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2023)


拍卖公告
    受委托,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10月18日9时至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开展公开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拖柴土路(金投新城印象A、B段商业)共计21处商业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具体情况如下:
   
   
    竞买保证金15000元/标的,增价幅度:200元。
    注:
    1、买受人在竞得标的后,须诚信、守法经营,不得损坏标的物,不得从事KTV等有高噪音、高污染行业;不得从事涉黄、涉毒以及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有禁止性规定的经营项目。买受人所有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部门的规定,且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买受人对其经营项目负责,与委托人、产权交易中心和拍卖人无关;
    2、委托人为买受人提供3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3年总租期,装修期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买受人仍需按规缴纳),标的的租赁起止时间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本次租赁权的拍卖以单年租金进行竞价(即单年的租金为起拍价进行竞价,最终的成交价为三年总租金)。
    二、拍卖时间安排、报名流程
    (1)按委托人要求,如果标的流拍,流拍的标的将进行延期拍卖(挂牌),最多11个周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3)意向竞买人需在2023年10月17日前与我们办理竞买手续,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4)意向竞买人须在2023年10月17日17时前向以下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
    户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859 0188 0000 1203 9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北支行
    (5)拍卖方式:网络竞价。竞买人自行在中拍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竞买手续办理完毕后予以竞价授权。
    (6)竞价网址:中拍平台(网址:
    三、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
    四、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联系方式:张经理 17798358989  0716-8525550
    项经理 13972348880
    宋经理 19971289091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塔桥北路义乌小商品城一期6栋14楼
                   荆州市沙市区塔桥北路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公告网址:
     荆州产权交易网:http://www.jzcqzx.com/
    中国商报网:(http://www.zgswcn.com/)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特别提示
1、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以免引发争议或诉讼。
2、竞买人在报名前须自行查勘了解标的详细情况,须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在位置、户型格局、配套设施以及可经营范围等情况,竞买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和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完成了对转让标的的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转让标的所有风险、瑕疵,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向委托人及交易机构(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拍卖人(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
4、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拍品简介
位于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拖柴土路(金投新城印象A、B段商业)共计21处商业房地产三年租赁经营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
建筑面积(㎡)
起拍价 (元/年)

1
金投·新城印象A段101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7
31620

2
金投·新城印象A段102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7
30113

3
金投·新城印象A段103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30.59
31342

4
金投·新城印象A段104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7
30113

5
金投·新城印象A段105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7
31620

6
金投·新城印象A段106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7
31620

7
金投·新城印象A段107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7
33124

8
金投·新城印象A段108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30.59
34476

9
金投·新城印象A段109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7
34632

10
金投·新城印象B段101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2
34620

11
金投·新城印象B段102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2
34620

12
金投·新城印象B段103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9.68
34236

13
金投·新城印象B段104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2
31608

14
金投·新城印象B段105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2
30101

15
金投·新城印象B段106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2
30101

16
金投·新城印象B段107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2
30101

17
金投·新城印象B段108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30.54
31332

18
金投·新城印象B段109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2
30101

19
金投·新城印象B段110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2
31608

20
金投·新城印象B段111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30.54
34464

21
金投·新城印象B段112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
125.42
33111

