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招标采购公告(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3日10时至2024年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明细如下: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东段190号富顺宏帆广场3号楼1单元14层1403号房屋,建筑面积:132.25平方米。
起拍价:418748.00元,保证金:40000.00元,增价幅度:4000.00元。
标的物情况说明:
1、该房屋未做首次登记,未办理分户产权,有关办理权证的情况,竞买人参拍前需自行咨询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办证风险,竞买人未详尽咨询、了解全部实际情况而参加竞拍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拍卖标的房地产权属按现状拍卖,现状移交。拍卖前买受人自行对房屋的现状及产权关系进行调查了解,其中被拍卖标的物产权状况、建筑面积、结构,性质及用途(以当地权属部门实际登记为准),使用权取得方式、质量、新旧程度、使用情况及其他自然状况均以实际情况为准。
3、该标的物面积为测绘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税费约定: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缴纳相应税费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经本院审核后,从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基于本次交易过户涉及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成交前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通过案件标的咨询电话与本院联系组织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出具相关过户法律文书,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经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和无缴费凭证原件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所涉及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3月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行自贡汇南路支行,账号:955885230300093023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
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的,或者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标的咨询或看样预约电话:18123077441
法院咨询电话:0813-4706080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监督电话:0813-4706080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址:
拍卖信息可在“京东网”上查询。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