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铺出租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沙东有利投资有限公司2024)
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131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131
【广交所挂牌项目】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49号友和大厦(南城)四楼
项目编号:GZ2024FG700076
出租底价: 元/年/总面积
面积: 10.4 ㎡
截止时间:2024-01-17
租期到期时间:2029-03-31
出租用途: 商业
特 色:繁华商圈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年/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是
价格说明
中标成交价格为合同第1-12月的租金总额,第13-24月的租金总额与第1-12月的租金总额一致;第25-36月的租金总额在第13-24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第37-48月的租金总额在第25-36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第49个月至剩余月份的租金总额在第37-48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
支付方式
中标者签署租赁合同前先行一次性支付第1-24月的租金和杂费;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第25-36月的租金和杂费;202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第37-48月的租金和杂费;2027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租期月份的租金和杂费。
资产来源
其他
资产概述
广州农交所受广州市沙东有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按照《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对广州市沙东有利投资有限公司友和大厦(南城)四楼共20个商铺出租项目分别组织公开竞投,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参与竞投。标的信息详见附件《友和大厦(南城)商铺出租信息列表》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49号友和大厦(南城)四楼
标的所在区域
天河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10.4 平方米
租期到期时间
2029-03-31
出租面积描述
出租面积描述
免租期限
无
特色
繁华商圈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租赁期情况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3-12-31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1-09
挂牌公告期
7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0)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承租)方不足1个的,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0个周期。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一次竞价,挂牌期满,如征集到1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承租)方,采用网络一次报价方式交易;报价时段为2小时,参与报价的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报价中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一经报价,不得撤回。意向受让(承租)方的报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时间届满后,网络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意向受让(承租)方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序后锁定最高报价意向受让(承租)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承租)方成功竞得的,须在竞得之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具体签署时间请留意电话和短信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受让(承租)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向项目业主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杂费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的银行转账凭证与项目业主方签署《租赁合同》(银行转账须以受让(承租)方名义设立的国内银行账号转账),否则视为受让(承租)方缔约违约,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赔付给项目业主方。
2.受让(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每个受让(承租)方须向项目业主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杂费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电费按每季度实际使用发生金额计算向项目业主方支付,具体标准详见《租赁合同》。
3.受让(承租)方须与项目业主方按本项目披露的《租赁合同》进行签订,知悉《南城市场商铺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及《保证书》的相关内容,同意按照《租赁合同》的要求进行签署。
4.意向受让(承租)方须认真审阅《租赁合同》,报名即视为已明确知晓《租赁合同》及所附附件之全部条款,对《租赁合同》及所附附件的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5.违约责任:确认成交后因受让(承租)方原因无法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赔付给项目业主方;签署合同后的违约责任按《租赁合同》违约条款执行。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是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148700 元。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后,该受让(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和广州农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具体签署时间请留意电话和短信通知),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署《租赁合同》。2.受让(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广州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收取不因合同执行情况发生改变)。3.受让(承租)方在应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前,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处置方法
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处理方式如下: (1)若意向受让(承租)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广州农交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若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广州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地转至项目业主方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受让(承租)方须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向项目业主方缴齐。 (3)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后,如出现违反“保证内容”中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农交所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项目业主方所有。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二)意向受让(承租)方必须在广州综合产权交易系统注册登记。 (三)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起前5年内不存在与广州市天河区沙东街沙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广州市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参股、控股公司产生诉讼或仲裁的情况。(四)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起前3年内不存在欠缴广州市天河区沙东街沙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广州市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参股、控股公司物业或土地租金的情况。