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



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连交所委字2023年(37-18)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1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 58-36 号楼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53.47
套内建筑面积(㎡)
138.16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期限
2071年10月9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房产类型
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所在层数
7/共7层(含车库层)

房屋户型
三室两厅两卫
房屋朝向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简装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前标的所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管费等)由转让方结清。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主城区,该区域属城区较繁华地段。周边有苍梧路、郁洲路、苍梧巷、绿园路等主次干道,路面较宽,保养较好,道路通达度较优。区域治安状况良好,人文环境较优,设施配套齐全。

其他情况
入户门为普通防盗门,内地砖、地板地面,内墙面乳胶漆,顶部石膏板吊顶,石膏线走边,厨房、卫生间内墙面面砖,水、电、卫等设施齐全。无证车库部分地砖、木地板、水泥地面,内墙面涂料。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2517000.00

评估基准日
2023-02-28

评估机构
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苏公资评报字[2023]第04011号

转让底价(元)
2517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320700138967193P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2号金融中心1号金融新天地B座701-708号、801-808号 法定代表人:穆传刚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若本次转让的实物资产产权出现争议,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本标的为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58-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为153.47㎡,目前属于空置状态,本标的包含带自行车库的使用权,其配套车库面积为12.2㎡,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517,000.00元(含增值税)。 2.本标的的住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车库没有产权证书,产权持有人承诺该无证车库为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 3.本次转让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的现状、瑕疵、权属登记及过户等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也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为准。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2)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 (3)受让方即为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过户人。 (4)意向受让方已对本标的进行过实地查看,并核实不动产权证相关内容,确认没有异议。 5.本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前标的所欠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管费等)由转让方结清。 6.受让方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付清应付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所需时间以不动产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流程实际所需时间为准。 7.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8.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以上情况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为法人,须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受让方为自然人,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产的交易价款,车库的交易价款按照明细表内车库价格占比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付款: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转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支付: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前往银行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信、贷款额度及房款首付额度等相关情况。在银行放款前,受让方须保证征信始终满足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审批及放款的要求。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转让结果通知单》并前往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后次日交齐首付款(包含银行审批的首付款项及车库的交易价款)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银行贷款审批结果出具次日,如首付款存在差额须补齐。签署《转让结果通知单》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3)无论因何种原因,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未审批通过的,则须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如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交易价款的,视为违约,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若银行贷款审批通过但未发放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乙方须在收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告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转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需按《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选择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受让方应注意,在银行放款前请勿产生以下情况:包括不限于征信报告出现明显变化(月负债增加,信用贷款增加)、其他不利于贷款审批的大数据发生。交易保证金和首付款(包含银行审批的首付款项及车库的交易价款)不能采用影响个人征信的借款方式(如卡易贷,信用贷等)支付。本次交易由连云港市云城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杨靳,联系方式:15961306990)进行担保,其担保形式为先放款后抵押,受让方须和担保公司及转让方签订担保合同。 (咨询贷款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苍梧支行0518-85511397,朱女士17305185269、肖女士13776593020。) 资格预审材料: 1.近一个月内的夫妻双方征信报告。 2.近一年的银行收入流水 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审批材料: 1、房产受让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征信报告、首付款支付证明。 2、受让方家庭成员工作收入证明及佐证材料。 3、转让结果通知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出具)。 4、未尽事宜依照《江苏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5.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 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标的交割
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到账后,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协助受让方进行不动产权证的变更事宜,不动产权证变更完成后进行房屋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普通竞价体验项目(验证本机竞价环境))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勘验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标的原地展示。联系人:侍部长,电话:18961335719。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09 08:30 至 2023-11-15 18:00

