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招标采购公告(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2023)



(2016)渝0105民破7号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拍卖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应收款和其他应收账款一批的公告

拍卖公告
 
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11月9日10时至2023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监督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整体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款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确定标的价值。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有意购买者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竞买人对标的及相关实物以及周边现状的知晓和认可,相关责任自负。
 
二、破产标的: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应收款和其他应收账款一批。
(一)拍卖标的:根据所附明细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显示:
1、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应收账款共计52笔,清查审计值为13755782.93元。应收账款为管理人根据接管到的账册资料进行审计而得出。根据附件显示,业务内容为房屋租金和房款。
2、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其他应收款17笔,清查审计值共计61656688.17元。其他应收账款为管理人根据接管到的账册资料进行审计而得出。根据附件显示,业务内容为借款、备用金、保证金、购车保证金、押金、预存电费、PVC质量保证金、广告制作费、POS机保证金、POS机押金。
3、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预付款项共计3笔,清查审计值为3080000元。预付款为管理人根据接管到的账册资料进行审计而得出。根据附件显示,业务内容为预存电费、往业账、策划费。
 
标的审计基准日为2016年7月7日。具体明细请参考附件。
 
特别注意:
1、拍卖标的相关信息介绍来源于管理人提供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审计报告》。其中附件中《审计报告》部分内容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标的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所载内容为准。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2、标的所附附件信息不能确定是否与标的现状一致。以上标的情况介绍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信息与描述时不符,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清查审计值:7849.24711万元,起拍价:5023.518151万元,保证金:502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现状及瑕疵提示: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项目的情况、现状和瑕疵,然后再参加竞拍,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标的存在以下提及和未提及的瑕疵,相关瑕疵由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了解,查验、评估风险。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标的交付时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瑕疵风险,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1、标的公示信息均为参考,不作为最终交付的依据。若拍卖成交后,标的相关信息与拍卖公示信息有出入,以最终标的信息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退补。 
 
2、标的现状:
(1)管理人不确保对应的欠款单位或个人的联系方式为有效联系方式。不确保对应的单位或个人存在不存在,或已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标的款项涉及相关的财务资料可联系管理人查看,但管理人不确保标的所涉及款项所对应财务资料完备和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标的可能存在部分履行、执行不能、无法执行、被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对应的欠款单位或个人可能存在履行能力瑕疵等情形;以及无法变更执行申请主体等风险。
(4)标的物金额因不确定是否已进行对账结算,仅为账面记载的金额。因资产所有人账册资料不全面,可能存在因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而导致的标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瑕疵,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真实、不合法的情况
(5)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债权存在争议的现状。
 
3、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该瑕疵和风险将导致标的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其中附件中《审计报告》部分内容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标的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所载内容为准。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2)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3)不确保标的物所对应的合同、订单、支付凭证、财务资料完备无缺失。
(4)根据《审计报告》显示,应收账款业务内容为房屋租金和房款。其他应收款业务内容为借款、备用金、保证金、购车保证金、押金、预存电费、PVC质量保证金、广告制作费、POS机保证金、POS机押金。预付款业务内容为预存电费、往业账、策划费。不确定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是否已开具对应发票,拍卖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落实以上情况,若需开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资产所有人、管理人概不负责发票事宜。
(5)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对外债权是否合法有效成立,债权数额是否正确,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债权最终能被有效确认的数额,债权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等不确定性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评估、判断和承担,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6)标的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就标的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标的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标的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被转让,或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本次拍卖标的为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债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的具体情况、该标的对应的债务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产状况、负债情况等,未作了解或核实的,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提请竞买人注意:
1、其中附件中《审计报告》部分内容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标的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所载内容为准。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2、标的存在上述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任何拍卖标的物涉及的应收债权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提出解除拍卖或减少支付拍卖成交款的要求,或主张任何赔偿。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标的过户及税费、欠费的办理和承担:
(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标的物转让等涉及的税费及其征收程序)
(2)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的交纳及办理均由买受人自行完成,管理人予以配合。
标的范围内若涉及到与标的相关的已知和未知的所有欠费及办理手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违约金、资产所有人应承担的税费金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相关费用,并自行完成涉及到与标的所有相关的手续。
2、交付情况:在买受人全额支付完拍卖成交款项和按规定支付完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管理人对标的物按现状进行书面交付,拍卖公告中涉及标的物的相关数据情况仅供参考,最终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及现状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情况及现状为准。
(1)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书面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若与本公告载明的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如有其它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2)管理人将出具相关文件对标的物按标的现状进行书面交付。即:管理人将持有的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记载有关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的财务账页及后附凭证(原始凭证并不完整,最终以管理人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移交给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交付义务。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
 
