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
出租广州市白云区集益街65号集贤苑11栋自编123号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出租广州市白云区集益街65号集贤苑11栋自编123号
【广交所挂牌项目】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集益街65号集贤苑11栋自编123号
项目编号:GZ2024DG700188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面积: 48.6 ㎡
截止时间:2024-02-05
租赁期限:3 年
出租用途: 商业
特 色: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
。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www.gemas.com.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是
价格说明
租金不包含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5日前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资产概述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集益街65号集贤苑11栋自编123号
标的所在区域
白云区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48.6 平方米
租赁期限
3 年
免租期限
1个月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1-24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交易条件
1.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10311.6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737728,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在本所收到出租方同意划转保证金的书面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物业租赁合同的预缴租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齐)。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3.意向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4.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2.出租标的未办理权属证明,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且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出租标的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承租方所收租金和其他收益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选择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4.承租方须与广州教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商业物业管理协议》,由广州教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承租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承租方按月向广州教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5.出租标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5元/㎡/月。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否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是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所有。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2、自然人应提交:(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2)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2.我方历史与现状无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同一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3.我方承诺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林先生、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89160960、89160955
附件材料
企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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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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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物业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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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选项目比较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请加我的企业微信林先生广州产权交易所企业微信扫描二维码,添加我的企业微信Q企业微信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承租人:物业地址:合同填写说明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房屋(如住宅、写字楼、商铺、仓库等)、土地租赁。2.本合同须用黑色、深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所有横线处不留空,没有则填“无”或“/”3.双方当事人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4.本合同的承租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接受当地房屋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_号_室的房地产(粤房地证字第_号)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建筑面积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租面积为_平方米)。第三条租赁期内,租金标准如下(每年增长率为_%):租赁期限月租金(元)年租金(元)免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00年月日至年月日?合计注:①免租期期间乙方无需支付租金,但需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1②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1.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的5日前将本月租金按银行转账或支票的付款方式缴付给甲方。乙方不得委托合同外第三方付款,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2.甲方收款账户如下:开户银行:账号户名:3.乙方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排污费、网络通讯、空调费、垃圾费、治安联防费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交还房屋之日止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交。若因乙方迟延缴交前述费用导致甲方垫付的,向甲方支付垫付的费用外,甲方有权每日按垫付金额的3%向乙方收取违约金。4.因履行本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如有)产生的相关税金、费用,均按有关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第四条租赁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1.乙方应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大写:作为租赁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能抵作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滞纳金、赔偿金和其他欠费。乙方迟延缴交保证金,应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2.租赁期满,乙方在全部清缴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并清理场地撤场,未发生任何欠租、违约情况,经甲方确认无争议事项后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3.前述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直接向_公司支付。计费标准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但不限于广场公共区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及保安保洁等。4.甲方对乙方交付物业费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5.前述的水、电、气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并负责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交。6.因履行本租赁合同产生的相关税金、费用,均按照有关法律和政府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第五条房屋交付与验收1.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交付日期当天详细查看房屋现有装修、设施及房屋所在物业的公共部分。双方在房屋移交当日签订《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后视为交付完成。2.若非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上述期限内与甲方办理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则视为乙方已办理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3.若非甲方原因,乙方超过__日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寄出后第三天解除,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或者收取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违约金;甲方也有权按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计收租金,并3有权追索因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六条房屋装修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内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内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乙方自行负责房屋装修工程所需的各项报建和验收工作,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或因故终止、解除时,扩、加、改建部分、室内装修、增设固定设备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卸或破坏,且须配合甲方共同验收交接设备设施及办理相关过户手续。(2)乙方应在施工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备案,该备案程序仅作为甲方对于房屋管理的措施,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审慎性、安全性义务。(3)乙方装修应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接受其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解决相关纠纷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卫生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等相关工作。3.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保证对房屋有出租权利,并应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2)甲方应负的修给责任:仅限于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外墙质量修给。(3)因政府征收土地或者土地被收储、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政府同意的借地借房行为、市政建设需要搬迁、企业改制及房屋涉及安全隐患等情形,需要收回房屋的,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腾空房屋并交还甲方,被征收土地及房屋价值的补偿、装修费用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等一切补偿及赔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4)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不含无偿划转),甲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5)租赁物业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或更新房产证,但可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没有权利负担、抵押等情况存在,乙方需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经营有关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且乙方已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6)甲方拥有对房屋所在建筑名称及其标志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改变、替换或取消该名称及标志的权利,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7)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甲方有权在预先发出通知后进入房屋检查房屋使用情况,乙方应予以配5合。