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商服用地招标采购公告(灵武市人民法院2023)



变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10时(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灵武市宁东鸿建现代城6栋7层712号房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3)宁0181执恢104号

房屋产权证
06002101号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标的所有人
宁夏XXXX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高档公寓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使用权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无租赁

过户情况
根据相关单位部门答复为准

朝向
面西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有查封

抵押
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评估报告电子扫描件》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61.13平方米

装修情况
毛坯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房屋所在楼层
7层,总层数为11层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178072元

其他费用情况
所欠物业费、取暖费、水电气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备注
有关标的物其他详情如附件评估报告内容所示

拍卖咨询
预约看样咨询电话:4008-284-666(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变卖价: 99720.32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三、咨询时间:自2023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3年12月22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除外)。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本院挂网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按本公告内看样时间亲自参加本院组织的集中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交易税、费、金等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如被执行人所需承担的税、费无法从拍卖价款中扣除,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将所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灵武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农场支行,账号:6228401207109452562,开户银联号:103871032109)。本院在变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竞拍人凭相关身份材料到灵武市人民法院(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变卖款收据,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过户手续。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8-284-666(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西侧
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
※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上查询。

灵武市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商服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