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海洋局)2023)
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交易序号:23152,珠自然资储2023-1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编号为珠自然资储2023-1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交易序号/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M2)
规划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竞买保证金(万元)
23152/珠自然资储2023-18
金湾区南水镇南港中路西北侧、南港五街西南侧
44588.11
二类居住
住宅70年,商业40年
≤约2.50且>1.0
一级建筑覆盖率≤22%,二级建筑覆盖率≤20%
≥35%
≤80米;须同时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要求
人民币19300
人民币200
人民币3860;美元543;港币4238
备注
1.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供地。2.外地企业、组织或个人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3.上述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11470.28平方米,其中配建商业设施≤5573.87平方米。4.上述地块涉及由竞得人配套建设并无偿移交产权的设施如下: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综合通信局址(1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上述配建设施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金湾区政府,并由金湾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金湾区政府;配套设施移交环节中所产生的税费,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由竞得人和接收单位各自承担。5.上述综合通信局址应优先考虑与公共建筑合建,由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各通信运营单位共同使用。6.上述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7.上述地块居住功能中需设置不少于2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面向产业工人的生活配套宿舍不低于1000套)。8.上述地块建设项目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设置应符合珠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求,项目户型设置方案由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9.上述地块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方案和人员准入与退出、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并执行《珠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规定(试行)》《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等相关规定。10.上述地块及地块所建建筑物为整体产权,可按栋为单位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分户办理不动产权证。因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涉及产权转让或转移的,须经金湾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才能整体转让,转让后物业性质及用途不变,其他情形不得转让或销售。11.上述地块所建项目用房户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应以5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为主,小户型占比不低于50%。12.上述地块所建住房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指引》的装修标准装修后交付。13.上述地块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14.竞买人在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上述地块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两份《承诺书》,一份是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承诺书》,一份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要求《承诺书》,详见挂牌文件。15.上述地块动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三年内。16.竞得人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办理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7.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地块周边规划现状及地块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地块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18.上述地块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竞买人可在该地块《挂牌文件》发布后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珠海市)/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结合该评估报告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及承担相关费用。19.竞买人可在上述地块《挂牌文件》发布后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珠海市)/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该地块《周边主要配套(服务)设施及同类型地块情况示意图》。20.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二、挂牌出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文件索取: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2月21日9时至2024年1月15日12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珠海市)/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粤公平)网站下载《挂牌文件》。
四、网上竞买要求:本次挂牌出让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须通过“粤公平”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申请、报价及竞价。
五、网上竞买操作说明:竞买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实名注册,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申请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须与网上交易系统绑定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具体流程可登录“粤公平”下载专区下载《用户手册》。
六、竞买资格申请和核验:竞买人应于2024年1月5日9时至2024年1月15日12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完成竞买资格申请,并在此期间提供有关资料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进行竞买资格的核验,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竞买人的资格核验。
七、保证金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7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网上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10时。
九、本次交易过程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和地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56)2538738、2538763(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二楼);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0756)3268635、3268379(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金湾分中心咨询及查勘电话:(0756)7262872、7262005(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B2栋209)。
十二、网址:
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zrzyj.zhuhai.gov.cn
“粤公平”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jyxt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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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