3、若标的物中涉及保全事宜,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解除保全的相关手续。
4、资产所有人、管理人、法院、拍卖公司不对标的物的金额、现状、瑕疵等情况负责,不提供退换货等服务。无论买受人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资产所有人、管理人、法院、拍卖公司不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5、如有其他瑕疵,由竞买人自行向管理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他相关涉事机构、个人等了解,现场查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6、因标的为破产性质,标的成交后,资产所有人、管理人不提供发票。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邓律师,联系方式:117723645868)。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1周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除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主体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于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前1周与管理人联系。
 
四、管理人已委托重庆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在破产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请联系汇融拍卖呼叫中心:400-100-2958。
 
五、拍卖方式:
1、本次破产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破产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破产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破产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说明:
1、关于拍卖时应注意的问题及瑕疵情况: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带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进行拍卖。
(2)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法院、管理人和拍卖公司不能保证该标的还可能存在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法院、管理人和拍卖公司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 拍卖若成交,标的由管理人进行交付。
2、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审计报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1周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债权转让通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标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管理人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46010100101713010)。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处置或进行以物抵债。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五)淘宝网在本次拍卖将另行向买受人收取软件服务费,因此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自行查阅淘宝网司法拍卖关于软件服务费收取比例及方式的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汇融拍卖呼叫中心:400-100-2958
汇融拍卖官网:www.rongtime.net
汇融拍卖APP
汇融拍卖微信公众号
汇融拍卖手机门户网站
管理人咨询电话:邓律师17723645868      
法院监督电话:023-6771935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东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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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管理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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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东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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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变价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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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审计基准日:2016年7月7日
审计基准日:2016年7月7日
审计基准日:2016年7月7日
审计基准日:2016年7月7日

被审计单位: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
被审计单位: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元

序号
欠款单位或个人名称(结算对象)
业务内容
类别
清查审计值

1
陈然
借款
个人向公司借款
4522040

2
蒋宗泉
借款
个人向公司借款
2000000

3
潘贤裴
备用金
个人向公司借款
40000

4
蒋志国
备用金
个人向公司借款
37078407.68

5
李元驹
借款
个人向公司借款
11277000

6
刘秀平
借款
个人向公司借款
1500000

7
陈先琦
借款
个人向公司借款
4800000

8
重庆中梁山饮品有限公司
保证金
保证金
3000

9
重庆百事达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购车保证金
保证金
1000

10
重庆港城建设有限公司
保证金
保证金
138658

11
重庆自来水公司
押金
保证金
5000

12
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预存电费保证金
保证金
140000

13
重庆市供电局
预存电费
保证金
140000

14
重庆万丰塑胶有限公司
PVC质量保证金
保证金
2224.49

15
赵小林
广告制作费
无法收回的借款(呆账、死账)
7358

16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POS机保证金
无法收回的借款(呆账、死账)
1000

17
重庆优财支付清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POS机押金
无法收回的借款(呆账、死账)
1000

其他应收款合计
其他应收款合计
其他应收款合计
其他应收款合计
61656688.17

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
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
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
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
预付款项清查明细表

