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减重跑步机招标采购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
关于应急医院减重跑步机(2023ZB140)项目采购公告
第一篇 比选邀请书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简称“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对应急医院减重跑步机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
设备数量
备注
应急医院减重跑步机
1(名)
1台
设备整机质保期≥5年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或专项资金
三、比选资格
比选供应商是指向医院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
2.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官网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1.响应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建议采用软面胶装(不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注:响应文件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5日00:00至2023年11月17日24: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顺丰邮寄纸质版资质文件报名。
报名方式:请务必将1份报名文件,内含: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名时间、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写在封面上,报名文件内需要包含供应商、代理商、制造商一般资质、授权书和特定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盖鲜章后的清晰纸质版文件通过顺丰邮寄给采购办彭老师收(收件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采购办,彭老师:023-85385105,请一定使用顺丰邮寄),不需要邮寄“一正三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是后期由供应商带到采购现场的。
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
(三)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15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5日00:00至2023年11月17日24:00
(五)比选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综合楼4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六)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24:00
(七)比选开始时间:待定,不需要邮寄“一正三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是后期由供应商带到采购现场的。
五、本项目无需购买比选文件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未报名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供应商提供与响应产品同品牌、同规格、型号的3年内签订的二甲及以上医院合同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者有效合法发票复印件2份(可以不是由本项目响应供应商签订的;但务必要清晰完整、真实,合同价格务必要保留,不要“打码”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医院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23)85385105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应急医院比选文件-最低价法(减重跑步机).doc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比选文件采购项目编号:2023ZB140采购项目名称:应急医院减重跑步机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二〇二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比选邀请书.............................................3一、比选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比选资格3四、比选有关说明3五、本项目无需购买比选文件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其它有关规定4八、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要求-5-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7一、主要商务条款7二、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7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8四、报价要求.................................................8五、付款要求.........................8六、知识产权.................................................9七、培训.....................................................9八、其他....................................................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0一、采购程序及评审标准11二、无效比选12三、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但属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12四、采购终止1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一、比选费用-16-二、比选要求-17-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7-四、成交通知-17-五、关于质疑和投诉-17-六、签订合同-17-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7一、定义17二、货物内容17三、合同价款17四、转包或分包17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7六、付款18七、检查验收-24-八、索赔-24-九、知识产权-24-十、合同争议的解决-24-十一、违约责任-24-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24-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4-一、经济部分-25-二、技术(质量)部分-25-三、服务部分-25-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6-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26-第八篇附件-26-信用中国示例截图-26-1.第一篇比选邀请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简称“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对应急医院减重跑步机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一、比选项目内容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或专项资金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数量设备数量备注应急医院减重跑步机1(名)1台设备整机质保期≥5年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数量设备数量备注应急医院减重跑步机1(名)1台设备整机质保期≥5年三、比选资格比选供应商是指向医院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要求:1.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2.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四、比选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官网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1.响应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建议采用软面胶装(不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注:响应文件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5日00:00至2023年11月17日24: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顺丰邮寄纸质版资质文件报名。报名方式:请务必将1份报名文件,内含: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名时间、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写在封面上,报名文件内需要包含供应商、代理商、制造商一般资质、授权书和特定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盖鲜章后的清晰纸质版文件通过顺丰邮寄给采购办彭老师收(收件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采购办,彭老师:023-85385105,请一定使用顺丰邮寄),不需要邮寄“一正三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是后期由供应商带到采购现场的。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三)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15日)起三个工作日。(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5日00:00至2023年11月17日24:00(五)比选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综合楼4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六)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24:00(七)比选开始时间:待定,不需要邮寄“一正三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是后期由供应商带到采购现场的。五、本项目无需购买比选文件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未报名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供应商提供与响应产品同品牌、同规格、型号的3年内签订的二甲及以上医院合同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者有效合法发票复印件2份(可以不是由本项目响应供应商签订的;但务必要清晰完整、真实,合同价格务必要保留,不要“打码”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医院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23)85385105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1.1.