报名手续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s://cqjy.ejy365.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受让方须上传材料扫描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3)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6)《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7)保证金缴纳承诺书;(8)退保证金申请书;(9)现场勘验表或放弃勘验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2)《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 (3)保证金缴纳承诺书;(4)退保证金申请书;(5)现场勘验表或放弃勘验承诺书;(6)风险承诺书(仅选择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支付方式提供);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本人签字加按手印。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或其注册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查询结果如有异常,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4)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本次交易支持数字人民币结算: a.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苍梧支行 账号:11530188000074362 b.数字人民币账户 钱包名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钱包编号:0022501057783186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X单元XXX室”字样。) 3.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选择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签订《转让结果通知书》且在签订完《转让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3)选择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受让方须在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后次日交齐首付款(包含银行审批的首付款项及车库的交易价款)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银行贷款审批结果出具次日,如首付款存在差额须补齐。 (4)《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交易价款转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如未按规定时间支付的,视为违约,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退回;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d.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e.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签订《转让结果通知书》的; f.选择贷款方式的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前往银行办理贷款审批的; g.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

保证金缴纳承诺书.docx

存量房阶段性担保合同.pdf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及明细表.pdf

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 \(6\).pdf

风险承诺书 \(11\).doc

退保证金申请书 \(11\).doc

产权受让申请书(法人) \(11\).doc

产权受让申请书(自然人) \(11\).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女士

咨询电话
0518-85100969、19351880730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技术支持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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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云城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存量房阶段性担保合同模板甲方(卖方):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证号:乙方(买方):身份证号:丙方:连云港市云城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了降低房产交易风险,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因乙方竞拍甲方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出售的房产,甲、乙双方自愿选择丙方为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办理的商业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费用为元/户,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一条:房产位于不动产单元号:(丘号):,面积平方,监管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资金监管机构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首付元,商业贷款元。第二条:阶段性担保合同签订后,乙方按丙方合作的商业银行的要求提供材料并办理贷款。第三条:连云港市云城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元,担保期限为出具保证函或在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签章之日起至乙方购买的房屋抵押权办理到丙方合作金融机构名下之日止。第四条:乙方应在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月归还借款本息,在阶段性担保期限内,乙方因逾期归还借款本息、或房屋过户后三个月内因乙方拒不配合而造成抵押权证无法办理到贷款金融机构名下的,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丙方合作金融机构同意根据乙方资信情况给予乙方商业贷款额度和优惠利率,具体贷款利率以丙方合作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为准。第六条:如乙方在阶段性担保期限内逾期归还贷款本息或过户后三个月内不能将抵押权办理到芮方合作金融机构名下,而导致丙方代偿乙方贷款本息的,乙方应在收到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归还丙方代偿本息,并向丙方支付贷款金额15%的违约金。第七条:乙方在丙方合作金融机构贷款发放后应按期归还借款本息,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交易的,乙方应及时归还其剩余借款本息,并且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丙方从乙方存放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中的贷款资金优先支付给丙方合作金融机构,用于归还其剩余借款本息。第八条: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发生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代管人或法定代理人继续行使和履行本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甲方、乙方违约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就该损失导致起诉或应诉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实现权利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丙方收取的服务、担保费用除乙方贷款审批不通过或甲乙双方在贷款发放前取消交易可以退还外,其它情形均不予退还。第十条:担保除外责任,乙方由于其自生债务纠纷导致其资金被法院查封或执行的,以及甲手乙双方虚假交易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导致交易被取消的,引起的相关损失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一条: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1.各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条款。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所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补充约定: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各执壹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代理人(签章):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年月口年月口年月口2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模板合同编号:转让方:受让方:受理交易机构:签约地点:签约日期:20年月日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模板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名称: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名称:公司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2住所:号金融中心1号金融新天地B座701-708号、801-808号邮编:邮编:222000法定代表人:穆传刚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甲方通过受理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受让方,并确定乙方为甲方转让标的的受让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产权转让各方就下列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转让标的、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转让标的:转让标的:产权单位:法定代表人:土地面积:建筑面积:评估价格:人民币万元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房屋评估价格:人民币_万元车库评估价格:人民币_万元转让价格:人民币万元转让方式:房屋转让价格:人民币万元车库转让价格:人民币万元第二条:结算金额、付款方式及期限1、本次转让的结算金额为人民币_万元。