(五)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各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截止日18时前已到账(即报名期限结束前已到账)。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5000110330440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二)注意事项: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项目编号。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意向受让(承租)方的同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受让(承租)方承担后果。意向受让(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转账金额大于应缴纳金额或无备注或备注有误的,视为无效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广州农交所按规定将此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意向受让(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转账金额小于应缴纳金额且准确备注的,可通过转账进行补足并按要求备注,视为有效交易保证金。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项目的项目编号。(三)租金、杂费支付方式:(详见《租赁合同》)1.受让(承租)方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方支付以下租金、杂费:(1)合同租金、杂费支付:中标成交价格为合同第1-12月的租金总额,第13-24月的租金总额与第1-12月的租金总额一致;第25-36月的租金总额在第13-24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第37-48月的租金总额在第25-36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第49个月至剩余月份的租金总额在第37-48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中标者签署租赁合同前先行一次性支付第1-24月的租金和杂费;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第25-36月的租金和杂费;202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第37-48月的租金和杂费;2027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租期月份的租金和杂费。(2)杂费项目及收取标准:卫生费300元/月/档、综合服务费300元/月/档、维护费400元/月/档、财产保险费350元/年/档。(3)若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前一次性付清次年合同租金、杂费,视为自逾期之日起承租方自愿放弃商铺剩余年限承租权,租赁合同自逾期之日自动解除,出租方收回商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租金、杂费、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广州市沙东有利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濂泉路支行账号:44001609403053000030(四)租金递增方式:以合同签订日期为租期起始日,合同终止日期为2029年3月31日。中标成交价格为合同第1-12月的租金总额,第13-24月的租金总额与第1-12月的租金总额一致;第25-36月的租金总额在第13-24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第37-48月的租金总额在第25-36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第49个月至剩余月份的租金总额在第37-48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五)合同履约保证金:以每个商铺中标成交价的首年租金20%作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承租)方按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将在广州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受让(承租)方须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向项目业主方缴齐。交易价款缴纳方式、时间等以广州农交所官网(http://www.gzaee.cn)项目公告为准;(六)竞投时间:四楼商铺:具体竞投时间以广州农交所通知为准;(七)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受让(承租)方;(八)交易规则:具体详见《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项目网络一次性报价实施办法》; (九)竞投地点:网络一次竞价,网址:http://gz.gemas.com.cn/portal/login.jsp,意向受让(承租)方登录后可进入用户中心的报价现场;(十)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签订日期时标的物现状交付;(十一)本项目无享有法定优先权的个人或单位。(十二)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0-37396960 / 020-37397366 / 1862066625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49号友和大厦7楼管理处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否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是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一)本项目仅接受线上报名,以系统通过报名为准。(意向受让(承租)方必须在广州综合产权交易系统注册登记并进行报名) 。 1.系统注册地址:http://www.gemas.com.cn/portal/login.jsp2.注册完成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及缴纳交易保证金。3.缴纳交易保证金、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7日18时前(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意向受让(承租)方为具有中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双方手指模);2.意向受让(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意向受让(承租)方为工商登记注册个体户的,须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个体户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户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或双方手指模);4.意向受让(承租)方须提供广州农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本意向受让(承租)方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广州农交所有权取消本意向受让(承租)方已取得的竞投资格。2、本意向承租方申请承租本项目,并接受项目公开挂牌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本承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3、本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投资经营能力,符合农村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承租方条件的规定;4、成功承租后严格按照转出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不改变原用途,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及时提交规划文件。5、本意向承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6、已知悉贵司的交易规则,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按照贵司《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试行)》《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项目网络一次性报价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活动;7、已知悉并认可贵司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8、本承租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作出不予撤回或变更,我方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9、本承租方承诺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本项目流转交易。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市沙东有利投资有限公司
出租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叶先生、郑先生
联系方式