审计基准日:2016-7-7
审计基准日:2016-7-7
审计基准日:2016-7-7
审计基准日:2016-7-7
审计基准日:2016-7-7

被审计单位: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元

序号
收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业务内容
类别
清查审计值

1
重庆市供电局
预存电费

80000

2
泸州子熙百货有限公司
往来账

1000000

3
深圳市合石展览展示策划有限公司
策划费

2000000

预付款项余额合计
预付款项余额合计

3080000

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
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
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
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
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

审计基准日:2016-7-7
审计基准日:2016-7-7
审计基准日:2016-7-7
审计基准日:2016-7-7
审计基准日:2016-7-7

被审计单位: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元

公司代码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业务内容
类别
清查审计值

01
1
黄洪喜
房屋租金

205249

01
2
汪志明
房屋租金

143490

3
周永明
房屋租金

135938

4
杜长江
房屋租金

202727

5
朱涛
房屋租金

124538.05

6
陈贵平
房屋租金

78387.6

7
李秋亮
房屋租金

339350.48

8
段新辉
房屋租金

75901.3

9
颜吉
房屋租金

88141.5

10
杨德刚
房屋租金

149191

11
董祥荣
房屋租金

19531.7

12
贵州黎阳天翔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房屋租金

98748

13
重庆隆发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租金

3913.33

14
重庆鼎润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租金

75520.15

15
沈平
房屋租金

441600

16
重庆昱罡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租金

279326

17
(欧菲斯)办公伙伴重庆有限公司
房款

26707

18
付都
房款

5426.2

19
耿小琴
房款

20000

20
黄彦均、宋增辉
房款

37500

21
黄艳燕
房款

12500

22
姜祥均
房款

0.317299999995157

23
孔祥琴 肖维河
房款

0.0899999999965075

24
李能梅
房款

0.730000000010477

25
李小红
房款

43500

26
李莹
房款

0.339999999996508

27
李玉珍
房款

0.350000000005821

28
刘勤志
房款

149000.0425

29
彭欢
房款

11508.44

30
秦德云
房款

42600

31
谭孝菊、马正勇
房款

235200

32
万秀华
房款

14999.8925

33
吴庆风
房款

20000

34
肖开聪
房款

8000.10680000001

35
杨五刚、来露
房款

100000.095

36
尹春梅
房款

5549.3912

37
张其林/张兵杨
房款

40000

38
郑兴兰 皱嫚
房款

149000.0425

39
重庆达樽贸易有限公司
房款

295112.2

40
重庆浩亮电子有限公司
房款

70000

41
重庆金夫人实业有限公司
房款

527093.62

42
重庆名亨科技有限公司
房款

4059072

43
重庆市宏厚贸易有限公司
房款

100323.99

44
重庆市万客来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房款

514641.9

45
重庆市夏宇轻钢结构有限公司
房款

2587353.15

46
重庆市长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房款

752433

47
重庆事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房款

0.100000000093132

48
重庆双枪实业有限公司
房款

401295.96

49
重庆涛欣沃商贸有限公司(周正全)
房款

570000.06

50
重庆晓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房款

432999.2

51
重庆新源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房款

21235

52
重庆中萃科技有限公司
房款

41176.5999999996

合并
应收帐款账面余额合计
应收帐款账面余额合计

13755782.9278

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债权人: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第一部分前言2016年7月7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05民破5号、7号、8号、9号《民事裁定书》,分别受理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十建)、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东田公司)、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巴月庄公司)、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科沃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16年8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05民破5号、7号、8号、9号《决定书》,指定四个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17年9月7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对重庆第十建有限公司、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实行合并重整。