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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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5.940000 万元

项目编号: GR2023GD0002123
保证金: 按标的数量交
企业性质: 国资
支付方式:
转让方: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3-10-25 至 2023-11-07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注册地(住所)

所在地区
-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备注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交易合同。 2、受让方在广州地区或在非广州地区上牌,必须自行详细了解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 3、若转让过程中有新政策要求的,按新政策要求执行。 4、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过户时发生的有关税、费、补办年检年审、续保、检测等费用。 5、本次标的物仅为交易车辆,不含车辆线路经营权。 6、交易标的不得在广州市市区内过户及使用,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受让方需自行详细了解车辆资料、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确认符合过户手续后竞价,如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无法过户,视为受让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如交纳1份交易保证金可以参与任何1个交易标的的竞价,但只享有受让1个交易标的的资格,当被确认为某1个交易标的的受让方后,不再享有余下其他交易标的的竞价机会和受让资格。如交纳多份交易保证金,则享有交易保证金份数对应次数的受让标的机会和资格。 8、受让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成交金额的5%的服务费(单笔单向服务费不低于1500元人民币)。 9、因车辆较多,详细信息以相关权属证明为准。 10、转让方可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转让方的税点为13%。 11、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12、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含公告期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电话:020-81789430。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将诚意金或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能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或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110901011501441799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合作机构信息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家垣
注册资本(万元)
19080.9966

经济类型
A05003
企业类型
A19002

所属行业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6184192928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440000 440100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3-09-02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




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董小姐、吴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89160717、8916090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gz.gemas.com.cn/;https://www.gduaee.com

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附件

交易规则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