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购买数量备注1减重跑步机台12.设备功能及技术需求1.功能用途:主要通过电动控制减重绳的升降,同时带动减重吊袋的升降,从而减轻患者下肢或腰部的承重量。使患者能安全地站立、行走及步态训练,通过训练逐步增强患者下肢在支持自身体重下的步行能力,避免患者在无辅助的情况下站立和行走训练的安全隐患。2.具体技术需求(1)具有手控器,用于调节减重带的上升或下降。(2)减重带升降最大范围:≥500mm,减重带最大升降速度:≥5mm/s。(3)悬吊袋最大宽度:≥80mm,悬吊袋具有调节和锁定装置。(4)具有可伸缩式脚轮。(5)减重吊架最大承重:≥135kg。(6)具备减重绳,支持150-190cm身高的患者进行训练。(7)采用单点悬吊式减重,不限制步行训练时人体正常的骨盆旋转活动,同时患者能有更大的活动空间进行平衡、上肢活动、抛接球、步行训练。(8)具有大推力电机,最大推力:≥6000N,满足临床减重训练需求。(9)具有悬吊吊袋,用于减重训练时进行固定。(10)符合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标准要求,需提供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11)符合GB24436-2009《康复训练器械安全通用要求》标准要求,需提供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12)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标准要求,需提供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13)符合GB/T14710-2009《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要求,需提供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14)康复专用慢跑台,速度调节范围不窄于0.1~10km/h。(15)可以实现反向运动,速度调节范围不窄于0.1~5km/h。(16)内置不限于时间设定、距离设定、卡路里设定、计步设定、使用者自订以及HRC心率程式。(17)跑道尺寸不窄于:480*1500mm。(18)马力:DC电机且不低于2.5HP。(19)跑道坡度调节:扬升角度不窄于0~10°,段位不窄于0~12个。(20)采用LED显示面板,角度可调。(21)跑台减震装置采用悬吊避震结构。(22)设备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1.2.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主要商务条款1、设备整机质保期:≥5年。2、设备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不可修复的质量问题需无条件更换全新机器,修复期超过5天时需提供备用机。3、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变更配送单位。4、若有配套易损件或耗材的,需同时报价,否则视为标配。二、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设备到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供货时间为准。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科室、设备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医院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医院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医院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医院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医院所有。1.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整机质保期≥5年。(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医院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医院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医院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医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医院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质保期内,乙方具备专职维修工程师,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1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不能排除时乙方应提供备用品。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医院,如医院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医院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医院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医院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1.4.四、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培训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等货到医院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医院不再补偿。1.5.五、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实际交付设备合计金额的5%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二)设备安装完毕,乙方提供给甲方项目安装单、培训单和有效合法发票;(三)设备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交付设备的货款100%;(四)设备质保期满且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在30天内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6.六、知识产权医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医院所有)。1.7.七、培训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应提供对医院相关使用人员的基本免费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1.8.八、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所有经济、技术和商务条款都要纳入成交合同中。(三)如供应商因违反或不履行响应时承诺的商务和技术要求时,医院保留对技术指标进行验证的权利,发现供应商及原生产厂家提供虚假参数的,医院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消违反比选文件约定的成交人成交资格,以及按医院采购制度对其进行处罚。(四)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整体功能的实现。如发生以下情况,医院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1、如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2、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功能、参数等方面未满足比选文件及相关承诺的;3、证实提交了相关虚假文件的。发生上述情况,医院除申请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有权退货及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同时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赔付医院延误损失。(五)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0.一、采购程序及评审标准(一)比选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审。最低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三)比选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比选顺序,由本项目比选评审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比选。在比选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响应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1响应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1响应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1响应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1响应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供应商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注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医院采购活动。1响应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②供应商应提供以下四张截图:信用中国--信用服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税收违法黑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模板见第八篇后附件模板)。2.实质性响应审查。比选评审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比选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响应。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4商务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三篇所有商务要求5技术部分响应文件内容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二篇所有的技术(质量)需求(四)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比选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比选过程中,比选评审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使用科室代表确认。对比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比选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七)供应商比选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最低价法:依照比选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比选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响应文件响应标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响应人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2.