2018年11月19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渝0105民破5号、7号、8号、9号之三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第1页,共11页终止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二)宣告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破产。自此,管理人对四家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为推进本案破产清算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破产人财产的实际情况,管理人提出本财产管理方案,现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第二部分财产管理原则、合法原则债务人公司财产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企业破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规章的规定,确保财产管理方式及程序合法。二、高效有序原则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工作应当组织有序,合理安排,破产程序正常进行。三、财产保值原则在保障债务人公司财产安全的前提下,争取实现财产保值,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债务人财产价值的减损。四、接受监督原则管理人对债务人公司财产的管理人工作依法接受江北区人民法第2页,共11页院及债权人会议、主席的有效监督。第三部分财产基本情况十建系四公司的主要财产为: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存货,根据第一次审计和评估,在2016年7月7日价值时点,资产总额约为1,810,17,402,16元(注:具体情况详见普华咨评报字【2017】第7014号、7015号,包含巴月庄公司租赁土地上的被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违法的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价值和东田公司已出售和抵款给买受人的房屋评估价值)。因第一次评估报告超过一年有效期而失效,故对巴月庄公司项目和东田公司项目进行了第二次评估,在2019年4月1日价值时点,十建系四公司的资产总额约为2,022,704,902,16元(注:具体详见普华咨评报字【2019】第5071号、5072号,包含巴月庄公司租赁土地上的被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违法的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价值11040万元和东田公司已出售和抵款给买受人的房屋评估价值21540.97万元)。第四部分管理措施一、关于债务人财产的接管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全面启动接管工作。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接管了债务人的印章、证照及财务资料、人事档案、诉讼材料、财产登记证书等系列文件资料和实物资产,并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第3页,共11页二、对巴月庄公司开发项目的管理巴月庄公司开发项目,即:双桥区通桥镇龙水湖片区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管理人委托重庆普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部分财产进行第二次评估,根据报告,在估价时点2019年4月1日,该部分财产的市场评估总价值107167.1万元。为了该部分财产的安全和尽量维系其价值,管理人委托巴月庄物管公司继续进行管理和维护,所需费用作为破产费用。管理人定期巡查和管理,保持现状,今后将按财产变价方案确定的处置方式处理后交付给受让人。其中:1、双桥区通桥镇龙水湖片区巴月庄·万商会馆一期一期A、B、C、D区,建筑面积为32,861.40平方米及分摊的相应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尚未完全通过验收,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评估价值30474.96万元;2、位于双桥区通桥镇龙水湖片区二期1、2、4、5栋,建筑面积为11,551.36平方米及分摊的相应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尚未完全通过验收,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评估价值6237.17万元;3、位于双桥区通桥镇龙水湖片区,建筑面积为45,200.60平方米的住宅用房(在建工程),地上房屋尚未完全通过验收,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评估价值7088.13万元;4、位于双桥区通桥镇龙水湖片区,使用权面积共计185,281.20平方米的商住综合用地,为未建设地块,评估价值46606.84万元;5、位于双桥区通桥镇龙水湖片区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即高尔夫公园2161平方米、马术公园9613平方米、肖家湾酒店1422第4页,共11页平方米,评估价值16760.万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但是,2019年10月12日,管理人收到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巴月庄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大足规资局告知》(2019)第30号]认为:巴月庄公司在租赁土地上修建马术公园(即马术俱乐部)、肖家湾酒店(即肖家沟精品酒店)建筑物及构筑物,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拟作出处罚,限巴月庄公司15日内拆除马术公园(即马术俱乐部)、肖家湾酒店(即肖家沟精品酒店)建筑物及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经管理人统计,前述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评估总价为11040万元。