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标的物详情描述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南泰估字(2022)报0008号)

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拍品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71号之三2009房

拍 品 现 状
土地 性质
国有
土地用途
搬迁周转房
房屋 性质
经济适用住房
房屋 用途
住宅

钥匙

欠费
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核实并承担

房屋 朝向

有无电梯


特殊说明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拍品介绍 (一)标的介绍 1、财产属性详见查册表(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示缴纳),法院不对财产质量作瑕疵担保; 2、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房屋由被执行人自用,已向法院承诺于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无条件腾退,法院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视届时房屋具体情况而定,不承诺执行期限;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除外); 3、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核实并承担,一切已知或未知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经济适用房需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及3%土地契税); 4、待拍卖房屋欠费情况不详,具体费用按实际结算时为准,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竞买人需具备相应的购房资格,本院不对过户作任何承诺; 6、本公告视为向被执行人送达评估、拍卖材料,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院; 上述拍卖标的为瑕疵品拍卖,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及《网络司法拍卖须知》,一切风险和瑕疵请竞买人谨慎考虑。 (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 2、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3、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