竞买保证金15000元/标的,增价幅度:200元。
注:
1、买受人在竞得标的后,须诚信、守法经营,不得损坏标的物,不得从事KTV等有高噪音、高污染行业;不得从事涉黄、涉毒以及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有禁止性规定的经营项目。买受人所有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部门的规定,且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买受人对其经营项目负责,与委托人、产权交易中心和拍卖人无关;
2、委托人为买受人提供3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3年总租期,装修期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买受人仍需按规缴纳),标的的租赁起止时间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本次租赁权的拍卖以单年租金进行竞价(即单年的租金为起拍价进行竞价,最终的成交价为三年总租金)。
三、拍品须知
1、交易机构和拍卖人对标的所作的描述是依据委托人提供的标的相关资料中载明的数据和信息,仅供参考。
2、委托人为买受人提供3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3年总租期,装修期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买受人仍需按规缴纳),标的的租赁起止时间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出租房屋物业费2元/平。
4、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期内无涨幅。
5、每处商铺分别收取履约保证金15000元/间,《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由买受人一次性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由委托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买受人。
6、委托人对买受人开具租金发票。
7、买受人在竞得标的后,须诚信、守法经营,不得损坏标的物,不得从事KTV等有高噪音、高污染行业;不得从事涉黄、涉毒以及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有禁止性规定的经营项目。买受人所有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部门的规定,且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买受人对其经营项目负责,与委托人、产权交易中心和拍卖人无关。
7、标的是以现状出租,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书》(鄂嘉房估字[2023]JZ019号)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8、在下一个租金缴纳周期开始前3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委托人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若买受人自下一个周期开始计算起,仍未支付租金累计达2个月,委托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9、本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房屋实际用途为商业,未经委托人同意:
①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委托人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买受人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房屋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委托人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委托人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③买受人在租赁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委托人按约定将房屋交给买受人后,买受人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买受人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1、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由买受人负责,因管理不善所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2、意向竞买人须承诺按时交纳租金和按约定应当由买受人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13、租赁期间,买受人应合理使用所承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门、窗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买受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14、买受人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15、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买受人应向委托人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买受人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委托人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原貌。未经委托人同意留存的物品,委托人有权处置。
1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7、意向竞买人应完全认可由湖北嘉信达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报告书(鄂嘉房估字[2023]JZ019)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18、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四、交易流程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成交价的0.15%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2、买受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缴纳至交易机构账户:
户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859 0188 0000 1203 9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北支行
五、有关说明事项
1、交易机构、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竞价开始前暂缓、中止拍卖程序或撤回拍卖,竞买人必须承诺无条件认可。交易机构、拍卖人不承担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2、竞买人应在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后、对《竞买须知》披露的内容不持异议,自愿遵守《竞买须知》的相关规定。
六、竞价规则
拍卖方式: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报价期结束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若无竞买人应价致使标的未能成交的,则视为竞买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网络拍卖的自由竞价时间为2小时。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后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结束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竞价设备
竞买人应在正式竞价开始前,保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能够持续正常运行。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应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八、相关责任
网络拍卖系统因不可抗力、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如发生下列情形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未认真阅读或及时关注网络拍卖活动相关信息的;
2、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的;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网络异常及开启无关应用软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因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互联网环境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良竞价后果等情况的;
5、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网站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网络拍卖竞买的。
九、违约责任
如意向竞买人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确定为买受人后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后未按约定付清拍卖成交价款的,均构成违约,交易机构、拍卖人有权收回标的,并依法追究买受人的如下违约责任:
1、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2、支付本次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
3、若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由违约者补足差额;
4、造成其他损失的,买受人应当赔偿。
十、竞价中止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网络竞价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等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竞价中止,则当场网络竞价结果无效,由交易机构、拍卖人当即通知竞买人另择日期重新进行网络竞价,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
 
 
 
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标的介绍

序号标的建筑面积(m)起拍价(元/年)l金投·新城印象A段101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7316202金投·新城印象A段102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7301133金投·新城印象A段103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30.59313424金投·新城印象A段104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7301135金投·新城印象A段105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7316206金投·新城印象A段106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7316207金投·新城印象A段107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7331248金投·新城印象A段108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30.59344769金投·新城印象A段109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73463210金投·新城印象B段101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23462011金投·新城印象B段102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23462012金投·新城印象B段103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9.683423613金投·新城印象B段104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23160814金投·新城印象B段105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23010115金投·新城印象B段106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23010116金投·新城印象B段107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23010117金投·新城印象B段108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30.543133218金投·新城印象B段109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23010119金投·新城印象B段110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23160820金投·新城印象B段111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30.543446421金投·新城印象B段112号商铺三年租赁经营权125.4233111拍卖周期拍卖时间报名截止时间1.2023年8月31日9时-11时2023年8月30日17时2.2023年9月8日9时-11时2023年9月7日17时3.2023年9月16日9时-11时2023年9月15日17时4.2023年9月26日9时-11时2023年9月25日17时5.2023年10月10日9时-11时2023年10月9日17时6.2023年10月18日9时-11时2023年10月17日17时7.2023年10月26日9时-11时2023年10月25日17时8.2023年11月3日9时-11时2023年11月2日17时9.2023年11月11日9时-11时2023年11月10日17时10.2023年11月21日9时-11时2023年11月20日17时11.2023年11月29日9时-11时2023年11月28日17时金投·新城印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