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2023)
拍卖公告
受委托,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11月30日10时至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一批商业门面五年租赁权,具体情况如下:
增价幅度:500元。
本次租赁权的拍卖以单年租金进行竞价(即单年的租金为起拍价进行竞价,最终的成交价为五年总租金)。
二、竞买人条件、报名流程及费用: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我公司在竞买手续办理完毕后对竞买人进行拍品授权。
(3)竞买人须线下向我公司以下指定账户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需在2023年11月29日16时前到达我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1308 0200 0000 00237
开户行:湖北银行荆州红苑支行
(4)我公司在竞买手续办理完毕后对竞买人进行拍品授权。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竞买人可预约申请实地看样。
四、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竞拍咨询电话:项经理 13972348880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塔桥北路义乌小商品城一期6栋14楼
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特别提示
1、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以免引发争议或诉讼。
2、竞买人需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充分、仔细的了解,在参与竞拍时必须充分考虑标的在交易时可能发生价值变化、异动的风险,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踏勘,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参加竞拍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4、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不持异议。同时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愿意承担该标的物由于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的风险。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5、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拍品简介
本次拍卖标的为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一批商业门面五年租赁权,具体情况如下:
增价幅度:500元。
本次租赁权的拍卖以单年租金进行竞价(即单年的租金为起拍价进行竞价,最终的成交价为五年总租金)。
三、拍品须知
1、本次拍卖的标的仅指各标的所在房屋的五年租赁权,拍卖仅以房屋现状进行,不包含其他未做说明的建筑物、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以移交时的现存实物为准,若有误差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的描述是依据委托人提供的标的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中载明的数据和信息,仅供参考。
2、本次拍卖的标的最后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拍卖佣金及买受人在办理标的物相关手续时所发生的关联税金及一切费用。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人只提供标的物拍卖成交价款代收收据,不负责提供税务买卖发票。
4、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消防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按时交纳。
5、标的物存在租赁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6、拍卖成交后,房屋的清场、移交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2月2日前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2023年12月2前按照五年总租金的1.2%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中拍平台在标的成交后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款1.5‰的软件服务费,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中拍平台缴纳。)
8、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要求向委托人支付首年租金以及5000元/标的的承租押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押金除抵扣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买受人。该押金不计利息。)。剩余期限内的租金由买受人按年向委托人进行支付,每年租金按上年租金递增2%。
9、买受人在付清以上款项,并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租赁起止时间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私自转租、转让、出借委托人的物业(包括建筑物、场地等不动产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可动产)。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
11、租赁面积若有误差,将不影响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同时,买受人不得因面积误差而要求委托方、拍卖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12、租赁期间,买受人须服从委托人的管理,其他未尽事宜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四、有关说明事项
1、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竞价开始前暂缓、中止拍卖程序或撤回拍卖,竞买人必须承诺无条件认可。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2、竞买人应在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后、对《竞买须知》披露的内容不持异议,自愿遵守《竞买须知》的相关规定。
五、竞价规则
拍卖方式:网络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报价期结束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网络拍卖的竞价时间2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竞价设备
竞买人应在正式竞价开始前,保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能够持续正常运行。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应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七、相关责任
网络拍卖系统因不可抗力、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如发生下列情形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未认真阅读或及时关注网络拍卖活动相关信息的;
2、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的;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网络异常及开启无关应用软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因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互联网环境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良竞价后果等情况的;
5、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网站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网络拍卖竞买的。
八、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未按约定付清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未按约定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均构成违约,委托人、拍卖人有权收回标的,并依法追究买受人的如下违约责任:
1、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2、支付本次买受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
3、若标的物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由违约者补足差额;
4、造成其他损失的,买受人应当赔偿。
九、竞价中止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网络竞价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等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竞价中止,则当场网络竞价结果无效,由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当即通知竞买人另择日期重新进行网络竞价,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
湖北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标的介绍
序号标的坐落用途结构建筑面积m)起拍价(元/年)竞买保证金(元)1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号门面)五年租贷权商用混合99.420.146.003.000.002远安县鸣凤镇飞龙路(4号门面)五年租赁权远安县鸣凤镇商用混合408.194.003.000.003远安县鸣凤镇飞龙路(5号门面)五年租赁权鸣凤大道37号商用混合14.312.931.001.000.004远安县鸣凤镇飞龙路(6号门面)五年租赁权商用混合84.0414,149.003.000.00序号标的坐落建筑面积(m²)起拍价(元/年)竞买保证金(元)1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号门面)五年租赁权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7号99.420.146.003,000.002远安县鸣凤镇飞龙路(4号门面)五年租赁权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7号408.194.003,000.003远安县鸣凤镇飞龙路(5号门面)五年租赁权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7号14.312.931.001,000.004远安县鸣凤镇飞龙路(6号门面)五年租赁权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7号84.0414,149.003.0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