵守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应文明经营、依法经营,乙方经营活动导致的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民事、刑事、行政等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第六条安全责任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可能对房屋结构产生影响的设备,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擅自搭建、扩建、改建、增设等行为,造成该房屋损坏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2/5和经济赔偿责任。2.租赁期内乙方为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对该房屋的安全和在该房屋内活动的人员行为负全部责任。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高空抛物坠物、防摔等的管理职责,不做危及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如租赁期间因上述原因发生财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3.乙方应当做到安全用电,不准私拉、私搭电线,不能使用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的大功率用电设备,禁止在室内为电动车、大容量电池充电,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管制的物品,若因乙方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人员管理乙方应当加强在该房屋内活动的人员管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街道社区和管理部门规定做好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的人员管理。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内甲方若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检修,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因该房屋本身结构、自然老化等原因造成的损坏、漏水等,由甲方负责维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或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该房屋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必须缴清所有相关费用,并将该房屋按期交还甲方后,甲方则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若甲方有出租意愿和出租计划,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公开招租平台机构规定的优先权。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3/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不向乙方退还已缴纳房屋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的;2.擅自拆改该房屋结构或改变该房屋用途的;3.拖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4.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5.故意损坏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信守承诺。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签订终止合同书前,本合同有效。因乙方原因导致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如因政府行为、国家建设、政策法规等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给予理解与配合,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赔偿或补偿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费,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毁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如实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出租、查封、扣押或存在产权纠纷等,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履约保证金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服务中心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3%向乙方加收违约金。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或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4/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整体招租 房产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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