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招标采购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2023)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以南、新高铜线以西
01
地块信息
交易编号:
TD2023(GM)WP0022
供应方式:
一级市场·出让
拍卖起始时间:
2023/12/21 10: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12/20 9:30:00
申请截止时间:
2023/12/20 9:30:00
地块位置: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以南、新高铜线以西
土地实际用途:
仓储用地
使用年限说明:
50年,自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交地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
交易土地面积(平方米):
172902.59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 1 , ≤ 4
绿地率(%):
≥ 10
建筑密度(%):
≥ 35 , ≤ 65
建筑物限高(米):
≤ 40
竞买保证金:
5,518万元(港元);5,058万元(人民币);708万元(美元)
保证金收取银行:
兴业银行(人民币),广发银行,交通银行,佛山农商行高明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高明顺银村镇银行,建设银行(人民币),建设银行(美元),建设银行(港币)
拟成立新开发公司 所属区域:
佛山市·高明区
更合镇
街/镇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02
竞价信息
交易方式:
网上拍卖
是否设有底价:
是
起始价:
16857.75 万元
增价幅度:
报价达到
増价幅度
单位
16857.75
150
万元
楼面价:
地面价:
确定交易结果方式:
地价价高者得
最高价:
暂无报价
01
地块信息
交易编号:
TD2020(SD)WG0020
供应方式:
一级市场·出让
挂牌起始时间:
2020/6/29 8:3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0/7/9 15: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7/7 15:00:00
申请截止时间:
2020/7/7 15:00:00
地块位置: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鱼苗场北侧地块
土地实际用途:
A区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新闻出版用地和娱乐用地;B区为公园与绿地;C区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使用年限说明: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新闻出版用地、娱乐用地40年,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50年,均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交易土地面积(平方米):
76009.22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87691.61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76009.22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76009.22
容积率(%):
> 1 , ≤ 3
绿地率(%):
≥ 35
建筑密度(%):
≤ 28
建筑物限高(米):
≤ 80
竞买保证金:
24,738万元(人民币)
保证金收取银行:
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人民币),顺德农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人民币),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拟成立新开发公司 所属区域:
佛山市·顺德区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02
竞价信息
交易方式:
网上挂牌
是否设有底价:
是
起始价:
123689 万元
增价幅度:
报价达到
増价幅度
单位
16857.75
150
万元
楼面价:
地面价:
2217.86(元/平方米)
确定交易结果方式:
地价价高者得
最高价:
暂无报价
01
交易须知
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以下称“拍卖人”) 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出让人”)的委托,举办交易编号为“TD2023(GM)WP002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拍卖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解释和处理本须知之外的其他问题。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TD2023(GM)WP0022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信息项名称
详细信息及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以南、新高铜线以西
净用地面积(㎡)
172902.59
用途
仓储用地
使用年限
50年,自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交地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
容积率
1.0≤容积率≤4.0
建筑密度
35%≤建筑密度≤65%
绿地率
绿地率≥10%
建筑高度限制
≤40米
(一)用地使用性质:物流仓储用地。
(二)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35%≤建筑密度≤65%,1.0≤容积率≤4.0(计容建筑面积≤691610.36平方米),绿地率≥10%,建筑控高≤40米,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且结合交通影响评价意见设置。北侧自更合大道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13米,西侧、南侧建筑退让距离须满足水利部门管控要求,且须满足城市蓝线管控要求。各项建筑退让还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高明区GM-D-03-02-05、06街坊(更合黄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以及地块开发细则有关要求,并符合消防等部门要求。停车泊位方面,应按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0.2个汽车位。
(三)配套设施要求:电房设置按照供电部门意见执行,结合周边用地状况实际来设置。
(四)城市设计提示:宗地发展需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具体实施细则按《高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执行。
(五)其他要求:物流仓储用地内所需管理或办公用地不得超过项目净用地面积的3%(有独立分区的按分区用地面积,没有独立分区的用地面积按建筑基底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独立占地的两个指标要同时满足,非独立占地的按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控制)。严禁在物流仓储用地范围内建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及培训中心等非设施。
(六)其他规划建设要求按照《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佛规明设函〔2023〕0081号)执行。
四、土地交易条件
(一)竞买人资格
1、土地竞买者须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2、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3、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地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拍卖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二)地价款支付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交易出让,起始价为16857.75万元(折合地面地价约6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5058万元,增价幅度不低于150万元。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708万美元,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5518万港元,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土地竞得者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地价款。竞得者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可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者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取消交易结果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者赔偿损失。
(三)宗地出让条件
1、该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地块红线内场地已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该宗土地使用权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以“三通一平”(即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通路、通基建用电、通基建用水至宗地红线外围,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用地红线内土地基本平整)的土地利用条件交付使用,实际交地时间以交地确认书为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有关事宜和承担违约交地的有关法律责任。
2、约定动工时间为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约定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
3、竞得者受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标准为成交价款的20%;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除外。
(四)其他条件
