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大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宝坻区林亭口镇大侯庄村九园路东约10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林亭口镇/大侯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大侯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宝坻区林亭口镇大侯庄村九园路东约10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8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竞价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并缴纳履约保证金12000元,竞价成功后,承包费按4年缴纳承包费,承包人于三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当日交纳2.5年(2024.1.1--2026.6.30)承包费,2026年7月1日前交清剩余1.5年承包费,履约保证金可转成承包费多退少补。 2.水、电、房屋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方可设置,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处置。 3.此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不得随意扩大或减少耕地面积,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粮食作物及经济作物,不能栽树、卖土。 4.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承包人必须无条件交出所征土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所得补贴归承包人,征地费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承包合同终止。 5.耕地面积以发包方公布为准,不再丈量。承包人无需缴纳水费,享受粮食补贴政策,其他政策性补贴归承包人。 6.承包人需在承包到期前将作物秸杆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若到期后仍未清除的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 7.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水源、电源等。 8.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人员伤亡,均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承包人自负。土地承包合同期满前承包人应及时收割,否则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合同期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收回土地。 9.承包人若转包,需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10.如承包人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人还要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2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512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