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出租招标采购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B区裕华路27号后沙峪基地园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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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3,861.000000 万元
项目编号: GD02023DF103016-2
保证金: 万元
企业性质: 国资
支付方式:
出租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3-11-13 至 2023-12-08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注册地(住所)
所在地区
-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备注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资产首年出租底价为3861万元/年,每三年租金递增5%;出租期限为15年,承租方如需对出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装修的,承租方享有不超过9个月的免租期,该9个月免租期通过在租赁期限的前18个月内租金减半的方式实现。 2.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3.承租方使用标的资产按照建筑规划用途,合理设计租赁标的使用业态,租赁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的要求,且禁止生产违法产品和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标的资产的经营业态和用途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如:规划、环评、消防、环保及合法经营等)的要求,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向主管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政策了解,摘牌成功后依法合规办理相关手续。标的资产不得用于经营酒吧、会所等不适宜的场所,承租方对于《不动产租赁协议》约定使用业态进行调整需求的,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交易。承租方如需改变租赁使用用途的,需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否则视为根本违约。承租方须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附带设备,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本次标的资产租赁项目是整体出租,出租后如承租方按照实际营业范围对标的资产进行相应升级改造的,承租方应提前10日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提交保证金。涉及的规划、环评、消防、环保等报建程序及合法经营要求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必要的报建程序,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等)批准后进行施工,施工需符合相关法规及设计规范,不得对建筑的安全、使用等造成影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义务仅限于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提供应由产权人出具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除此外不承担任何责任以及义务。标的资产房屋及园区场地升级改造装修前,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500万元装修保证金以及提交书面升级改造施工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申请及施工方案在出租方出具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实施自查升级改造,改造后需获得出租方及专业消防评估机构等部门验收合格。若施工中出现问题,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升级改造施工完成后并通过出租方按照审核同意的升级改造施工方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上述装修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5.因历史原因,本次出租标的资产部分房产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且存在管辖区域管委会不能通过租赁房产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情况,承租方已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前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资产的现状承租,按相关要求自行办妥规划、环评、消防、环保及合法经营等手续,并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风险。如因承租方未能及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导致出租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全额赔偿。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不动产租赁协议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前述现状导致的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出租标的前述现状追究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6.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就承租资质与出租标的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承租出租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8.标的资产租赁期内遇因政府收储、征拆等导致本次交易不动产租赁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双方无条件签订终止协议,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如在租赁期间根据出租方上级单位的要求对外公开转让的,由出租方聘请评估机构分别对出租项目标的和升级改造的部分进行评估,并由出租方根据相关规定统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交易完成后出租项目的转让价款归出租方所有,升级改造部分的转让价款归承租方所有,如转让项目的成交价格较挂牌底价产生溢价的,增值部分的收益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 9.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已签署的不动产租赁协议(并按协议条款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承租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10.涉及其他租赁协议终止的情形(包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期满终止、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以及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承租方新建的各项道路、通信、电气、供电、供水、燃气、环保、消防及地下设施、设备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除上述事项以外,对不破坏租赁物原有使用功能及状态的,承租方可自行拆除恢复原状。承租方不按期自行拆除或者经判断自行拆除不经济的,应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1.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过程中标的资产资产运营发生的水、电、气、热、物管、绿化等维修和使用费用。承租范围内有关其他公共事业性收费等未列明费用,应按照政府相关收费标准及实际发生费用计算,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出租方对出租项目系基于现状进行整体招租,因此承租方不得进行整体转租,若承租方进行部分转租应提前10日向出租方申请,并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及签订转租合同,相关转租合同及附件应在签署完成后10日内提交出租方备案,转租合同有关租赁标的用途应与原《不动产租赁协议》保持一致,转租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原《不动产租赁协议》剩余租赁期限。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不动产租赁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3.租赁期限内,出租方有权委派人员对出租项目进行定期巡查,包括并不限于检查承租方是否存在使用运营中存在安全隐患、擅自改变出租项目用途、未经允许实施装修改造、违规转租等行为。 特别提示: 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