12、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将全部结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划入受理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帐户:(户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苍梧支行;收款账号:11530188000074362)。(2)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包含银行审批的首付款项及车库的交易价款)万元,贷款万元。①乙方必须按照连云港产权交易所公示要求至指定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苍梧支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审批手续。②乙方必须在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后次日交齐首付款(包含银行审批的首付款项及车库的交易价款)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银行最终贷款审批结果出具次日,如存在差额须补齐首付款。③签订本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若银行贷款未发放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乙方必须在收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告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转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帐户:(户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苍梧支行收款帐号:11530188000074362)。第三条:产权交割1、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产权交割工作。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所移交产权的完整与安全。产权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2、甲乙双方在连云港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变更2后,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3、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分别向受理机构支付交易费用。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第四条:产权转让的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因非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和受理产权交易机构,协商一致后签订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任何一方因非法定原因中止合同的,双方仍需按标准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佣金。2、本合同书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立3、乙方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弄虚作假,须按结算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配合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产权交割工作,每延迟一日应按结算金额的1.%交付纳金。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10_日仍未配合甲方办理完毕,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的款项用于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按结算金额的_20_%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产权受让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结算金额的_1%交付滞纳金。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_10_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3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的款项用于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按结算金额的_20%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6、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后要求退房或放弃购买的,须按结算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签订本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若银行贷款未发放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乙方须在收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告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转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结算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在完成过户抵押前,乙方贷款发生逾期,须在收到逾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已支付的款项用于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按结算金额的_20_%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乙方应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甲方为实现权利的所支付的费用。9、乙方在未支付完毕全部结算金额前,不得将所受让产权抵押、转让或用于担保,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结算金额的_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应当在受理产权交易机构主持下经协商一致后办理变更。达成的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的,双方仍需按标准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佣金。第六条:纠纷处理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事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受理产权交易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第八条:受理产权交易机构为: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受理产权交易机构留存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H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明细表序号坐落位置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房屋面积(m)房屋单价房屋价格(万元)车库面积(m)车库价格(万元)总价(万元)车库价格占比序号坐落位置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房屋面积(m)(元/m)房屋价格(万元)车库面积(m)车库价格(万元)总价(万元)车库价格占比11单元501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320号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320号158.5416278258.117.848.2266.33.08%21单元401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230号158.5416441260.710.985.1265.81.92%31单元301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139号158.5416522261.911.95.5267.42.06%41单元101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363号158.5416278258.112.815.92642.23%52单元602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274号153.4716034246.112.25.6251.72.22%62单元502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273号153.4716278249.817.848.22583.18%72单元102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325号153.4716278249.811.95.5255.32.15%82单元601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143号153.4716034246.112.815.92522.34%92单元501室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142号153.4716278249.812.815.9255.72.31%102单元201室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134号153.4716359251.117.848.2259.33.16%112单元101室|苏2023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144号153.4716278249.812.815.9255.72.31%1708.452781.3151.7469.92851.22.45%受让申请与承诺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我方决定报名受让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517,000.00元价格受让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的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2、完全知悉并接受“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交易公告”(公告编号:连交所委字2023年(37-18)号)、评估报告(苏公资评报字[2023]第04011号)等文件所列的所有内容和条件,且遵守公告中涉及的所有条款。