1、土地竞买者须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2、该地块拟定发展发展通用设备制造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代码:C34、G53),具体引进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执行。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投资者在竞得用地后需到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备案。在未履行完《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第六条约定的义务前,不得擅自变更约定的产业类型。符合佛山高明区产业规划或产业方向的,经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本项目引进的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按相关流程办理变更产业类型,具体以原审批机构意见为准。未经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在未履行完《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第六条约定的义务前,不能通过股权转让、出租等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导致项目公司主要控股方发生变化或改变原投资项目重新立项。在未履行完《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第六条约定的义务前,不得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对宗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分割登记和分拆出售,同时不得整体转让。在约定的建设工期竣工前,不得以宗地为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根据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更合镇一般管控区(编号:ZH44060830001),不涉及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地块引入的项目应符合《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地块周边目前暂未有铺设污水管网,更合镇正在谋划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黄村至黄象村段)污水管网工程,建议工程预留污水口收集周边企业员工生活污水或协商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要求开发项目落实雨、污分流建设,确保项目污水正确排放。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项目工地开工前和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前,均须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和水利办申请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包括可研、初设、施工图、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均需严格按照海绵城市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若地块竞得者为非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辖区内注册的市场主体,则必须在参与竞买前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注册成立一家住所登记在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辖区内的公司,成交后成立的新公司为土地竞得者的全资子公司,并负责承接地块的开发利用和运营。
4、承接地块开发利用的公司资质及宗地发展的相关要求以《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为准。土地出让成交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要与土地竞得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明确相应的目标要求,考核方式以及违约责任。该监管协议的签订是作为土地竞得者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前提条件,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应定期核验评估《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的内容。本宗地以“标准地”模式出让,建设项目需符合产业类型、固定资产总投资、税收标准等方面的要求。有关本宗地开发建设的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
五、竞买申请
(一)网上拍卖文件取得
有意参与竞买者可登陆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本网上拍卖出让文件。
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二)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未有有效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应在参加网上拍卖交易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佛山市GDCA受理点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人应确保数字证书的名称与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完全一致,否则网上交易系统无法识别。
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拍卖交易的,申请人须自行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申请数字证书,并约定其中一方为主竞买申请人,代表竞买联合体各方参与网上拍卖竞买活动,其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有关本地块的一切操作,均代表竞买联合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具备法律效力,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联合体各方对此无异议,并将无条件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及地址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上的《CA证书申请指南》。
(三)提交申请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竞买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等),并于2023年12月20日9时30分之前提交竞买申请。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进行交纳保证金操作:申请人选择保证金交纳银行,获得“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凭该申请单到银行柜台(或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转账手续。申请人应向“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上的随机保证金账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地块不同申请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地块该申请人缴纳保证金使用)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时30分(竞买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银行法定休息时间,以及银行间资金清算的时间,提早做好准备,以确保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该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零伍拾捌万元(大写)(CNY50,580,000.00)。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柒佰零捌万美元(大写)(USD7,080,000.00);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伍仟伍佰壹拾捌万港元(大写)(HKD55,180,000.00)。
1.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
2.网上交易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随机账号作为识别申请人身份的依据,且竞买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内确认到账之后,系统才会赋予申请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申请人应当提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确保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未能在截止时间前到账的,该竞买申请无效,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则获得与此随机保证金账号相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
3.联合竞买的,竞买联合体各方必须约定以主竞买申请人的名义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对网上拍卖文件有疑问的,可于网上拍卖报价时间开始前向拍卖人查询。查询电话为:(0757—88620826)。
需要到拍卖地块现场踏勘的申请人请与拍卖人联系。对拍卖地块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在网上拍卖报价时间开始前向拍卖人提出,提交竞买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六、本次网上拍卖出让起始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该宗地的网上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宗地块设有保密底价,网上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陆仟捌佰伍拾柒万柒仟伍佰元(大写)(CNY168,577,500.00),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大写)(CNY1,500,000.00)/次。
八、报价规则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三)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1个加价幅度或以上的价格;
(五)竞买人可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自行报价,也可在递增1个加价幅度的基础上手动输入报价。
只有满足竞买加价幅度等竞买条件的报价方为有效,网上交易系统才予以确认并即时更新目前最新报价。
(六)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网上交易系统不予确认的;
2.报价不符合网上拍卖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网上拍卖程序及成交规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最高限制地价的,若当前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后会超过最高限制地价,交易系统限制下一次报价仅能报最高限制地价。
2、网上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5分钟为竞价时限,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5分钟倒计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竞价通道,并显示最高报价。
3、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竞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网上拍卖有竞买人竞价的,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
(一)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二)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拍卖不成交。
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拍卖竞价结果。
4、限时竞价时间内,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的,交易系统显示当前报价为最高限制地价,即时关闭地价限时竞价通道,进入其他指标限时竞价。其他指标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其他指标竞价规则无异议并接受最高限制地价。
5、其他指标限时竞价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人:
