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招标采购公告(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镇、项里街道、双庄街道、支口街道、洋北街道农村工作局,古城街道、河滨街道经济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3〕5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3〕87号)、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和任务清单分配的方案》(宿区财发〔2023〕9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面向辖区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稻麦、蔬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宿城区境内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1、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粮食基地面积在300亩以上、蔬菜基地在50亩以上,或者农业投资规模不少于100万元;基地自2023年1月起有3年以上土地使用权。
2、基地要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和设施设备水平高,区内较有影响力和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基地农业科技水平市区领先,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够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的综合示范;组织观摩、推介、培训及创业实训等活动,培训技术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和职业农民。
4、基地经营管理水平高,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综合效益好,发展势头强劲,带动当地农民就业能力强。
5、基地法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违约记录。
6、近2年已被列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不再申报。
五、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自愿向所在镇(街道)农业部门提出申请,准备好“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材料”,经镇(街道)审核后报宿城区农业农村局,并提交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基地相关获奖文件、农产品质量认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再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和实地考察后择优认定,统一竖立标识牌。
六、优惠政策:
对新认定的宿城区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将根据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需要,给予一定物资补助。
七、申报要求:
请各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请按时将申报资料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0日,并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农业农村局农业科(众安建设大厦1201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黄芝忠,赵娟;联系电话:80291515;邮箱:13092460632@163.com。
附件: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附件要求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的附件
宿迁市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
相关信息
附件1: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材料申报产业: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地址:二〇二三年月一、基地技术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姓 名性 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学 历现从事主业现兼职单位或从事副业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推广应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来承担或参与实施的农业类科技项目二、基地基本信息表坐落地点主要产业四至GPS种养规模(数量)运营管理单位土地使用权单位土地流转时间土地使用年限基地法人姓名联系方式基地法人身份证号基地获得产品认证及品牌开发等情况主要设施设备种类及数量办公、培训场所面积仓储、加工面积技术合作单位或技术依托单位基地本年度应用品种、技术(模式)去年来组织观摩、推介技术或开展培训次数及时间、人员规模等情况三、基地基本情况基本情况简要综合描述基地区位、交通;基地规模、土地性质及使用年限;基础建设及附属设施、仪器、装备;生产经营情况、产地、产品认证及品牌开发及销售等;参与承担实施的相关农业项目情况;示范的主要品种、技术(模式)、产品、设施装备及筛选推广情况;开展的观摩培训情况等。发展计划四、申请、推荐意见基地技术负责人意见本人所填写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签名:年 月 日基地法人意见 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愿意参与示范基地建设,并提供相应示范推广场所、设施设备、辅助用工等保障条件。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年 月 日镇(街道)农业部门意见申报材料经审核无误,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 月 日镇(街道)意见同意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审核意见申报材料经审核无误,同意推荐。(签名)年 月 日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审核意见申报材料经审核无误,同意推荐。(签名) 年 月 日附件2:申报材料附件1.基地经营主体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2.基地技术合作协议复印件;3.基地发展规划复印件;4.基地承包合同、流转协议等复印件;5.设施设备清单及图片等证明材料;6.产品认定证明材料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