为了维护债务人和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收到前述处罚决定书后,已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审判法院和债权人会议主席,积极维护债务人财产价值,提出陈述和申辩(和要求听证),今后如需则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纳入破产费用。三、对巴月庄公司购买的办公用房的管理巴月庄公司购买的办公用房,即: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双路镇双龙西路83号“晓城春天”10幢1单元1-1至8-6(自购房)47套住宅用房,管理人委托重庆普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部分财产进行了第二次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在估价时点2019年4月1日,其市场评估价值为1668.98万元。该部分财产,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巴月庄公司拥有房地产权证,建筑面积共计4,180.94平第5页,共11页方米。为了该部分财产的安全和尽量维系其价值,管理人对巴月庄公司购买的办公用房委托巴月庄物管公司继续进行管理和维护,所需费用作为破产费用。管理人定期巡查和管理,保持现状,今后将按财产变价方案确定的处置方式处理后交付给受让人。四、对东田公司房屋的管理东田公司房屋,即: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98号和港城东路100号的厂房、倒班楼及科技孵化楼,管理人委托重庆普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部分财产进行第二次评估,根据报告,在估价时点2019年4月1日,该部分财产的市场评估总价值80732.24万元。为了该部分财产的安全和尽量维系其价值,管理人将东田公司房屋委托巴月庄物管公司继续进行管理和维护,所需费用作为破产费用。管理人定期巡查和管理,保持现状。东田公司房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除3号厂房外都已经办理了产权大证。东田公司房屋分为已出售和抵款部分和未出售部分,分类管理如下(详见《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状况汇总表》):1、对已出售和抵款部分房屋。东田公司1、2、3、4、号倒班楼,已销售面积约16465.65平方米(含抵款房面积),约占总面积的30%。3号和4号厂房已销售并交付约40666.99平方米。已出售和抵款房屋的评估总价值约为21540.97万元。对该部分房屋,因东田公司已经收取全部或绝大部分款项,并已经交付给买受人(含抵款房屋),依法不属于破产财产。管理人对购房尾款继续向相应买受人追收并纳入破产财产。已销售和抵款房屋具体为:(1)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98号,3号厂房已出售并交房面积第6页,共11页约27260.67平方米,4号厂房已出售并交房面积约13406.32平方米,评估总价值约14884.12万元;(2)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100号,1幢倒班楼(其他用房)已售并交房面积约3641.21平方米,2幢倒班楼(其他用房)(已售含抵款房>并交房面积约3098.55平方米,3幢倒班楼(其他用房)已售舍)已售并交房面积约928.30平方米,评估总价值约6656.85万元;2、对未销售部分的房屋。今后将按财产变价方案确定的处置方式处理后交付给受让人。为了充分发挥资产价值,解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支出的紧张问题,管理人对东田公司未销售的房屋,部分临时出租并收取租赁费用,但不得影响今后资产处置。如有擅自侵占东田公司财产的,管理人将以当面交涉、发函、起诉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赔偿一切损失。未销售房屋的评估总价值约为59191.27万元,具体为:(1)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98号,3号厂房未售并空置面积约6887.58平方米,4号厂房未售并空置约12936.98平方米,评估值约7255.79万元;(2)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100号,1幢倒班楼(其他用房)未售并空置约1463.29平方米,2幢倒班楼(其他用房)未售并空置约2008.95平方米),3幢倒班楼(其他用房)未售并空置约4450.56平方米,4幢倒班楼(集体宿舍)未售并空置约27658.58平方米),未售并空置的门面及车库约10923.21平方米,评估总值为约17186.95万元;第7页,共11页(3)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100号,未售并空置的科技孵化楼,建筑面积共计约42,192.91(停车用房建筑面积共计约9,83.26平方米,工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约32,809.65平方米),评估价值约24793.86万元。五、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车辆、档案的管理对十建系四公司名下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车辆、档案,全部清理归集管理和供破产办公使用。1、经清理,十建系四公司办公设备110台(套(包括台式电脑、空调、复印机、保险柜、投影机、传真机、电风扇、扫描仪等),办公家具312件(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床、衣柜等)。针对这些办公设备、家具,保持现状,委托评估其价值,供破产工作使用,今后根据破产工作进程使用需求,依法拍卖变卖处置(具体按财产变价方案执行)。2、经清理和到车管所查询,十建系四公司名下登记车辆16辆,全部被查封,其中:小型面包车2辆、小型轿车5辆、小型越野客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6辆、中型普通客车1辆、大型普通客车1辆。针对这些车辆,委托评估其价值,除破产办公必须使用的车辆以外,其余全部停用,保持查封状态待今后处置时提前解封,减少费用支出和贬值损失风险。因必须的保养保管和年检参保需要产生的费用作为破产费用。为减少车辆管理费用和贬值损失,管理人将尽快依法拍卖变卖处置车辆(具体按财产变价方案执行)。