(1)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5分钟倒计时内有对其他指标进行竞价的,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竞价之时起再倒计时5分钟。
(2)首个5分钟倒计时结束,竞买人均未对其他指标进行竞价的,交易系统确认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确认最高限制地价为成交价。
(3)有竞买人对其他指标进行竞价的,5分钟倒计时内没有新的竞价,交易系统自动关闭竞价通道,交易系统确认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确认最高限制地价为成交地价,其他指标竞价最终值为成交指标。
十、 竞得人资格审核
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根据网上交易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等文书,并在网上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有关纸质资料到拍卖人(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办理竞得人资格确认。
提交资料包括(所有复印件须带备原件核对并加盖印章:属单位的,须盖单位公章;属个人的,须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指模):
(一)境内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成交通知书》;
7.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境内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印盖本人指模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本人及被委托人亲自到拍卖人处办理现场委托手续)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成交通知书》
6.网上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境内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成交通知书》;
7. 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成交通知书》;
6. 网上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1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第2、3点文件可以为中文外的其他语言,但必须按下列要求提交相应的公证文书:香港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委托公证人办理的认证其有效的法律文书,并需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原件);澳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出具的认证其有效的公证书(该公证书的公章落款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证明事务专用章”)(原件);台湾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经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或中国大陆公证处证明其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或认证其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没有使领馆的,经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原件)(公证文书使用中文外的其他语言的,还必须附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必须由内地认可的公证部门翻译,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对于港、澳、台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除按上述操作外,亦可提供依法由中国大陆公证处认可并作出的授权公证书。
(五)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买协议书,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构成、出资比例及权利、义务等,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联合申请各方委托他人办理的,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亲笔签名并印盖本人指模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本人及被委托人亲自到拍卖人处办理现场委托手续)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成交通知书》
7.网上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联合申请一方涉及境外的,按十(四)点的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六)(如需要成立新公司)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还应在申请材料中提交声明,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出资比例等内容。
提示:竞得后欲成立新公司开发本地块的,请在竞买申请前预先到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详尽了解成立新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申报预核准一个有效的公司名称(境外的,需详尽了解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无法成立新公司对竞得人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竞买人如需保存上述资料的应自留备份,拍卖人不予退还。
十一、签订《网上拍卖交易成交确认书》
经拍卖人审核符合竞得人资格的当天,竞得人与拍卖人签订《网上拍卖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网上拍卖交易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网上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十二、划转、退还竞买保证金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有关规定,竞买保证金可转作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中心按照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开具的佛山市高明区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的期限内,将竞得者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划转入区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的银行名称、账户、账号等以开具佛山市高明区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为准),作为该宗地竞得者缴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以外币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作土地出让地价款,竞得者须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再按相关规定将竞买保证金退回竞得者原缴纳保证金账号。外汇保证金在划转、退还过程中的汇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三、交易结果公布
拍卖人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结果。
十四、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及《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其他指标竞价规则(试行)》,如有疑问可以在网上拍卖活动开始日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拍卖人咨询,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申请人对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如有修改或补充,拍卖人将在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竞买人凡报价的,则视为已接受此种修改或补充。修改、补充公告与本网上拍卖竞买须知、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与拍卖人签订《网上拍卖交易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印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属自然人的,须提交自然人亲笔签名并印盖本人指模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部门公证或本人及被委托人亲自到拍卖人处办理现场委托手续)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涉及境外的,按十(四)点的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网上拍卖交易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人改变拍卖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拒签《网上拍卖交易成交确认书》或不符合竞买条件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该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竞得者在竞买申请时提交了声明约定成立单项开发公司承接地块的,待成立单项开发公司后,凭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协议。竞得者办理单项开发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时,不得改变预先核准登记的单项开发公司的法人名称、股东组成及投资比例。
(三)本次拍卖地块设有拍卖底价,在网上拍卖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四)交易过程中,出现异常导致不能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报价等操作的,应立即向拍卖人反映。若未及时反映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且不能对抗网上拍卖交易结果的法律效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人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网上拍卖交易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4.涉及土地权属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5.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
6.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按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中的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拍卖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4.不符合竞买条件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须知及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八)本《须知》及各相关网上拍卖出让文件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属于拍卖人和相关政府部门。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