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应收账款招标采购公告(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



(2018)渝0110破13号关于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陈文相的应收账款第九次拍卖

竞买公告
 
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27日10时至2023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委托单位: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749306590398.htm?spm=a2129.27076131.puimod-pc-search-list_2004318340.3&pmid=5961725402_1700121206663&pmtk=20140647.0.0.0.27076131.puimod-pc-search-list_2004318340.3&path=27076131&track_id=669deebf-057a-4c38-83d3-de63ff397f21)进行公开破产财产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管理人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分陈文相的应收帐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权利瑕疵、购买资格、交付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5、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陈文相的应收帐款
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陈文相的应收帐款,判决本金共计6100万元,具体详细情况可参考附件(2020)渝0110民初7301号《民事判决书》及(2021)渝0110执8620号《执行裁定书》。
起拍价:1758264.31元,保证金:175826元,增价幅度: 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物的瑕疵提示
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应收帐款的现状和瑕疵,然后再参加竞拍,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标的存在以下提及和未提及的瑕疵,相关瑕疵由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了解,查验、评估风险。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标的交付时实际持有的应收帐款相关资料进行交付,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瑕疵风险,本次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一)应收款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拍卖人或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无法提供除生效司法文书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和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9)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0)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竞买人须根据债权金额及债权凭证、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债权瑕疵程度、债务人资产状况、法律政策风险等影响标的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管理人不对应收债权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三)拍成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关于变更申请执行人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债权转让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风险。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是否出具裁定书,管理人不作任何的保证。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本资产包整体拍卖、按现状交付。
(五)天纬渝盛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因该标的物拍卖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拍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因淘宝在竞买成功后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且无法更改,故竞买人(特别是企业)如未设立淘宝账户,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使用代理人淘宝账户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且被委托人报名前向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如未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2日向拍卖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办理后,拍卖人在竞买开始前将委托书上传至淘宝后台,淘宝生成的成交确认书将认定委托人为竞买人。
3、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于开拍前2日到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前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
管理人已委托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在破产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账款的债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的具体情况、该标的对应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债权瑕疵程度、债务人资产状况、法律政策风险等,未作了解或核实的,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接受咨询,有意者与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请拨打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833-6773,廖老师13008325330。
重要提醒: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解决的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项目的情况、现状和瑕疵,然后再参加竞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知晓和认可,相关责任自负。
七、拍卖延时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破产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方式
本次破产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破产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九、保证金的约定、成交手续办理及费用支付
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若有问题可咨询淘宝网拍客服热线:400-822-2870),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入拍卖人账户作为首付款,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保证金:竞买人通过线上报名,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
3、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及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2)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3)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有提出附加条件的;
(4)不及时进行成交手续办理及支付拍卖余款和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以下费用及办理以下手续:
(1)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账号:39420188000611236)。
(2)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支付拍卖服务费,拍卖服务费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按拍卖成交价款的0.8%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上清寺支行;账号:83140078801900000055)。
(3)竞价成功,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淘宝平台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淘宝平台发布为准,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交付完毕拍卖成交款、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或拍卖服务费用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交付的,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庆天维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处置方案》继续处置。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弥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损失。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继续赔偿损失。
十、标的物交付及相关税费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含软件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座4楼)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书》。
2、标的物由管理人以现状进行交付,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管理人仅提供必要协助。
4、标的物拍卖涉及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自身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十一、特别提醒
1、关于拍卖时应注意的问题及瑕疵情况:
(1)郑重声明: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带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进行拍卖,并以现状为准进行交付,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标的情况、现状和瑕疵,然后再参加竞拍。未标明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本次竞买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包括不限于附件内容、数据等)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和拍卖公司不能保证该标的不存在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法院、管理人和拍卖公司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已由管理人通知,未接到通知的,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4)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2日与拍卖公司联系。
2、因标的为破产财产性质,标的成交后,管理人无法提供发票。
3、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2日向管理人进行确认。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管理人可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及拍卖机构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竞价规则、尾款支付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自助预约:
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400-8336773 廖老师13008325330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管理人咨询:雷老师 17726682960
 
 
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陈文相(2021)渝0110执8620号执行裁定书 (1).pdf
下载2

天纬-綦江法院告知书(陈文相不能续查封)20230908.pdf
下载2

陈文相(2020)渝0110民初7301民事判决书.pdf
下载4

重庆市暴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渝0110执8620号申请执行人: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墓江区(原万盛区)关坝镇政府大楼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06220535108。法定代表人:何伟,执行董事。被执行人:陈文相,女,1964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墓江区(原万盛区)南桐镇南桐支路2号附11号17,公民身份号码51021619640517202X。本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文相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中,重庆市墓江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日作出的(2020)渝0110民初730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陈文相逾期未履行该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如下措施:一、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文相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传-1-票、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财产情况,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二、本院核实财产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如下财产:(一)本院依法保全轮候查封被执行人陈文相名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1幢10-1、10-18、10-19、10-20、10-21、21-8共六套房屋,本院无房屋处置权;(二)本院于2022年5月26日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陈文相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信银行的账户,冻结期限均为一年,实际控制金额过小,不具备执行条件;三、本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传统查询对被执行人陈文相的存款、车辆及其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等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前往被执行人陈文相的住所地进行实地调查,亦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四、被执行人陈文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本院依职权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上述事实,有执行裁定书、传统调查材料、财产核查反馈信息表等证据材料在卷佐证。本院依法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本案的执行情况、采取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和法律后果等,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申请执行标的6105000元及利息,已受偿0元,执行费128400元未收取。-2-本院认为,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穷尽现有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21)渝0110执8620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关于本院冻结、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申请执行人需继续申请查封、冻结应在期限届满十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如未在该期限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查封、冻结效力消灭。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生效法律文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张基铸审判员舒辑审判员朱丽华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法官助理赵星书记员贺裕-3-重庆市慕江区人民法院告知书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司提交的继续查封申请书,请求将被申请人陈文相名下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1幢10-1、10-18、10-19、10-2-、10-21、21-8共六套房屋予以续行查封。该材料本院已收悉。经查明,陈文相名下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1幢的六套房屋分别为10-1、10-18、10-19、10-2-、10-21、21-18。该六套房屋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已作轮候查封。2021年10月20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21)渝0103执恢137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1幢10-1、10-18、10-19、10-2-、10-21房屋的所有权过户至胡心名下,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1幢21-18房屋的过户至庞蓉名下,以上房屋的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胡心、庞蓉时起转移。2021年10月21日,(2021)渝0103执恢1375号执行裁定书送达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上,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1幢10-1、10-18、10-19、10-2-、10-21、21-18号该六套房屋已不在陈文相名下,已不属于被申请人陈文相的财产,故你司不能再申请将该六套房屋进行续行查封。特此告知二0二三年九月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收账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