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梯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营中心2023)


广州市天河区广利路73号东洲大厦A座903房出租项目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广州市天河区广利路73号东洲大厦A座903房出租项目
【广交所挂牌项目】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利路73号东洲大厦A座903房
项目编号:GZ2023FG202313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107.4793 ㎡

截止时间:2023-10-18
租赁期限:3 年

出租用途: 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特  色:繁华商圈,交通便利,小区管理,电梯房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第5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广利路73号东洲大厦A座903房
标的所在区域
天河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107.4793 平方米
租赁期限
3 年

出租面积描述

免租期限


特色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小区管理,电梯房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广州市不动产权证

权证编号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28182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107.4793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住宅

产权人(业主姓名)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0-12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且至少1个意向方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交易条件

1.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否则,愿意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6%。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15672.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816311,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在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前)必须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3、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的现有质量、现状和指定的用途出租,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2、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出租标的出租期末年3个月月租金数额的押金。3、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房屋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房屋时,出租方不予任何补偿。4、承租方如须办理居住证的,须自行了解办理流程,如依法应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并只承担办理过程中出具相关手续的协助义务,所出具的手续仅限于必须且能够由出租方出具的相关手续,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件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押金不予退还。5、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6、其他详见公开附件《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 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2、自然人应提交:(1)意向方身份证;(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本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营中心

出租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何小姐、刘先生

联系方式
020-89160737、89160736

附件材料

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
查看附件信息

与精选项目比较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穗租备号出租人(甲方):广州市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营中心证件类型:事业单位法人证证号:12440103455417531J联系电话:81020241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7号3楼租金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账户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营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路支行账号:44001450603053001754保证金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账户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营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路支行账号:44001450603053001754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承租权拍卖,就物业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物业的情况(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广州市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区用途使用,建筑面积_平方米,占地面积_平方米。(二)物业权属状况:(三)如乙方租用甲方物业作住宅用途,居住人数限人,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四)如乙方租用甲方物业作住宅用途,本合同中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二点内容为无效条款。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一)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元,并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限月租金(人民币)月租金(人民币)租赁期限小写大写年月日至年月日¥元年月日至年月日¥元年月日至年月日¥元年月日至年月日¥元年月日至年月日¥元2/8(二)租赁期限:5年,自年月_日至年月日止。(三)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5日前结清本月租金,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应出具发票给乙方。乙方于合同签订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单方上调物业租金。(四)押金:元,乙方于合同签订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在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下,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物业附属物品、设施损毁赔偿金等)并依约腾退完成时,甲方应同时将押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第三条物业交付、返还及腾退(一)如乙方为原租户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即为物业交付日。如乙方非原租户,物业交付日以原承租户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乙方的租金起始计算日为物业实际交付日,合同期可按实际交付日顺延补足合同起始日至实际交付日的时间,实际交付日可另行在本合同第十二条的“双方约定其他事项”中注明,每年的租金递增计算按实际交付日重新计算为准。原承租户未退场导致乙方不能交付物业时,甲乙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甲方交付物业,或双方可终止本次交易。(二)物业交付,乙方需认真查验物业现状后办理交接手续,如物业质量出现问题需甲方维修后再行交付的,可待甲方维修后再行交付,物业交付后的物业维修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物业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物业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甲方返还押金后即腾退完成。3/8(三)乙方在腾退物业前应对物业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处理,乙方腾退物业后,乙方遗留在物业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四)乙方承诺在合同到期日,把该物业完好交还给甲方,租赁期内对该物业所投入的装修及改造项目不作拆除,甲方对乙方装修及改造不作补偿。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一)在物业实际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清缴。(二)物业实际交付日后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及日常设施维护由乙方承担,物业基建设施(结构损坏、墙身开裂、给排水设施损坏)维修费由甲方承担。(三)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五条证照申办乙方需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二次消防验收合格和各类开业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申办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上述开业证照或行政许可能否办理、二次消防能否验收等风险需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甲方、广州产权交易所不作担保(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办理证照所需相关资料,以现时甲方可提供的资料为准,如甲方无法提供的,所有办证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未办理好开业所需手续前乙方不得开业,如乙方无照经营,甲方可无条件解除租赁关系及收回上述出租标的承租权,乙方投入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与乙方解除租赁关系,乙方需支付实际交付日至甲方收回日期间本《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给甲方,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作退回。甲方、广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并不得据此追究甲方、广州产权交易所的任何责任。第六条物业维护及维修4/8(一)甲方应保证物业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物业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物业用途合理使用物业。(二)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物业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物业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2.若乙方需要对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装修方案(装修内容:包括消防、环保、供水、供电等方面,含安全管理方案、人员配置及消防、治安预案、置换或整改装修标准等),待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装修,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3.对于物业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物业交接后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4.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致使物业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日常管理(一)乙方需做好该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承担防火、防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环境综合管理等责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在该物业内非法存放武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违禁物品。如发生一切安全或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损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二)如乙方租用甲方物业作为经营场所,乙方需诚信守法经营,不得在甲方物业场所内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如在甲方日常检查和执法部门查实乙方属于违法经营、活动,甲方可无条件解除租赁关系及收回上述出租标的承租权,乙方投入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与乙方解除租赁关系,乙方需支付实际交付日至甲方收回日期间本《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给甲方,租金履5/8约保证金不作退回。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三)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日常检查、维护、维修、保洁等工作。第八条转租本物业不得转租。第九条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1.迟延交付物业逾6600日的;2.交付的物业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3.故意隐满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物业:1.欠缴租金或各类费用逾30日的;2.擅自将物业转租给第三人、改变物业用途或拆改变动损坏物业主体结构的;3.利用物业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故意隐满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乙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二)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当期应付租金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至乙方付清租金之日止。6/8(三)乙方擅自将物业转租给第三人、改变物业用途、拆改变动损坏物业主体结构,或利用物业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物业损坏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下列(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二)向租赁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如因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需要,需要甲方将本租赁物业及合同整体移交新管理单位的,由新管理单位承接本合同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附件共_份,具体为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广州产权交易所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7/8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