020-89160904、020-89160538
附件材料
交易指南
查看附件信息
租赁合同附件1: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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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附件2:南城市场商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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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一次报价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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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附件3: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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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和大厦(南城)商铺出租信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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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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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模板)
查看附件信息
与精选项目比较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交易指南一、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接受出租方的委托组织本次交易,农交所组织的本次交易的行为仅为代理行为。二、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全面阅读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交易公告是农交所接受出租方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出租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以现状为准,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再次提醒:请务必仔细审阅交易公告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意向受让(承租)方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承租)方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意向受让(承租)方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农交所仅提供交易服务,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三、拟参加竞投的意向受让(承租)方应认真阅读交易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要求,并按交易公告的要求和规定提供报名资料,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意向受让(承租)方没有按照本交易公告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参加报名的,将不予确认其竞投资格。意向受让(承租)方的竞投资格一经受理确认,无特殊的情况下不予撤回。四、交易公告的澄清交易公告的澄清是指出租方对交易公告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意向受让(承租)方提出的各种问题。意向受让(承租)方对交易公告如有疑问,可在竞投前要求澄清,按交易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或农交所。出租方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五、交易公告的修改(一)交易公告的修改是指出租方对交易公告中出现的错误进行更正。(二)交易公告的修改将以公告、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意向受让(承租)方,该修改书将构成交易公告的一部分,对意向受让(承租)方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予以确认的,视为收到且接受修改书的所有内容。如意向受让(承租)方对修改内容不同意的,可向农交所申请退出交易活动,并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六、交易保证金(一)交易保证金用于避免本次交易因意向受让(承租)方的行为使出租方遭受损失,是意向受让(承租)方承诺依约履行本交易规则的担保。交易保证金为资格条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二)若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在广州农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受让(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地转至项目业主方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实行“多退少补”,不足部分由受让(承租)方须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向项目业主方缴齐。承租方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国有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产权证或消防验收相关批准文件)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三)竞投结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因合同履约保证金事宜产生的一切纠纷,农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其他与交易保证金交纳标准、要求、管理及退还规则,按照交易公告中有关交易保证金管理的条款要求执行。七、交易服务费(一)农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二)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直接由农交所从交易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八、竞投规则(一)竞投原则:竞投工作根据国家和地**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二)意向受让(承租)方须在广州综合产权交易系统注册登记,选择本项目进行线上报名并按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三)意向受让(承租)方须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符合准入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承租)方将获得竞投资格。(四)交易流程:挂牌期满,如征集到1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承租)方,采用网络一次报价方式交易,具体流程详见《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项目网络一次性报价实施办法》。九、签订合同(一)《成交确认书》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承租方应凭《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承租方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二)签订合同时间: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异议或投诉,则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或投诉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投诉处理完毕次日签订合同。3.签订合同时,承租方必须凭《成交确认书》和出租方签订相关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承租方自行放弃竞得权,并由出租方收回项目,承租方所交的交易保证金按交易公告要求处理。十、其他注意事项(一)意向受让(承租)方的竞投资格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不予撤回。(二)农交所不向意向受让(承租)方退还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三)竞投成功后,承租方须按本文件及交易公告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四)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交易项目延期或者改期的,农交所将在第一时间以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通知公告、公告栏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意向受让(承租)方,农交所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保证书本人,,身份证号码:,,是先烈东路149号南城服装批发市场楼,档商铺现承租人,租赁期限至2024年1月31日(阳历)止,租期为月。