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宁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



关于作废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公告 编号: 2023-025

关于作废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公告

编号:2023-025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和宁明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桂1422执恢47号之二文件要求,我机构对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桂(2016)宁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04号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面积(m2)

1
桂(2016)宁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504号
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51422001021GB00200F00010001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二里36号
345.31m2

公告单位:宁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