(8)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或突发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房屋、强行将危房内的居住人员和方便迁移的物品迁出,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明显过错的除外。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费用,或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入房屋造成他人或乙方自身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购房者进入房屋查看,并有权张贴有关出租或出售房屋的告示。4.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物业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和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应依时足额交纳租金,逾期缴纳将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按租赁房屋现时之状况接收(详见交接清单),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故意破坏而造成室内原有装修设施、设备的损坏、故障,乙方须对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经书面通知乙方后,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维修等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租赁期内,乙方须负责维修保养该房屋内之设6施设备,并负责房屋消耗物件的更换(包括但不限于照明光管和灯泡、风机、排气扇、电器开关、门锁、插座、消防器材等),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保证前述消耗物件仍能正常使用,因正常损耗而不能使用的可以除外。乙方应做好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如有白蚁出现,由乙方负责灭治。(5)乙方须严格按照租赁物业产权证载用途或者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质进行租用。除非房屋本身具有相关用途外,乙方不得在房屋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产品,不得在房屋内经营明火餐饮;日常使用中应切实注意用电的安全,不准超负荷或违规用电,不得违规使用燃气等设备用具,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后果,全部由乙方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6)租赁期间,乙方为本房屋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乙方使用房屋应严格遵守消防、环境保护,公房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甲方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制度。(7)租赁期间,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因遭受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或因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第三人行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的除外)。(8)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及经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乙7方不得在房屋内非法使用、生产、存放危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违禁物品和进行任何违法、犯罪的活动。如因乙方涉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立案调查或查处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立即将房屋交回甲方,结清一切应付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做好防止噪音、气味、油烟等措施,保证其经营活动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及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周边居民反映或投诉上述扰民情况,乙方须第一时间无条件停。止侵权,因此造成的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9)租赁期间,乙方对物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消除,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10)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租赁合同时,乙方需按乙方首次入住或者进行二次装修完毕验收时的状况,将该租赁单元清洁干净交还予甲方。如在退场验收时有任何需要乙方修复之处,乙方对该租赁单元的实际租用日期计至修复后验收完毕之日。若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无须恢复原状。(11)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将房屋按合同约定交回甲方。甲方对房屋进行公开招租,若乙方参与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存在违反本合同、补充协议(如有)约定或物业管理规定等任何违约情形的,乙方丧失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8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应承担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入屋清理费用、物品保存费用和未能继续租赁的损失),租金及违约金计至甲方实际处置之日;甲方未处置的,租金及违约金计至乙方自行处置之日。如造成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全部或部分履约的事件。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日内提供有关证据。双方应协商公平解决办法,可据实解除合同,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如因一方违约引发诉讼而造成另一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律师费、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二条凡本房屋在租赁过程中的一切口头承诺、解释、商业广告等资料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11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名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壹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送壹份给广州产权交易所留存。第十五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第十六条通知与送达1.一方发送给另一方的通知,可采用当面递交、邮寄、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于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外张贴等方式送达。2.甲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收件人:二;联系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3.乙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收件人:;联系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若乙方为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4.双方均确认,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信息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接到对方发出的变更通知之前,该相对方的送达信息仍以先前的送达信息为准。5.任何一方指定的送达信息有误、变更或拒绝接受造成通知不能实际送达,发送方的通知只要按照接受方最后指定的送达信息发出,该通知即被视为有效送达;因通讯联络方12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变更方或拒收方承担。6.双方确认诉讼文书送达按本条款约定方式执行。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13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14附件二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房屋交付使用前有关设备、物品名称数量质量房屋腾空移交后有关设备、物品名称数量质量上述所列的房屋内设备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移交乙方使用。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代理人: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本合同租赁期已满,上述所列的房屋内设备移交甲方。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代理人: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15附件三有关部门地址电话一览表火警电话119盗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派出所地址:派出所电话:街居民委员会地址:街居民委员会电话:出租屋管理中心地址:出租屋管理中心电话:16附件四公司开专票需要提供开票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17廉洁协议甲方:广州穗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证件号码:914401013045172013乙方:证件号码: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本补充协议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本补充协议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违反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三、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向甲方纪检相关部门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乙方进行打击报复。四、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赔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和解除签订的合同。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18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书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区分所有建筑物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租赁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以及周边生态环境健康美丽特制定本责任书。一、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出租方有关消防安全责任的约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火灾隐患;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二、承租方是本租赁物业的消防管理责任主体,必须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切实承担承租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三、承租方要定期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懂得灭火器材的使用,提高员工的灭火技能,同时要保护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能在承租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四、承租方要进行室内装修的,必须自行进行消防报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完毕后,要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当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报\"119\"和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及19时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六、承租方需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出租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日常定期不定期的消防检查。