本人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知晓该商铺是由广州市沙东有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东有利”)租赁给某某公司(或个人)再由其转租给本人的,本人承诺对某某公司(或个人)与广州市沙东有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承担连带履行责任。二、本人知晓南城市场商铺租赁到期日为2024年1月31日,知晓到期后无优先承租权。本人保证严格执行最迟交回商铺的时间点为2024年1月31日,并即时清空本人的自有物品,到期不清理的,可由沙东有利任意处置,本人愿意承担因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和后果。三、本人保证不会将商铺作为对外担保或经济抵押,保证合法经营,为实现南城市场的持续繁荣昌盛,不组织、不煽动、不参与群体性事件,否则被视为根本违约,愿意被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本人承担全部解约后果。四、本人保证完全服从沙东有利的日常经营管理;保证同步签署并严格遵守《南城市场商铺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市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人:日期:南城市场商铺管理规定一、经营商铺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其经营范围内及门前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的主要责任。二、保持市场、商铺容貌整洁、干净,不乱摆设、乱张贴、乱堆放货物及杂物。门前地面上卫生保持干净整洁,不乱丢垃圾。按规定设置垃圾桶,并自觉将垃圾放置在垃圾桶内。遵守国家防疫规定和措施。三、商铺门前通道及消防通道内保持畅通,不摆放货物及杂物,禁止从业人员在通道内站凳子上叫卖。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四、严禁在市场范围内发生吵架和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如有违反将实行停业整顿并严厉处罚,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有纠纷请拨打市场管理处电话020-37397733或到市场管理处协商解决。五、每档必须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严禁遮挡各种电力及消防设施设备,档内货物应离天花保持有50公分以上距离。不在市场范围内吸烟及要制止客户在其商铺范围内吸烟。六、严禁在商铺内乱拉乱接电线及用电超负荷运行,档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市场管理处同意后方能使用,市场内禁用各种充电设备充电,摆放的货物必须离各种电器设备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收市以后人员离开档口必须关闸断电。1/2七、商铺如需要装修、装饰的必须向市场管理处申请并经市场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所使用的所有装修装饰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防火材料。二次装修后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带走。如有违反以上条例,不按市场规定履行责任的,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处罚200元以上,第三次拒不改正的将加倍处罚,或停业整顿3-7天处理,对屡劝不改者将终止其经营合同。2/2网络一次报价交易须知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司)根据《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络一次性报价实施办法》和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交易须知。第一条交易标的及项目编号:详见附件《友和大厦(南城)商铺出租信息列表》第二条网络报价时间(一)具体竞投时间以广州农交所通知为准(二)注意事项:报价时段为2小时,参与报价的意向承租方在报价中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一经报价,不得撤回。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不能低于报价起始价,否则报价无效。报价时间届满后,网络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意向承租方的有效报价进行排序后锁定最高报价意向承租方。上述时段和意向承租方的报价时间以网络报价系统服务器记录为准。第三条起始价:详见附件《友和大厦(南城)商铺出租信息列表》第四条成交签约承租方成功竞得的,须在竞得之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具体签署时间请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并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第五条交易保证金的处置(一)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司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二)若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差额实行“多退少补”,不足部分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齐。第六条保证金的扣罚条款(一)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应与委托方、本司于在竞得之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具体签署时间请留意电话和短信通知),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的交易费用后,余额划付委托方,其不得有异议。(二)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的交易费用后,余额划付委托方,其不得有异议。(三)承租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租金、杂费等义务,否则,其履约保证金作为因其违反《租赁合同》等有关文件、协议的违约金归委托方所有,该承租方不得有异议。第七条交易服务费本次交易流程结束,产生承租方后,本司按项目成交价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的1%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服务费收取不因合同执行情况发生改变)。承租方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本司直接从交易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温馨提示: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登录以下网址了解网络一次报价操作。http://gz.gemas.com.cn/article/jyzn/jyxgzy/201709/20170900004253.shtml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2024年1月9日经办人联系电话:叶先生020-89160904郑先生020-89160538甲方(出租方):广州市沙东有利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甲、乙双方的经营秩序正常运作及人员、财产的安全。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明确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先烈东路149号档场地物业的消防责任,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一、甲方责任义务:1、对乙方的消防安全负有监督、检查责任。2、根据相关防火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练等活动。3、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需无条件地在整改限期内完成整改。乙方若不履行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二、乙方责任义务:1、对使用的出租场所(商铺)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甲、乙双方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对承租的场地(商铺)改变使用性质、装修、装饰,须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或施工。3、应保证承租场地(商铺)符合《消防法》规定的使用要求,消防设施设备要完好,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间出入口位置堆放杂物。4、应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严格执行用电、值班、巡查等制度。