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服务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番禺房地产银建有限公司2023)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建二路7号5楼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建二路7号5楼
【广交所挂牌项目】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建二路7号5楼
项目编号:GZ2023DG202899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432.6 ㎡

截止时间:2023-12-19
租期到期时间:2028-03-14

出租用途: 其他
其他说明:珠宝首饰行业及珠宝相关配套产业、展厅、办公等用途(不得作冷库用途)

特  色: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首年每月租赁费挂牌价(包含租金、设施费)为人民币8219.40元(其中:厂房租金单价为人民币13.30元/月/平方米,设施费单价为人民币5.70元/月/平方米),租期第一年租赁费价格不递增,第二年起,租赁费价格以上一年的价格为基数每年递增5%。物业服务费价格为4元/月/平方米,租赁期内物业服务费不递增。

支付方式
租赁期内租赁费(包含租金、设施费)缴交方式为按月缴付,每月租赁费于当月的25日前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租赁发票;租赁期内,物业服务费缴交方式为按月缴付,每月物业服务费于当月的25日前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合作机构信息


资产概述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建二路7号5楼物业出租面积为432.60平方米,该物业配套生产用电设施,基本用水设施,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建二路7号5楼
标的所在区域
番禺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432.6 平方米
租期到期时间
  2028-03-14

出租面积描述
出租面积为432.60平方米。

免租期限


特色
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书》

权证编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194274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4129.65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厂房

产权人(业主姓名)
广州市番禺房地产银建有限公司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2-06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交易条件

1.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交易服务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增值服务费,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挂牌合同总租金的0.4%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5%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向出租方收取。租期总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449763.63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柒佰陆拾叁元陆角叁分)。如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的,由承租方补足。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总租金变化而改变。

3.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并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必须在该物业所属区域镇、街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24658.2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055022,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3.意向承租方必须承诺:“承租该物业从事珠宝首饰行业及珠宝相关配套产业、展厅、办公等,不从事冷库。”4.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如因出租方原因延迟交付该物业的,出租方按照实际交付日期收取相关费用。如该物业因任何原因不能交付给承租方超过6个月的,则承租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承租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该物业的交付时间和租赁起止日均据实顺延,该情形出现时,均不属于任何一方违约。2.出租用途为珠宝首饰行业及珠宝相关配套产业、展厅、办公等用途(不得作冷库用途)。承租方须按租赁用途使用,出租方按现状出租,须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者追究出租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而要求退租的,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3.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委托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所有。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提交承诺书,具体内容为:“我方承诺承租该物业从事珠宝首饰行业及珠宝相关配套产业、展厅、办公等,不从事冷库。”;(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2、自然人应提交:(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2)提交承诺书,具体内容为:“我方承诺承租该物业从事珠宝首饰行业及珠宝相关配套产业、展厅、办公等,不从事冷库。”;(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我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且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在该物业所属区域镇、街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市番禺房地产银建有限公司

出租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黄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
(020)89160738、89160736

附件材料

物业租赁合同(厂房)(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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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选项目比较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