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招标采购公告(泉州路运交通枢纽投资有限公司2023)
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1号楼1308办公用房
项目编号
QZ2023DF102060
项目级别
一般项目
挂牌价格
2720.00元/月
标的所在地区
- 详细地址: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1号楼三楼
租期
5年(含1个月免租金装修期)
免租期
首年租金(万元)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
160
出租用途
办公 (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目前状态
空置
装修期
1个月(免租金)
装修情况
标的以现状为准
看样时间
2023-11-17 至 2023-11-30
其他情况说明
* 权益云交易平台表述与本项目的《公开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项目的《公开竞价文件》内容为准。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时间
2023-11-17
挂牌截止时间
2023-11-30
挂牌期满后,是否自动延牌
是
原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交易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
处置方案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是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2万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租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第4年起(含第四年)每年递增5%(定比)
处置方法
(1)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将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1号楼3层1308办公用房
资产类型
公房招租国资
所在地区
350000-350500
详细地址
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1号楼三楼
权属证明
面积(平方米)(此处面积为证载面积非本次出租面积)
权属单位
管理单位
资产地图位置
联系方式
机构联系人
王先生
机构联系电话
0595-22189025
机构联系传真
机构联系邮箱
wsh@qzcq0595.com
机构联系地址
机构网址
交易机构电签材料
1、公开竞价文件
意向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意向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法人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法人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受托人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受托人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意向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公开竞价文件项目编号:QZZL2023903项目名称: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1号楼1308办公用房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450室电话:0595-221890250595-22819006邮编:362000传真:0595-22189023网址:www.qzcq0595.com1/28目录一、项目公告二、泉州市产权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三、网络竞价承诺函四、授权委托书五、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七、合同范本2/28项目公告项目编号:QZZL2023903项目公告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1号楼1308办公用房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QZZL2023903。2、标的名称: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1号楼1308办公用房。3、标的地址: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1号楼三楼。4、标的面积:160㎡。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6、挂牌价:2720元/月。7、租赁期:5年(含1个月免租金装修期)。8、装修期:1个月(免租金)。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10、租金递增方式:第4年起(含第四年)每年递增5%(定比)。11、租赁用途:办公(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公共交通设施。13、履约保证金(押金):1个月租金。14、交易保证金:12000元。(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3/28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083010542016、公告时间:2023-11-17至2023-11-30。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3-11-3017:00:00。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18、看样时间:2023-11-17至2023-11-30(仅上班时间)。看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775088653019、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1)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3-11-17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2023-12-0110:00:00,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3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2)加价幅度:50元/月或其整数倍;(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20、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21、特别提示:(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移交,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租赁合同为准;4/28(4)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5)消防验收情况:验收合格;(6)风险提示:该标的以实际现状移交,涉及的装修、排污排油烟等特殊要求、设施设备需要升级改造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委托方予以协助;装修及改造方案需报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风格不能破坏枢纽站外立面整体风格;(7)资产维护要求:该标的日常维护及门前三包由承租方自行负责;(8)特别约定事项:本招租标的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中央空调使用时间为:每年5-10月份,每日9:00-12:00、14:00-18:00(时长为:7小时/日),收费标准为8.4元/㎡·月。22、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23、对承租方的主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①现场办理: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6)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7)认可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8)其他详见租赁合同。24、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5/28(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25、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26、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27、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28、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29、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1号楼办公用房(共7个标的)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QZZL2023336)中的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站1号楼3层1308自动终止。30、报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传真:0595-22189023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邮箱:wsh@qzcq0595.com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2023-11-176/28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本公开招租项目,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现发布网络竞价须知如下:一、意向竞租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须知中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二、意向竞租人可登录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免费用户注册(申请权益云账号),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三、意向竞租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报名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本中心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意向竞租人所提交报名竞价材料进行齐全性审核。