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招租招标采购公告(2024)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港务招待所2-3号店整体招租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港务招待所2-3号店整体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47384元,租金按租期第二年递增3%,第四年递增3%。新承租人成交可享受2个月免租期,原承租人成交无免租期,水电费另计。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期末月租金的3倍。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99号港务招待所2-3号店,面积约947.67平方米,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以上标的概况仅供参考,具体资产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
三、租赁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商业经营。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存在以下情形的竞租人不得参加此次竞租:
(1)存在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有重大诉讼或纠纷、恶意违约、擅自转租等情形的;
(2)曾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建立租赁关系期间租金逾期半年以上或逾期金额超过50万元的法人;
(3)曾与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建立租赁关系期间租金逾期三个月以上或逾期金额超过20万元的自然人;
(4)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5)列入被执行人员失信名单;
(6)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经评估列入禁止租赁的其他情形。
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标的物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旦发现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2、标的物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将再次采取公开竞租的形式对标的物进行招租。
3、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大规模的装修,需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4、承租方不得拖欠租金,在规定期限内款项仍未能结清,由出租方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相关法律责任;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标的进行经营活动所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公摊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6、如遇政府建设需要拆迁或项目建设、出租方需要收回标的物的,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限期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完成移交,且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经济赔偿。
7、租赁标的若因清退、移交等问题推迟移交不视为出租方违约。
8、承租方若为非原租户则享有2个月装修免租期,承租方若为原租户则不享有装修免租期。
9、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01月02日—2024年01月2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