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湖南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
双河湾公寓2栋、3栋、B段商铺招待所103室商业用房
竞买公告
湖南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01月15日10时至2024年01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湖南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湖南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市开福区双河路112号双河湾公寓2栋、3栋、B段商铺招待所103室商业用房。
具体信息:房屋坐落于双河路112号双河湾公寓2栋、3栋、B段商铺招待所103室,建筑面积合计41.96平方米,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所在楼栋总层数:30,标的物位于:1层。
楼盘名称
座落
权利人名称
产权面积(㎡)
分摊面积(㎡)
产权证号
房屋用途
建成年份
登记日期
庄园·心伽泊
双河路112号双河湾公寓2栋、3栋、B段商铺招待所103
湖南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1.96
2.06
715110726
商业
2013/12/12
2015/05/13
评估价:829,214.00元;起拍价:339,646.06元,保证金:6万元,加价幅度:5,000.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注意:
1.上述房产存在抵押限制。拍卖成交后,需要办理解除抵押事宜的,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
2.上述房产中存在租赁情形的,可能存在消费挂单、租期未届满、租金多付等情况,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自行与承租方协商后续租用事宜或清场,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未代表湖南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任何人签订租赁合同,也未收取相应租金,因此因拍卖标的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消费挂单费、多付的租金、租赁的押金、拍卖标的物的添附物折现、装修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与相应主体协商解决,与管理人及湖南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同意以上内容。
3.该标的物内尚存放的设备、附属设施等不在此次拍卖范围之内,竞买人可于开拍前联系管理人或京东拍辅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看样了解详情,拍卖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场地腾退等事宜,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本拍卖标的及其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等均现状交付,管理人不负责对拍卖标的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5.101、102、103、104、105已打通,现为金色未来心伽泊幼儿园;
6.本拍卖标的及其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等均现状交付,管理人不负责对拍卖标的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7.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标的物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物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看样
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看样,也可与管理人或京东辅拍机构联系,沟通看样,联系人:苑律师18373115272;罗女士13607449681。
初步定于01月12日10:00-11:00实地看样,如有需要,请提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微信报名确认(微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逢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协助。本次拍卖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需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本次拍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如竞拍成功,买受人需向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在竞买前须至平台了解《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及收费标准。
七、保证金与余款支付
1.保证金: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锁定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余款: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湖南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111601011700596047;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需注明:103室拍卖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如与银行实际相冲突的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苑律师18373115272
京东辅拍机构:罗女士13607449681
法院监督电话:0731-85798376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京东辅拍机构咨询。
湖南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