1/25、应自觉服从消防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消防隐患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因乙方消防安全问题所受到的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三、违约责任1、因甲方未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因乙方未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与租赁合同同时生效,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是租赁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章),(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2/2友和大厦(南城)商铺出租信息列表序号出租商铺名称出租面积(平方米)交易底价(元)交易保证金(元)合同起止日期1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1546.8¥104,680.80¥20,9002024.2.7-2029.3.312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1556.8¥104680.80¥20,9002024.2.7-2029.3.313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1566.8¥104,680.80¥20,9002024.2.7-2029.3.314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1576.8¥104,680.80¥20,9002024.2.7-2029.3.315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1586.8¥104,680.80¥20,9002024.2.7-2029.3.316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1596.8¥238,089.60¥47,6002024.2.7-2029.3.317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160A0.65¥87,796.80¥17,5002024.2.7-2029.3.318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26A0.81¥87,796.80¥17,5002024.2.7-2029.3.319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加14门1.93¥199,584.00¥39,9002024.2.7-2029.3.3110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加18门1.56¥199,584.00¥39,9002024.2.7-2029.3.3111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加26挂1.95¥87,796.80¥17,5002024.2.7-2029.3.3112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加27挂1.27¥199,584.00¥39,9002024.2.7-2029.3.3113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加30挂1.21¥199,584.00¥39,9002024.2.7-2029.3.3114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特12.61¥99,792.00¥19,9002024.2.7-2029.3.3115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416.25¥379,083.60¥75,8002024.2.7-2029.3.3116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1407.75¥814968.00¥162,9002024.2.7-2029.3.3117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1536.96¥142,506.00¥28,5002024.2.7-2029.3.3118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1616.24¥118,755.00¥23,7002024.2.7-2029.3.3119友和大厦(南城)三楼挂C83.33¥199,584.00¥39,9002024.2.7-2029.3.3120友和大厦(南城)三楼C特25.98¥199,584.00¥39,9002024.2.7-2029.3.3121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4013¥268,027.20¥53,6002024.2.7-2029.3.3122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4113¥352,006.20¥70,4002024.2.7-2029.3.3123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4312¥785,244.60¥157,0002024.2.7-2029.3.3124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18414.26¥89,812.80¥17,9002024.2.7-2029.3.3125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204挂1.43¥189,604.80¥37,9002024.2.7-2029.3.3126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205挂1.43¥189,604.80¥37,9002024.2.7-2029.3.3127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209门3¥76,822.20¥15,3002024.2.7-2029.3.3128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216挂0.86¥76,822.20¥15,3002024.2.7-2029.3.3129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217挂0.5¥76,822.20¥15,3002024.2.7-2029.3.3130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220挂0.72¥189,604.80¥37,9002024.2.7-2029.3.3131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特111.12¥189,604.80¥37,9002024.2.7-2029.3.3132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特210.4¥76,822.20¥15,3002024.2.7-2029.3.3133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576.21¥514,470.60¥102.8002024.2.7-2029.3.3134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13018.07¥743,576.40¥148,7002024.2.7-2029.3.3135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13110.4¥743.576.40¥148,7002024.2.7-2029.3.3136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15016.68¥225,640.80¥45,1002024.2.7-2029.3.3137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1536.96¥298,821.60¥59,7002024.2.7-2029.3.3138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1616.24¥225,640.80¥45,1002024.2.7-2029.3.3139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160A0.65¥189,604.80¥37,9002024.2.7-2029.3.31第1页,共3页友和大厦(南城)商铺出租信息列表序号出租商铺名称密租面积平平方米交易底(元)交易保证金(元)合同起止日期40友和大厦(南城)四楼D203A2.68YV89604.80¥37,9002024.2.7-2029.3.3141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6853798.00¥54,7002024.2.7-2029.3.3142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8701T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43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96.98¥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44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347.48¥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45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386.2¥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46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406.25¥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47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489.5¥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48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499.5¥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49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509.5¥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