意向竞租人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①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②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特别提示: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7/28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四、网络动态竞价流程如下:1、意向竞租人在报名前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免费用户注册。2、意向竞租人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申请竞价”。3、意向竞租人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本中心账户,在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公开招租项目应提交的报名竞价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竞价材料清单详见项目公告“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4、本中心对意向竞租人提交的相关报名竞价材料审核通过后对其竞价账号进行激活。5、竞租人凭已激活的竞价账号登录本中心网站(网址1)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网址2)竞价大厅选择本公开招租项目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我的交易”中的“参与报价”进行报价。网址1:www.qzcq0595.com网址2:www.unibid.cn6、网络动态竞价规则:本次网络动态竞价过程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各竞租人在正式竞价前,应当通过本中心网站首页认真阅读竞价指导,充分了解网络动态竞价的流程。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最高报价者。(1)自由竞价阶段自发布项目公告之日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人可以对本项目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2)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租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时长详见项目公告。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承租方,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竞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承租方,8/28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本项目标的将以3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五、承租方的确定:1、通过本须知第四、五点所述产生出结果的当日为确定承租方之日。2、若已确定的承租方被取消竞得资格而递补确定新的承租方的,则本中心在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按照各竞租人最终报价排名(即报价结束后,对每个竞租人的最高报价进行排名),以各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承租方。递补的竞租人在收到本中心通知(本中心发出的通知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若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时即确定为承租方。六、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应按《公开竞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1、成交手续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2)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录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2、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9/28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七、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开具交易凭证,至此本项目的竞价活动全部完结,本中心对本项目提供的竞价活动服务至此结束。八、其他规定事项:1、竞价成交后,本中心除向承租方提供《竞价结果通知单》《合同签订通知书》《交易凭证》、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其他有关标的其他单证。2、若发生承租方被取消承租资格的,则本中心在征得项目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后,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按照各竞租人最终报价排名(即报价结束后,对每个竞租人的最高报价进行排名),以各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承租方或者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3、承租方未经本中心和委托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4、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对竞价事项之表述与本须知规定有出入之处,以本须知为准。5、在承租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竞价结束后,本中心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承租方的竞价账号后,承租方就本次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与委托方发生的争议,应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本中心无关。如任何一方无故将本中心列为讼争当事人的,因此给本中心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本中心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用、差旅费等),本中心将依法追究相关方的赔偿责任。九、本《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0/28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房产租赁收费标准(一)租期5年(含5年)以下:序号年租金交易服务费1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500元220000~50000元(含50000元)1000元35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3000元4100000~200000元(含200000元)5000元5200000~300000元(含300000元)10000元6300000~500000元(含500000元)15000元7500000~700000元(含700000元)25000元8700000~1000000元(含1000000元)40000元91000000元以上按“租期5年以上”收费标准收取注: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二)租期5年以上:以租赁年限内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序号资产交易总额分档费率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2.5%2100-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2.0%32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1.5%4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0%51000-3000万元部分(含3000万元)0.6%63000万元以上0.3%注: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单位: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费性质:市场调节价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收费单位监督电话:0595-2259181119/28合同范本租赁合同甲方:泉州路运交通枢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泉州路运交通枢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履行。第一条租赁物概况1、甲方将座落于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租,乙方认可该租赁标的并参与竞价取得承租权。2、租赁物内的设施设备:。3、甲方需在租赁期内根据租物面积提供地下室停车位供乙方使用。4、乙方认可该租赁物土地使用性质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若乙方经营行为因此受限或因此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5、该租赁物如应消防安全等要求需进行改造,由乙方负责改造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并满足国家相关消防等法律法规。租赁物若办理租赁登记,登记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20/286、该租赁标的物资产的运营管理已由甲方依法取得授权,所有涉及该租赁物发生的权利义务与第三方无关。第二条租赁用途租赁用途为,,具体模式由乙方自行确定,同时报甲方备案,且租赁期间不得经营甲方经营范围的业务。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免租金装修期一个月,租赁期及装修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第四条租金交纳1、租金(含税价)为每月人民币整(¥元);第年起(含)递增%,后每年递增%(即第年分别递增%)。2、房屋交付时间由甲方确认,按实际交付时间计取租金。3、租金按结算,乙方应于每的10日前一次性缴清当期租金,若逾期须按日按当期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3、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元)(不计利息)。租赁期间若乙方违约,甲方可将保证金冲抵乙方应支付的租金、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要求乙方补缴补足应缴纳的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债权债务后七日内,甲方将保证金余额一次性无息退还。