3、经清理,十建系四公司档案,数量大,种类多。管理人接管后指定专人管理,保管在十建办公场所,今后依法整理移交给档案接第8页,共11页管部门,所需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六、对外债权根据审计报告,十建系四公司实质合并后的对外债权约248,674,737.57元,包括应收款约23,754,107.90元、其他应收款约89,920,630.57元、股东未实际出资或抽逃出资约135,000,00.00元等,管理人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与债务人、审计单位一起,分类研究并核查处理。首先全部书面发函催收,对有异议或催收未果的,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对确实具有可追收可能性的债权提起起诉,包括对股东未实际出资或抽逃出资的一并起诉追收,追收所需诉讼费用申请法院统一缓交,如今后确定必须缴纳的诉讼费纳入破产费用处理,追收所需的差旅费用等合理支出,作为破产费用处理。十建系四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实质合并破产,互相抵销。因十建作为建筑企业,有许多挂靠经营项目,账面记载的应收账款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对于只是因开具了票据挂账而不具有实际可收取的应收账款,管理人不再追收。经管理人针对不同债权采取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后,管理人认为名为债权实为不存在或不成立的债权,或无法追回的债权,或追收的诉讼与非诉讼成本可能高于实际追回的债权,管理人将对该类债权打包作为债权包通过网络公开拍卖变卖处置(具体按财产变价方案执行)。七、对外投资对外投资(巴月庄公司在重庆民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认缴273万元、股权占比3%、在重庆巴月庄园林有限公司认缴200万元、股权占比100%、在重庆巴月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认缴50万元、股权占第9页,共11页比100%、在重庆巴月庄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认缴1000万元、股权占比66.67%,东田公司在重庆民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认缴273万元、股权占比3%、在巴月庄投资有限公司认缴100万元、股权占比66.67%、在北京中绿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102万元、股权占比15%,十建公司在重庆民基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认缴273万元、股权占比3%、在珠海市重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缴600万元、股权占比100%),管理人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与被投资单位联系,调查其经营管理情况,管理人积极行使投资者权利,委托评估对外投资的价值,所需费用纳入破产费用。管理人针对不同对外投资,按财产变价方案确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理。十建系四公司之间的相互投资,因实质合并破产,不再追收。八、现金及银行存款经审计,破产立案受理日2016年7月7日,十建系四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共3,939,106.69元。管理人接管后,将现金和银行存款全部逐步归集到管理人银行账号,专门统一用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支出。截至2019年9月30日,十建系四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为1,885,155.72元九、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管理人委托重庆普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十建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品牌价值、行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第10页,共11页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有效期限至2021年1月3日)进行了评估(注:普华咨评报字【2017】第7066号),在基准日2016年7月7日的无形资产价值为995万元,但本咨询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16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6日。目前该评估已经失效。因为破产清算,重庆十建的施工资质属于行政许可,其不能进行变价处置,为了尽最大努力增加破产财产,管理人尽可能保留十建无形资产并公开寻找受让人,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如果不能变价,管理人将不予处置。十、对或有资产对今后发现或追收回来的破产资产,一并纳入破产财产处置变现,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有剩余的则用于破产债权分配。以上是十建系四公司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现已报告完毕。若债权人会议通过了此管理方案,管理人将勤勉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并热忧接受债权人的监督,尽力实现破产财产价值的最大化,从而保证破产清算程序的公正合法性,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特此报告,请予表决!重庆第十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庆巴月庄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庆科沃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附表:《重庆东田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状况汇总表》第11页,共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