50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538.36¥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51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546.6¥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52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586.88¥273,798.00¥54,7002024.2.7-2029.3.3153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596.75¥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54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656.38¥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55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698.64¥155,106.00¥31,0002024.2.7-2029.3.3156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546.8¥56,548.80¥11,3002024.2.7-2029.3.3157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556.8¥56,548.80¥11,3002024.2.7-2029.3.3158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566.8¥56,548.80¥11,3002024.2.7-2029.3.3159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576.8¥56,548.80¥11,3002024.2.7-2029.3.3160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586.8¥56.548.80¥11,3002024.2.7-2029.3.3161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加331.62¥82,404.00¥16,4002024.2.7-2029.3.3162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加42.43¥82,404.00¥16,4002024.2.7-2029.3.3163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9.35¥348,301.80¥69,6002024.2.7-2029.3.3164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78.37¥197,391.60¥39,4002024.2.7-2029.3.3165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356.8¥281,988.00¥56,3002024.2.7-2029.3.3166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376.82¥281,988.00¥56,3002024.2.7-2029.3.3167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416.25¥281,988.00¥56,3002024.2.7-2029.3.3168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529.5¥197,391.60¥39,4002024.2.7-2029.3.3169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606.38¥197,391.60¥39,4002024.2.7-2029.3.3170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636.88¥348,301.80¥69,6002024.2.7-2029.3.3171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646.75¥197,391.60¥39,4002024.2.7-2029.3.3172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688.69¥348,301.80¥69,6002024.2.7-2029.3.3173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717.2¥197,391.60¥39,4002024.2.7-2029.3.3174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936.6¥497,070.00¥99,4002024.2.7-2029.3.3175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1410.1¥298,242.00¥59,6002024.2.7-2029.3.3176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206.9¥298.242.00¥59,6002024.2.7-2029.3.3177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266.2¥298,242.00¥59,6002024.2.7-2029.3.3178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376.25¥128、646.00¥25,7002024.2.7-2029.3.31第2页,共3页友和大厦(南城)商铺出租信息列表序号出租商铺名称出租面积(平方米)交易底价(元)交易保证金(元)合同起止日期79友和大厦(南城)五楼E160A0.9¥82,404.00¥16,4002024.2.7-2029.3.3180友和大厦(南城)五楼挂E46A3¥82、404.00¥16,4002024.2.7-2029.3.3181友和大厦(南城)五楼挂E96.7¥82,404.00¥16,4002024.2.7-2029.3.31第3页,共3页合同编号: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市沙东有利投资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是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49号友和大厦(统称“南城服装批发市场”)3、4、5楼物业的出租方,乙方是通过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农交所”)公开竞投成为适格的承租方。为规范物业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遵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49号友和大厦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租的物业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保证租赁期内仅用于服装批发商铺用途,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市天河区沙东街沙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村规民约,依法依规经营。第二条承租期限(一)本合同项下的物业租赁期限为2024年_月_日(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2029年3月31日止。(二)乙方承租期满后,不享受优先承租权。第三条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及递增、费用支付方式(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齐_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物业的使用权;若合同未到期乙方中途退场,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继续追讨乙方尚欠租期内的租金和杂费。1/10(二)租金及递增方式中标成交价格(首年租金)为合同第1-12月的租金总额,第13-24月的租金总额与第1-12月的租金总额一致;第25-36月的租金总额在第13-24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第37-48月的租金总额在第25-36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第49-60月的租金总额在第37-48月的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3%,剩余的租金以实际天数按第49-60月的月租金标准计算,在收取第49-60月租金时一并收取。乙方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先行一次性支付第1-24月的租金和杂费;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第25-36月的租金和杂费;202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第37-48月的租金和杂费;2027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第49月至合同终止日的租金和杂费。(三)杂费项目包括:(1)卫生费300元/月/档;(2)综合服务费300元/月/档;(3)维护费400元/月/档;(4)财产保险费350元/年/档。租赁期限租金总额(元)杂费总额(元)合计(元)缴纳期限2024年月日-2026年月日本合同签订前2026年月日-2027年月日2025年6月30日前2027年月日-2028年月日2026年6月30日前2028年月日-2029年3月31日2027年6月30日前2/10(四)电费收取按供电部门当月目录电价计算,每季度首月10日前核对并结清上季度实际发生电费,如遇政府部门实行电价调整时,承租方应付电费标准则根据政府供电部门调整的价格幅度作相应调整。