对于消防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或问题,承租方需按物业管理公司、出租方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若未按要求整改的次数累计超过2次(含2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保证金,承租方应限期内搬离租赁场地。七、若承租方因管理不善、违规操作或违反规程等,造成火灾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造成出租方或其他人损失的承租方需负责赔偿。八、承租方是本租赁物业的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依规做好租赁期间水、噪音、大气、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履行并承担环境保护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九、承租方不得将电动车放置室内(违规充电);不得三合一(生产、储存(住人)、经营;带地下室位置不得使用明火。十、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20商业物业管理协议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展集有发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广州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穗为确保商铺(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序实施,保证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将商铺营造成一个整洁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礼貌的购物消费场所,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具体如下:、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对_(商铺)实施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_小区的正常运行。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并采取公告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告知乙方。3、为检查、维护本物业的任何一部分或为履行管理责任,有权携带一切必须的工具、设备及材料进入本物业任何一部分,如有必要,可进入任何商铺的内部,但应提前向有关商铺业主(租户)说明原因。4、有权进入正在装修的商铺内,以检查并确定是否违反装修手册,如发现任何业主或租户聘请的装修公司及其工人违反装修规定,有权禁止该等人士进入本物业,并要求违反者限期整改、赔偿因此造成公共部位或比邻物业的损失及承担其他一切责任。5、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6、制止违反本物业有关管理制度的行为。7、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8、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1/7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至诉诸法律。9、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10、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11、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在《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小区的整体形象。2、自觉遵守_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租金及各种相关费用。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6、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_小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8、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9、按时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租金及其他有关费用(如:公共能耗费等)10、装饰装修商铺时,须遵守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之规定及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11、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2/7使用功能。12、做好各自商铺内的放火防盗、卫生及其他安全工作。13、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4、对商铺的管道堵塞或水管、天花板、地板掺水或漏水等相关情况给予及时维修、处理,如影响或造成其他商户、公共部分、共用部位损失的,须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15、自行举办营销、庆典活动、需要占用公共区域的,需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区域内开展活动.但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的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一)、装修保证金,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遵守《装修手册》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二)、物业管理费(不含水、电、卫生、垃圾清运费用)按月计收,乙方计租面积:_平方米,收费单价为¥5元/m/月,每月物业管理费为¥元/月(大写:)。乙方在经营期间,每月10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上述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及水电费等费用。(三)、自用水、电费按计量表实际发生数,电费收费单价为?__元/度,水费收费单价为¥元/m,在协议期内,若水电部门上调水电价格,场地水电价格随同水电部门的上调比例调整。使用场地水电总表与各分表之和的差额部分,由全部使用场地按用量分摊。(四)垃圾处理费、垃圾清运费:根据乙方每月垃圾产生量另行补充协议。(五)保证金1、乙方签署本协议时,须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场地使用保证金,人民币¥_元(大写:),水电周转金人民币¥元(大写:),317共计人民币¥_元(大写:。甲方收取场地使用保证金及水电周转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据。2、上述两项保证金于协议届满,而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时,乙方须向甲方出示保证金收据,作为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的依据。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无权要求返还该笔保证金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商铺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公共部位是指: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通道、楼梯道、楼层给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壁(含玻璃幕墙等)、屋面、治安监控消防室等。(二)商铺公共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绿地、道路、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垃圾中转站、信报箱、广告灯箱、供电线路、通讯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三)环境卫生及绿化1、由专业清洁队伍对商铺公共环境卫生进行处理。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垃圾日产日清(由于以经营为目的所产生的大型垃圾如:机油、油漆、包装箱等除外)。3、定期消杀“四害”。(四)秩序维护及消防1、维护公共区域的秩序安全防范。2、采取防范措施,预防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五)交通秩序及车辆停放1、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2、巡逻人员负责疏散和维护公共区域内的交通秩序。3、禁止载有有毒,有害或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商铺公共区域内。(六)商铺装饰装修管理按装饰装修管理、安全责任书及有关装修规定内容实施。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妨碍其他商户正常使用物业。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四、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417(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2、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3、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4、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业主的整体信誉。5、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6、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酶酒、划拳,以及赤博等不文明行为。7、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8、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用利益,不得低毁其他商户。9、乙方的电话、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1、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核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核心安全的行为。5172、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毁、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3、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4、严禁偷窃、挪用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5、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有限公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6、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核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当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7、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核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8、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核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9、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通道。(三)对购物核心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1、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2、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3、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向甲方提出报修,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修理或由甲方进行修理、更换并按规定缴纳委托维修费。(四)清洁卫生管理约定1、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2、自觉维护购物核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677(五)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1、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手册》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2、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3、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4、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5、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6、乙方不得在商铺内居住及使用明火煮食。四、违约责任1、凡有违反有关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逾期违约金(3%/日),超过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对乙方摊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_年月日。七、本协议有效期:年月_日至八、附则《装修手册》、《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甲方:广州教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