响应文件响应应答有一条及以上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要求的(“※”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响应人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3.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无效比选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比选:(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比选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四)响应文件含有使用科室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比选的;(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七)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的;(八)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的;(九)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医院无法接受条件的。三、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但属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其“技术参数”不满足“本文件第二篇比选内容技术部分的参数要求”的。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应当终止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医院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比选费用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医院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比选文件(一)比选文件由比选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要求、采购程序、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医院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比选文件中,评审小组根据与供应商比选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二、比选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比选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开始时间起90天。(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若为进口产品,该产品不免税,报价须包括关税、增值税)、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2.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医院不再补偿。(采购文件服务需求有报价要求的以服务需求的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比选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六)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比选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3.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医院采购办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七)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比选,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九)无效比选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比选,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比选;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医院无法接受条件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政府采购活动的;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8.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的.9.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的。10.供应商如会上不能解答比选文件的技术问题,视为无效比选。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最低价法:医院应当按照有效报价排序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医院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医院的采购活动。四、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医院将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仅对成交者发出电话通知。五、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质疑答复医院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采用书面的形式作出答复。(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比选活动后,再对比选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四)投诉供应商对医院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医院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院纪检部门投诉。六、签订合同(一)医院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医院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比选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医院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比选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医院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3.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一、定义(一)甲方(需方)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二)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四)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二、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三、合同价格(一)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二)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三)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四、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四篇比选项目服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六、付款(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三)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七、检查验收(一)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二)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三)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以此作为支付凭据。八、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一)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二)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九、知识产权(一)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医院所有。十、合同争议的解决(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医院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十一、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附页:合同格式(供参考,据实制定)医用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购买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以下简称甲方)销售单位: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设备达成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协议标的设备名称注册证号主要规格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具体配置见响应文件合同总金额(人民币):XXX元 大写:XXX(人民币)上述费用为包干总价,包括不限于所有设备费用(含设备配置、备件、专用工具、系统等)、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验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咨询、设备检修、调试、软件升级等费用)、维修保养费(含维修人工费、耗材及配件费)、税费、保险费、差旅费、人工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二、设备包装、标识及运输:设备包装、标识及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应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设备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以及满足设备特性和远距离运输的要求。产品包装应满足防潮、防霉、防碎、防震等要求。设备标识应清楚、正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因包装、运输不当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自行办理运输保险,相应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交货期限:以采购人通知供货时间为准。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最终交货时间以乙方提供安装单和培训单时间为准。如不能按期完成安装调试,每延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四、交货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供货通知指定地点。