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电费。凡拖欠费用的,需加收滞纳金,纳金每天按照所欠费用3%计算(纳金从收费当月11日开始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费用达到30天,则视作乙方根本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收回乙方租赁上述物业的使用权,由甲方另行出租。(五)上述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以下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州市沙东有利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廉泉路支行账号:44001609403053000030第四条场地交付(一)甲方于_2024年月且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二)合同届满,乙方于2029年3月31且将该物业交回给甲方。(三)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物业交回给甲方。(四)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乙方在期满或终止日前自行清理租赁物业内属于乙方的设备、物品,逾期未清理的,视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承担清理所需的全部费用。第五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出租物业拥有市场管理权。2.合同期满,乙方在租赁物业内建设增设的构筑物、装修及固定式、嵌入式设备设施除甲方明确书面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之外归甲方所有。3.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手续。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租金金额。(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01.乙方保证对商铺现状已详细知悉和了解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的现状,乙方任何时候不得以对商铺现状不满意等各种理由急于执行本合同。承租期间如发现设施设备等出现故障,必须立刻与甲方有效沟通协调处理。2.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享有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享有该物业共有通道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并依法使用该场地经营。乙方擅自改变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使用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还未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3.本合同物业仅用于_服装批发商铺经营,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用途,不得用作带有制造、加工等性质的工场或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任何用途经营,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出租物业,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还未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乙方擅自变更租赁用途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须按相关管理法规要求领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自行负担办理证照所需费用,否则视作乙方违约。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5.自行负责在租赁期间一切经营费用;自行负责并按时依法缴纳税务、工商、环卫、环保等税费规费;负责并按时缴交水电费用。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6.自行负责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经营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并承担使用物业期间所有的安全事故责任。7.不得在租赁物业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8.可在甲方规定的商铺上方范围制作广告招牌。如因广告招牌造成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改正并负责赔偿。9.妥善使用和维护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及时消除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负责更换和维修损坏设施,承担维修费用,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所属设施使用状态正常并随同租赁物业.4/10归还甲方。10.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相关法规规定,负责商铺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并按规定要求配置灭火器材;不得在物业内住宿、明火煮食、私拉乱接用电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违章占道经营。否则,视作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已收取还未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违反以上相关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11.不得改变租赁物业结构或增设构筑物,如确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且不得对物业结构构成影响,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已收取还未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收回出租物业,并可追究乙方对应责任。12.合同期满,对乙方依附于承租物业的装修、增设构筑物及增加的嵌入式设施除甲方明确书面要求恢复原状之外均归甲方所有。13.乙方缴纳的租金来源必须合法,乙方所缴租金一旦被司法机关确定为非法来源,则必须在三天内一次性补缴;乙方亦不得将商铺作为担保或经济抵押,一旦发生租金来源违法且无法补缴及(或)用商铺对外担保、经济抵押,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视作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还未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收回出租物业,并有权追究乙方的其它法律责任和赔偿。乙方与外界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违章处罚、法律及经济责任纠纷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若因乙方以上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14.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以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视作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还未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收回出租物业:不得利用本合同及合同相关凭证对外非法融资、恶意借款、对外参股持股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活动;不得对外超期转租,即转租期5/10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_2029年3月31且;不得在未签署本合同前对外招租;不得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若乙方违反以上约定造成恶劣后果的,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15.自觉搞好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进出通道卫生,在规定堆放处放置垃圾,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如因乙方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6.乙方签订本合同须同时签署并严格遵守《南城市场商铺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已收取还未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无条件收回所出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第六条转租报备手续(一)合同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须与转租户同步向甲方履行转租报备手续,并遵守下列条款,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还未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1.