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所有权 林木招标采购公告(沐川县国有林场2023)
拍卖公告
受委托,四川长河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0日10:00至2023年12月21日10:00止(延时出价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沐川县国有林场山王埂林区林木采伐许可证划定范围内的林木所有权,采伐蓄积781立方米(柳杉)、22.52立方米(毛竹)。整体起拍价:126237.45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四、竞买要求及报名方式: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拍。竞买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中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报名。
(三)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四)有意者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买须知》、《重要提示》、《标的介绍》、《林木采伐许可证》(沐林采字[2023]76号)、《评估报告》(川中和致易评报[2023]第12-01号)等文件,在2023年12月19日16点前以自己名义将保证金汇至四川长河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并经其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五、竞拍程序:
(一)手机用户:下载“中拍平台”APP→我的竞拍→立即注册→注册成功→点击登录→查询拍卖会(搜索标的、拍卖企业、拍卖会或拍卖公告等方式找到要竞拍的标的)→进入拍卖大厅→点击报名→线下缴纳保证金(户名:四川长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金泉支行;账号:021109000120010012854,汇款用途需注明“拍卖保证金”)→ 联系拍卖机构获得竞拍权限→参加竞拍。
(二)电脑用户:中拍平台→点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点击“登录”→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绑定手机号等操作→查询拍卖会(搜索标的、拍卖企业、拍卖会或拍卖公告等方式找到要竞拍的标的)→进入拍卖大厅→点击报名→线下缴纳保证金(户名:四川长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金泉支行;账号:021109000120010012854,汇款用途需注明“拍卖保证金”)→联系拍卖机构获得竞拍权限→参加竞拍。
六、详情见《竞买须知》、《重要提示》、《标的介绍》、《林木采伐许可证》《评估报告》等文件。拍卖公告发布于沐川县人民政府官网、乐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中拍平台。
七、咨询电话:18011418100
四川长河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竞买须知
第一条 本次拍卖的出让人为沐川县国有林场,委托人为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人为四川长河拍卖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次拍卖标的为:沐川县国有林场山王埂林区林木采伐许可证划定范围内的林木所有权,采伐蓄积781立方米(柳杉)、22.52立方米(毛竹)。
注: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沐林采字[2023]76号)和四川中和致易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川中和致易评报[2023]第12-01号)。以上资料以附件方式予以披露,请竞买人自行下载并认真查阅。
第三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本须知及《拍卖公告》、《标的介绍》、《林木采伐许可证》、《评估报告》等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核实,详细了解标的的树种、数量、蓄积、质量及瑕疵,同意以现状竞买。若竞买人竞买成功,在接收标的时,以标的的现状为准,出让人、拍卖人、委托人均不承担对标的在树种、数量、蓄积、质量、价格变化等方面的担保,也不负责补足差额;若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后,发现标的实际状况与资料上登载的信息有差异,以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上登载的信息为准,不影响成交金额。买受人不得以实际状况与公告信息不符,要求悔拍或退还其缴纳的全部(或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费用,或要求赔偿等。
第四条 特别提示: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拍。竞买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中无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报名;出让人、拍卖人、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3、本次拍卖所涉标的情况已经公示。
4、出让人、拍卖人、委托人对本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
5、对于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6、出让人、拍卖人、委托人声明:如买受人在办理标的过户过程中出现出让人、拍卖人、委托人未知问题及其他费用,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和解决;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出让人、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7、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竞买人在查验、调查和了解期间,如有不明确、有异议及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必须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拍卖人提出,拍卖人应在竞价开始前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予以解答。拍卖人未予解答的,竞买人可拒绝参与竞价。竞买人一旦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第五条 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拍卖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拍卖人确认后,方可办理委托拍卖手续获得相应资格。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受托人也不能再接受其他人的委托。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相应身份参与竞买。
第六条 本次网络拍卖的起始价以中拍平台显示为准。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拍卖保证金将在网络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如竞买成交的,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
日内直接汇入出让人指定账户(账户名:沐川县国有林场,账号:223871010400028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沐川县支行)。同时买受人需在本须知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具体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显示为准。
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延时竞价两个时段,具体操作如下:
1、自由竞价阶段:时间为23小时55分钟,于2023年12月20日10:00至12月21日9:55止。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设定的竞价阶梯进行报价,竞买人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拍价),即为有效报价。