第五条租赁物交付及收回21/281、甲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租赁物以实际现状移交给乙方使用,交付使用时,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及其设施符合双方确认状态。若乙方认为租赁物及其设施交付不符合要求,应在接收后五日内以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认可。2、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交还甲方,并保证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状态,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弃物,甲方有权处置。逾期归还租赁物的,必须按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十倍滞纳金,并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租赁物管理1、乙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妥善管理使用租赁物(含自来水、天然气管道、电气线路、水、电、气表等设施),做好租赁物日常维护和修缮工作。若因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租赁物及其设施包括波及物损毁,应负修复或赔偿责任。2、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内部装修,装修方案应书面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应遵循主体结构、重要设施不容破坏的原则,不得影响租赁物正背面外观效果,装修材料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租赁物现状图、装修方案及甲方签署的意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租赁期满,乙方装修的不动产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拆除;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拆除的间隔墙等设施如甲方要求恢复原状的,应恢复原状。3、乙方应承担该租赁物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并于次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若逾期须按日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22/28之三交纳滞纳金。费用标准为:①水费元/m3;②电费元/kwh;③物业管理费元/m2·月;甲方提供的水表初期读数m3,电表初期读数kwh,以甲乙双方现场确认为准。第七条安全管理1、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定,在使用、管理租赁物范围内承担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全部安全责任。2、乙方应与租赁物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并与甲方签订《物业租赁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履行安全和消防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承租场所的治安、消防、安保工作,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物。3、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设施,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包括乙方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的安全监管与督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4、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制作、贩卖淫秽图书、光盘或其他淫秽物品;不得介绍或容留卖淫嫖娼;不得组织或提供赌博等违法活动;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窝藏赃物;不得经营环境污染项目;杜绝“三合一”现象存在。23/28第八条广告招牌设置与管理1、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需设置店铺广告和招牌,应经甲方同意,并按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设置的广告和招牌。2、乙方设置的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并向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及施工图纸、批准手续等复印件。3、乙方设置的广告和招牌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必须与租赁物所经营范围相关的内容,不得有营利性质。4、乙方设置的广告和招牌应当牢固、安全,并与周围环境协调,符合美化市容站貌要求,已设置的广告和招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应及时整改加固。5、若因广告、招牌掉落等使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作为所有者与管理者,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应依法注册登记,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自行缴纳税费及有关规费;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管理。乙方在办理经营必要的证、照时,甲方可给予提供相关的证明。乙方应将相关的资质证明影印送交甲方存档备查。2、乙方经营行为不得损害枢纽站形象,不得有强买强卖等其他损害顾客行为,如被顾客投诉的应自行解决,涉及到损害甲方利益包括声誉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4/283、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洁,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检查,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4、合同期内,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诉求。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挂牌招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5、在领取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之日起到甲乙方签订《租赁合同》期间不得提出异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或甲方提出任何主张。6、乙方的经营行为以及对租赁物进行装修、修缮、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等行为,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创城创卫以及枢纽站的生产经营,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3、甲方不能提供所租赁标的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2)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的;(3)擅自将租赁物转租、转包或转借,擅自将租赁物作为抵押、担保物的;(4)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25/28(5)逾期未交纳租金或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害的;(6)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项约定,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除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所约定条款,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整(¥元),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应交纳的租金及甲方代垫相关费用,若逾期30日未交,视为违约,除如数补交拖欠款项、滞纳金、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处置租赁保证金、乙方经营设备或有关物资,提前终止本合同履行、收回租赁物。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第十二条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租赁物损毁及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2、因政府行为需拆迁租赁物或因法规、政策的限制导致乙方经营业务不能开展时,本合同即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3、甲方因整体规划需拆迁租赁物或安全、生产需要收回租赁物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支持、无条件终止本合同。26/28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5、因租赁标的物的客观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应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处理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即时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租赁期间,甲方通知乙方领取相关文书,因乙方原因未能领取时,甲方按本合同书约定的联系地址以挂号形式邮寄,自寄出之日起十日内视为送达(即使退回或拒收也视为送达)。乙方变更联系地址,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向泉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将本合同的联系地址作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寄往该地址的法律文书即使被退回也视为送达。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27/28甲方:,乙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28/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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