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转租而改变,乙方须做好转租户的管理,保证转租户遵守甲方市场各项管理规定。2.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转租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3.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4.转租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5.转租合同应列明“乙方与甲方的租赁合同终止,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合同同时或提前终止”。6.要求转租户签署并严格遵守保证书(见附件2),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终止本合同时,转租合同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业。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原件,在转租合同签订后的当日内交甲方存档。7.乙方须要求转租户共同签署并严格遵守《南城市场商铺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6/108.乙方及转租户需分别向甲方缴交每个商铺1000元(含合同、资料审核费)的办理转租手续费。(二)乙方负责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并自行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三)乙方自行承担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及转租相关税费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甲乙双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二)除明显违法本合同对应违约条款可单方解除合同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除外。(本处的“不可抗力”严格依照《民法典》对不可抗力要素的诠释)(三)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作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已收取还未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收回所出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同时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1.转租所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未向甲方报备并签署合同约定文件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用途的;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承租物业或其附属设施的;4.损坏物业或其附属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增加固定式设施的;6.利用承租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经甲方催缴仍未能交纳的;8.拖欠费用_30天以上(含本数);9.在租赁物业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7/1010.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空置10天以上(每档每停业、空置一天扣罚500元违约金)。(四)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物业,征收征用所造成的经营损失、商铺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乙方租赁租金、杂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付,余额由甲方退还给乙方。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甲方指定时限搬迁。乙方逾期搬迁的,物业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当期双倍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五)除因本条前述所列变更、解除和终止涉及的乙方违约条款需要实施对乙方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及所收取还未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回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和第六条相关条款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径直没收履约保证金、所收取但还没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六)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甲方损失,甲方在行使单方面解除权的同时,可以直接就已解除并收回的商铺即时再次对外招租,该再次招租的行为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的阻断。(七)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一)该出租商铺按现状(详见交易文件附图)竞投和交付,乙方在报名参与竞投之前已了解并视为接受。乙方不得以商铺任何可能的瑕疵拒绝履行已方的合同义务,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所收取但还没到期期间的租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二)乙方确认,乙方竞投前已经自行通过现场勘察及向相关部门咨询等多种方式对租赁场地之现状、用途等进行充分了解,已完全知悉并评估场地办理工商登记等经营手续的所有风险。乙方保证不以租赁场地现状8/10及办理相关手续结果为理由拒交或拖欠租金、杂费或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补偿、赔偿、减免租金等,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权属证明及相关证照等原因被认定无效,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标的租金、杂费及电费,金额及期限按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杂费、电费及期限的约定为标准计算,且所有违约条款均有效。(三)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齐下一年度租金,视为根本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函发出当日(本处的“发出”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告、电话、书面邮寄等形式)即解除合同剩余租期,甲方有权对该商铺剩余租期重新招标或直接对外租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和进行阻扰;一旦甲方单方解除,甲方同样可直接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等;乙方只能承租至已交纳租金到期日为止,到期日当天无条件搬离并清场。(四)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金费、诉讼费、公证费、鉴证费等。第九条补充协议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但必须按照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民主表决并公示后才能生效(转租报备手续除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执壹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9/10资料,均以合同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电话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二)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通过微信、短信方式发送的,在微信、短信发送成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第3日视为送达。(三)以上送达方式亦适用于双方发生争议时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附件:1、铺位图片、楼层平面图2、《保证书》《南城市场商铺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盖章):乙方:身份证号码:签约代表(签名):联系电话:常住地址(文件寄达地址):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10/10甲方(盖章):乙方:身份证号码:签约代表(签名):联系电话:常住地址(文件寄达地址):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限期限:附: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类型:单位:(盖章)年月日授权委托证明书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机构类型: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机构类型: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