2、延时竞价阶段:每次为5分钟。延时竞价阶段是指在自由竞价阶段产生的最高报价的基础上按设定的竞价阶梯进行的报价,延时竞价阶段可由多个延时竞价周期组成。在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第七条 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3日内联系拍卖人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等文件,买受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登记名称相符,不予变更,不得反悔。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将依法对拍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及投诉的,视拍卖结果为真实有效。买受人应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的3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沐川县国有林场,账号:223871010400028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沐川县支行,汇款用途需注明“山王埂林区林木拍卖成交款”)。买受人支付完全部款项后,出让人向买受人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出让人将在收到买受人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的3日内与买受人签署《山王埂林区林木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出让人立即将标的以现状交付给买受人。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完本须知第九条约定的全部费用、签订出让合同或交接标的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按照《重要提示》第三条处理。
第九条 成交价款等相关费用及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本须知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汇入对应账户。
(二)履约保证金:为防止在林木的采伐、运输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事先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装运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本须知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间内汇入出让人指定账户,并由出让人负责监管。该保证金在工作结束并经出让人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买受人账户(在此期间不计息)。如买受人在标的的砍伐装运期间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则出让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该保证金采取扣缴、没收等处罚措施。
(三)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支付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注: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根据中拍平台规定的比例或金额承担)。该软件使用费不包含在买受人应缴纳的其他费用以内。
(四)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成交价5%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此款项应于拍卖成交当日下午16:00时前全部付清(账户名:四川长河拍卖有限公司,账号:021109000120010012854,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金泉支行)。该佣金不包含在买受人应缴纳的其他费用以内。拍卖人收到全部佣金后,将依法向买受人开具四川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注:买受人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按照拍卖佣金1%的比例另行向拍卖人支付税款)。
(五)竞买保证金退还: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还至竞买人账户(不计利息)。
第十条 标的交付及注意事项
(一)买受人在与出让人签署《山王埂林区林木出让合同》后,即可对《林木采伐许可证》(沐林采字[2023]76号)划定的范围内的所有林木进行采伐和外运。林木采伐、装车及外运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不包含在买受人已缴纳的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履约保证金以内。
(二)因《林木采伐许可证》(沐林采字[2023]76号)载明的采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因此买受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24:00前完成所有竞得林木的砍伐,并在2024年2月29日24:00前完成所有林木的装运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余下林木属出让人所有,买受人无权处置。且出让人有权就买受人逾期给后续工作造成的延误和影响向买受人提出索赔。
(三)买受人在砍伐及装运林木的过程中需保证林区道路、坡坎等设施的维护。林木外运需对道路进行改造维护的,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外运工作结束后,买受人需对损坏的道路设施进行修缮。否则,出让人有权对买受人采取扣缴(没收)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买受人对标的进行砍伐及装运前,须在法律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政府、林业、环保、安监、交管、运管、乡镇、村组等部门备案并取得许可后方可进行装运。未取得许可前,不得违规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按照法律规定需缴纳的所有相关税费及各类安全生产保证金、环保保证金、道路使用维护费等,也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
(五)买受人须在标的所在地政府、林业、环保、安监、交管、运管、乡镇、村组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规定对标的进行装运。如发生意外(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道路损毁、农田(山林)损毁、交通安全、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赔偿款、道路修缮款、青苗(林木)补偿费、交通违章罚金、环境污染赔偿款、罚款等)也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以现状为准,出让人、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标的在树种、数量、蓄积、质量、价值等方面的担保。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应对《林木采伐许可证》和《评估报告》等资料进行仔细阅读,并亲自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勘验,以确定标的的真实情况,然后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并独自承担相应的风险。若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发现标的实际数量与出让人提供的资料上登载的信息有差异,以出让人提供的资料上登载的信息为准,不影响成交金额;买受人不得以实际状况与公告信息不符,要求悔拍或是退还其缴纳的全部(或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
(七)林木采伐装运完毕后,出让人将对买受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无遗留问题的,出让人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买受人,本次拍卖所建立的合同关系终止;有遗留问题的,出让人有权对买受人采取责令改正、扣罚(没收)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本次拍卖的标的仅为沐川县国有林场山王埂林区林木采伐许可证划定范围内的林木所有权,而不是该范围内的其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等)。
第十二条 税费承担
(一)、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在办理标的过户手续时所涉及到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
(二)、其他本须知未提及的、与拍卖标的相关的所有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且不包含在拍卖成交价款以内。
第十三条 竞买人一旦参与报价,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本须知、《重要提示》、《标的介绍》的各项条款,对内容无疑议,并承诺自愿遵守。
四川长河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标的介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木所有权 林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