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签收前的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五、设备验收: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按照产品清单,对产品外观、型号、颜色、数量、产品出产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能开机正常运行后,由甲方对设备进行签收。乙方在设备装机后出具原厂校验报告或合格证。设备在经甲方确认签收前,设备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按照购销合同、配置清单、设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国家相关产品质量要求规范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设备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更换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相应的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六、安装与培训: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设备在安装调试后,达不到甲方质量要求和采购文件要求或不符合乙方响应文件内容的或由于培训不到位导致产品损坏等情况的,乙方应及时更换,未及时更换或更换后仍未达到甲方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乙方应对甲方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并提供有关培训资料。乙方应保证甲方人员能够完全了解设备的基础知识,能够独立操作使用设备,熟练掌握设备的维护方法,以及能够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一般故障。七、质保:设备主机质保XX年,配件质保XX年,由乙方向甲方出具保修证明(含生产厂家对乙方出具的保修证明予以确认和说明)。设备的质保期从甲方出具设备最终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使用故障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所有维修人工费及耗材费、配件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对设备终身维修和终身免费升级,质保期届满后,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乙方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不收取差旅费、人工费等费用。同一质量问题或故障经乙方两次维修后再次出现同一质量问题或故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新机。设备质保期内每年定期提供保养服务2次/4次(单价小于10万元的为2次;单价大于10万元的,为4次)及以上,定期回访每季度一次(具体的保养内容见附件)。八、货款结算方式:(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实际交付设备合计金额的5%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二)设备安装完毕,乙方提供给甲方项目安装单、培训单和有效合法发票;(三)设备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交付设备的货款100%;(四)设备质保期满且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在30天内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九、乙方责任:1.在远程服务或系统升级服务时,供货单位对医院的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负责,在服务工作中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2.设备所提供的软件需正版化或取得相应的授权资料。十、售后服务:本合同设备终身享有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具备专职维修工程师,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1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不能排除时乙方应提供备用品。否则,甲方有权组织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应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按照双倍进行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以及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保证设备质保期内开机率达95%(按365日/年计算),且满足甲方采购以及乙方响应的设备使用功能。否则保修期双倍顺延。乙方保证设备终身使用期间有原厂零配件供应,否则甲方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不可抗力(如国家政策调整等)除外。若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或未完全履行合同,则应按照合同约定设备总价款的20%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非违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送达货物逾期达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3、乙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采购、响应材料履行的,经甲方书面要求进行整改后,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设备款。4、乙方若存在提供虚假资质等弄虚作假情况,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设备购销合同,退还库存产品,不予支付剩余货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总供货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5、乙方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销售产品、提供虚假或过期资质材料、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合同未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合同已经履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退货,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货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甲方因乙方违反前述规定而被第三人起诉或被行政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成本)。乙方的上述责任不因该产品是乙方从第三处采购后转卖甲方而免除,且乙方与本合同产品生产商之间的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均与甲方无关。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应付货款,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①乙方所供设备出现技术和质量问题,未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规格、同型号产品和提出整改措施,或整改效果不达标的;②乙方提供虚假书面材料的(如:资质文件、合格证明等);③乙方未遵守《廉洁购销合同》相关条款的;④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公司名称或擅自停止供货的;⑤乙方相关资质文件未处于有效期内的(如:营业执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⑥乙方所供产品与本合同约定或响应文件载明内容不一致的。7、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任意一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十二、其他条款:1、设备配置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必须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并由各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设备使用过程中若需消耗性材料,乙方应书面说明收费与否,否则视为由乙方免费提供。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渝西仲裁院申请仲裁。3、乙方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4、甲乙双方约定:设备在质保期内若出现故障,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排除故障,否则甲方有权用该设备履约保证金或应付货款对设备进行维修。乙方在质保期满前注销公司或非正常变更公司名称(指未在主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5、本合同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7、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双方(各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作为送达本合同有关通知法律文书、仲裁送达文书、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等的地址,相关文书一经到达送达地址,即视为该方一经收到相关通知(包括查无此人、地址不详、拒收等情形)甲方送达地址为: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乙方送达地址为:此处填写乙方的公司地址附件1:具体的保养内容附件2:详细配置清单附件3:《廉洁购销合同》(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乙方:XXXX地址:永川区萱花路439号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员:经办人员: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4.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4.1.一、经济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三、服务部分(一)响应函(格式)(二)服务响应偏离表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五)书面声明(格式)(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八)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四张截图:信用中国--信用服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税收违法黑名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模板见第八篇后附件模板)。