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2023)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1日10时至2023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象山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象山县人民法院,https://sf.taobao.com/0574/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86.5b5c1a33WYMZrO,户名: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石浦镇曙光路4号楼1-10、1-11、1-12室的不动产。
(一)拍卖对象财产范围
拍卖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拍卖对象坐落于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曙光路4号楼1-10、1-11、1-12室。所在楼幢为混合结构,总层数为5层,拍卖对象位于第1层及夹层,建筑面积89.80平方米(其中1-10室建筑面积30.58平方米、1-11室建筑面积37.6平方米、1-12室建筑面积21.62平方米),夹层建筑面积54.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31平方米,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商业,权属人为***。
(三)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根据象山县不动产登记情况证明(编号:D20230523-0000814)记载,拍卖对象不动产登记信息如下:
不动产坐落
象山县石浦镇曙光路4号楼1-10、1-11、1-12室
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建筑面积(平方米)
89.80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11.31
使用期限
至2046年12月17日
不动产状况
权利人
***
房屋所有权证
2009-022627
国有土地使用证
象国用2009第11922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出让/
权利状态
拍卖对象现状已出租,租赁期限为2019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8日
登记日期
2009-10-23
在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已经设定他项权利登记,详见下表:
房产抵押状况
抵押权人
***
登记证明号
浙(2021)象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16846号
抵押方式
一般抵押
债权数额
50万
登记日期
2021年12月09日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2021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08日
附记
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房产抵押状况
抵押权人
***
登记证明号
浙(2021)象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16857号
抵押方式
一般抵押
债权数额
50万
登记日期
2021年12月09日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2021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08日
附记
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在价值时点拍卖对象已被查封,详见下表:
查封状况
查封文号
(2022)浙0225执恢265号之二
查封期限
2022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2日
查封机关
象山县人民法院
查封状况
查封文号
(2023)浙0225执恢405号之二
查封期限
2023年03月01日至2026年02月28日
查封机关
象山县人民法院
(四)土地基本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象国用2009第11922号
土地使用权人:***。
四至范围:东至曙光路,西至葛峙山,南至过道,北至过道。
土地使用权面积:11.31平方米。
土地使用期限:2046年12月17日。
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形状:规则。
地形地势:平坦。
土壤地基:良好。
土地开发程度:完成五通一平,2008年已开发建设完成。
(五)建筑物基本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022627
房屋所有权人:***。
建筑物结构:混合结构。
室内格局:开敞式布局
朝向:东。
设施设备:无电梯,水、电等设施齐全。
房屋使用状况:出租。
建成时间:拍卖对象所在建筑物建成于2008年。
维护状况:整体维护状况良好,无特殊景观,无对价值增加或减少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
装修情况:房屋整体东西朝向,店面朝东,营业房后背隔两层,夹层作为临街营业房使用。营业房开间均为4米,深度6.2-9米不等,层高4.2米(其中夹层层高约2米),拍卖对象目前出租用做培训机构,室内由承租人装修,地面铺复合地板、墙面及天棚刷乳胶漆,内设有一个卫生间,配套设施齐全;房屋整体采光通风及维护保养状况良好。
石浦镇曙光路4号楼1-10室、1-11室有租赁,租赁期限为2019年9月8日至2027年9月8日,共计八年。租金(石浦镇曙光路4号楼1-8、1-9、1-10、1-11室共4间店面,统一出租)合计每年6万元,按年支付。1-12案外人占用中,竞拍前请实地看样。
起拍价:66.3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允许竞拍法拍房(规定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12月7日(15:00-15:3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400-8284666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0574-59182585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公告照片、视频仅供参考,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74-59182585。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买受人于2024年1月1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9558853901005098731),并在2024年1月8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309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交付;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给竞买人提供有可能贷款的信息:只为竞买人提供拍卖成交后可能贷款的信息,具体事宜由银行与竞买人自行协商、自己负责,与法院无涉。
按揭贷款业务联系方式:
1、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65001051 13566500017(邵逸硕)
65800129 13736081860(姚瑞洵)
2、工商银行象山支行
65755953 65719769
3、象山国民村镇银行
65987150 13777951007(陈利敏)
“一键贷”业务联系方式:
1、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
0574-87906897 0574-87821376 13777244541(翁经理)
2、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87090751 15757818449(张经理)
丁老师87090759、13566569555;何老师87090752、18067336986
杭州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63878057 15968924207(琚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6286017013003756176(顾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2558260915168340948(郭经理)
3、浙商银行 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4006565075 13958128711 (项芬芬)
4、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898428 15058484597(孙经理)
5、宁波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86865783 15257891008(干贤安)
55009702 13454761142(杨珊群)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59182585。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59182703(俞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4-591825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