3、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承诺以下内容:(1)我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2)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我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存货、设备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3)受让方即为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过户人。(4)我方承诺已对本标的进行过实地查看,并核实不动产权证相关内容,确认没有异议。6、我方一旦按照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交保证金,则表示我方确定参与受让,该保证金作为全面履行本次受让各项承诺的保证,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将以不低于填报的受让价格报价,否则所交交易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作为对转让方及你所的违约赔偿,不予退还。7、如我方成为受让方,不存在我方成为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任何障碍。8、我方已完全知悉并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9、我方知悉并遵守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的各类规则,对我方e交易平台账号和密码下进行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以及参与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竞价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负责。10、对于参与本次受让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仅作为本次受让之用途,不用于本次受让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一旦被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确定为受让方,下列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用:(1)协议方式交易分档成交金额基础服务费(费率)1不超过 100 万元的3000 元2超过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2‰3超过 5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1.6‰4超过 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1.2‰5超过 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0.8‰6超过 1 亿元至 5亿元的部分0.6‰7超过 5 亿元的部分0.4‰(2)竞价方式交易分档成交金额基础服务费 (费率)加收服务费(费率)分档成交金额基础服务费 (费率)底价部分溢价部分1不超过 100 万元的3000 元0.8%(不超过 1 亿元的)0.6%2超过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2‰0.8%(不超过 1 亿元的)0.6%3超过 5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1.6‰0.8%(不超过 1 亿元的)0.6%4超过 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1.2‰0.8%(不超过 1 亿元的)0.6%5超过 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0.8‰0.8%(不超过 1 亿元的)0.6%6超过 1 亿元至 5亿元的部分0.6‰0.6%0.6%7超过 5 亿元的部分0.4‰0.4%0.6%注:a.交易服务费采取定额、超额累退方式计费。b.协议成交金额3万元及以下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标准为1000元。c.以竞价方式交易但未产生溢价的,只收取基础服务费12、一旦被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确定为受让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13、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和纠纷由我方自行与转让方双方协商解决,与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14、我方与该项目交易所涉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诉讼和责任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人(签章):年月日意向受让登记表(法人)货币单位:元人民币申请受让标的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意向受让方姓名基本信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登记证号码基本信息住 所基本信息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企业类型(经济性质)基本信息经营范围联系方式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 编受让价格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柒仟元整(¥2,517,000.00)其中含房产价格贰佰肆拾陆万壹仟元整¥2,461,000.00)、车库使用权价格伍万陆仟元整(¥56,000.00)。备 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意向受让方(签章):年月日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致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方就报名受让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做出以下承诺:1、我方主动放弃现场勘验,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若我方成为本标的受让方,我方同意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该标的,按照公告约定完成后续资产交易流程,不会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2、我方同意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因实际房产、土地使用权面积等调整交易价格,不以标的现状、瑕疵、历史遗留问题、欠税、权属登记及过户等实际情况原因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承诺人:(签章)2023年月日受让申请与承诺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我方决定报名受让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517,000.00元价格选择(一次性付款/住房按揭贷款)方式受让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的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2、完全知悉并接受“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交易公告”(公告编号:连交所委字2023年(37-18)号)、评估报告(苏公资评报字[2023]第04011号)等文件所列的所有内容和条件,且遵守公告中涉及的所有条款。3、本次受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受让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承诺以下内容:(1)我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2)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我方同意按照标的物及标的物室内外装修、存货、设备等现状接收标的房产。(3)受让方即为房屋不动产权证的过户人。(4)我方承诺已对本标的进行过实地查看,并核实不动产权证相关内容,确认没有异议。7、我方一旦按照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交保证金,则表示我方确定参与受让,该保证金作为全面履行本次受让各项承诺的保证,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将以不低于填报的受让价格报价,否则所交交易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作为对转让方及你所的违约赔偿,不予退还。8、如我方成为受让方,不存在我方成为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任何障碍。9、我方已完全知悉并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10、我方知悉并遵守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的各类规则,对我方e交易平台账号和密码下进行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以及参与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竞价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负责。