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供应商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第八篇附件供应商承诺书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我公司(***公司)承诺:本项目提供的响应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参数要求偏离表、商务响应情况、彩页、检测报告等资料是客观的、真实的。若经核实在响应文件中有提供虚假资料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响应单位:***(盖章)***年***月***日(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供应商承诺书”!)(一)报价一览表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家主要内容(配置及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合计(元)XXXXXXXXXXXXXXX成交总价格: 质保期: 到货期:质保期后,技术保服务的费用为?全保服务的费用为?备注:上述费用为包干总价,包括不限于所有设备费用(含设备配置、备件、专用工具、系统等)、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验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咨询、设备检修、调试、软件升级等费用)、维修保养费(含维修人工费、配件费)、税费、保险费、差旅费、人工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注明1、请各响应单位根据我院采购产品的功能及配置要求合理报价;若虚高报价、串标抬价或低价中标后不供货,将取消响应人资格并列入黑名单。2、若有零配件或耗材报价,请在备注栏注明,并另做报价表。若未列出,则视为标配。3、报价表盖章有效。4、请严格写清楚易损件报价详细清单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 计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响应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1.若有配套易损件或耗材的,需同时报价,否则视为标配。2.请响应人完整填写本表。(三)零配件明细报价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 计注意:设备若有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或耗材的,需提供相关零配件或配套耗材资质及报价,并注明该耗材是专用耗材或开放耗材),并另做报价表。4.2.二、技术要求部分(一)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执行编号:序号技术要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比选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3.三、商务部分4.4.(一)响应函(格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比选项目名称)的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比选。1、愿意按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商务要求。2、我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4、我方承诺:本次比选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5、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6、在整个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比选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7、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商务响应偏离表对于比选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比选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4、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执行编号:致:(采购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执行编号:致:(采购方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比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四)书面声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执行编号:致: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医院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4.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项目),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信用中国--信用服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回m信用中国_百度搜索X信用服务_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_信用×+口×☆…□"|论x个之cD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65黄历网FOXHMS后易163邮箱欢迎来到信用中国登录注册通知公告网站声明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Q搜索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1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T信用服务信用研究诚信文化信用承诺一信易+一联合奖惩一个人信用一行业信用一城市信用一网站导航信构建诚惩戒失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严重失信主体最新动态查看更多>>严重失信主体重点关注对象查看更多河北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2022-05-13芜湖公布今年一季度欠薪失信惩戒“黑名单2022-04-28湖南公布首批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022-05-13山西:关于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第一季度拖欠农民工..2022-04-14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回m信用中国_百度搜索X信用服务_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口×个之cD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黄历网FOXHMS后易163邮箱欢迎来到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WW.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页一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信用服务信用承诺一信易+一联合奖惩一个人信用行业信用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登录注册通知公告网站声明站内文章Q搜索信用研究诚信文化城市信用网站导航查询@版权所有:信用中国|网站声明I关于我们|网站地图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导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技术支持: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找错竞政机关网站标识码:bm04000009京CP备05052393号-50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96号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税收违法黑名单回m信用中国_百度搜索X信用服务_信用中国税收违法黑名单_信息公示信×+口×个之cD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黄历网FOXHMS后易163邮箱欢迎来到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WW.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页一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信用服务信用承诺一信易+一联合奖惩一个人信用行业信用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信用服务税收违法黑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登录注册通知公告网站声明站内文章Q搜索信用研究诚信文化一城市信用网站导航查询@版权所有:信用中国|网站声明I关于我们|网站地图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导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技术支持: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找错竞政机关网站标识码:bm04000009京CP备05052393号-50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96号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_百度搜索X信用服务_信用中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I个cDQ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三黄历网网FOXHMS后易163邮箱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份首页目执行公开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布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范印富1308198618北京远翔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5140U80-1郑树5102021973****0919北京远翰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5140080-1钟来平5129211973****3853钟来平5129211973****3853河池市弘农加油站9145120159****977]雍先全5129011961****2911河池市弘农加油站9145120159****977J张雪飞1302811988****005X河池市弘农加油站9145120159****977J张雪飞1302811988****005X河池市弘农加油站9145120159****977J丁朝伦5102321963****6314上海立钧物资有限公司70316927-5丁朝伦5102321963****6314上海立钧物资有限公司70316927-5查询条件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可以仅填写前部分,至少两个汉字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需完整填写省份:-全部--验证码:YS查询限制高消费令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首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减重跑步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