11、对于参与本次受让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仅作为本次受让之用途,不用于本次受让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2、一旦被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确定为受让方,下列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用:(1)协议方式交易分档成交金额基础服务费(费率)1不超过 100 万元的3000 元2超过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2‰3超过 5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1.6‰4超过 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1.2‰5超过 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0.8‰6超过 1 亿元至 5亿元的部分0.6‰7超过 5 亿元的部分0.4‰(2)竞价方式交易分档成交金额基础服务费 (费率)加收服务费(费率)分档成交金额基础服务费 (费率)底价部分溢价部分1不超过 100 万元的3000 元0.8%(不超过 1 亿元的)0.6%2超过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2‰0.8%(不超过 1 亿元的)0.6%3超过 5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1.6‰0.8%(不超过 1 亿元的)0.6%4超过 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1.2‰0.8%(不超过 1 亿元的)0.6%5超过 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0.8‰0.8%(不超过 1 亿元的)0.6%6超过 1 亿元至 5亿元的部分0.6‰0.6%0.6%7超过 5 亿元的部分0.4‰0.4%0.6%注:a.交易服务费采取定额、超额累退方式计费。b.协议成交金额3万元及以下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标准为1000元。c.以竞价方式交易但未产生溢价的,只收取基础服务费13、一旦被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确定为受让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14、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和纠纷由我方自行与转让方双方协商解决,与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15、我方与该项目交易所涉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诉讼和责任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签字按手印):年月日意向受让登记表(自然人)货币单位:元人民币申请受让标的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意向受让方姓名基本信息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受让价格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柒仟元整(¥2,517,000.00)其中含房产价格贰佰肆拾陆万壹仟元整¥2,461,000.00)、车库使用权价格伍万陆仟元整(¥56,000.00)。备注申请受让标的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意向受让方姓名基本信息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受让价格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柒仟元整(¥2,517,000.00)其中含房产价格贰佰肆拾陆万壹仟元整¥2,461,000.00)、车库使用权价格伍万陆仟元整(¥56,000.00)。备注意向受让方(签字按手印):年月日退保证金申请本人/单位________报名参加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转让项目,交纳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竞价失败,现申请退还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申请人/单位:证件号码:银行卡号:开户行(请写至具体支行):申请人/单位(签章):申请日期:年月日风险承诺书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本人申请购买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贵公司挂牌转让的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小区36号楼2单元602室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因需要办理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特对因办理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及须履行的相关义务做如下承诺:1.本人成为受让方后选择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产款项,银行放款前,本人的征信始终满足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审批及放款的要求,避免在银行放款前产生以下情况:包括不限于征信报告出现明显变化(月负债增加,信用贷款增加)、其他不利于贷款审批的大数据发生等。同时承诺交易保证金和首付款(包含银行审批的首付款项及车库的交易价款)不能采用影响个人征信的借款方式(如卡易贷,信用贷等)支付。本人知晓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存在不能成功办理的可能性,并愿意承担未能成功办理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而产生的一切责任;2.本人承诺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后次日交齐首付款(包含银行审批的首付款项及车库的交易价款)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银行贷款审批结果出具次日,如首付款存在差额补齐。签订完《转让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未审批通过的,则须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如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交易价款的,视为违约,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本人承诺主动配合转让方在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产权交割工作,否则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4.本人承诺签订完成《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若银行贷款审批通过但未发放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乙方须在收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告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补齐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需按《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请将下面的句子工整地抄写在格子内。我已知晓并了解上述条款并能够严格按其执行。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保证金缴纳承诺书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本次交易支持数字人民币结算:a.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苍梧支行账号:11530188000074362b.数字人民币账户钱包名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钱包编号:0022501057783186(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X单元XXX室”字样。)3.保证内容:(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2)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选择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签订《转让结果通知书》且在签订完《转让结果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3)选择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受让方须在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后次日交齐首付款(包含银行审批的首付款项及车库的交易价款)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银行贷款审批结果出具次日,如首付款存在差额须补齐。(4)《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交易价款转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如未按规定时间支付的,视为违约,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5.处置方式(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a.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c.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d.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e.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签订《转让结果通知书》的;f.选择贷款方式的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前往银行办理贷款审批的;g.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3)意向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向过错方进行追偿。请将下面的句子工整地抄写在格子内。我已知晓并同意上述条款。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权及配套车库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