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招标采购公告(2024)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2月4日9:00对9台机动车(详见标的资料)按现状独立进行网络拍卖。
一、展示时间和地点
1.展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请提前电话预约(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展示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对面连云港徐圩港口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院内,联系人刘先生18115997555 ,吴先生17751887860。
二、网络拍卖平台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有意竞买者应于2024年2月1日18:00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料提交(也可至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并将每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缴纳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 江苏银行连云港光明支行,账号: 70400101314001822),备注车牌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代付和现金,且不计利息。
2.未按要求在中拍平台注册及网上报名的、或未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报名未完成。
咨询电话0518-8116604817705136197。
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6日
竞买须知
车辆网络拍卖会竞买人须知
经授权委托,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9台机动车(详见标的资料)按现状独立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相关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会时间、形式
1.拍卖时间:2024年2月4日9:00开始。
2.拍卖形式:采用线上拍卖(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二、参与竞买办理事项
1.竞买人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竞买人具有良好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竞买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当天18:00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2.报名资格申请:竞买人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本人行为。
3.竞买人须提交材料:
(1)竞买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企业同意竞买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勘验确认表》,如未勘验,则提供《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勘验确认表》,如未勘验,则提供《放弃现场勘验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本人签字加盖手印。
(意向受让方可通过中拍平台系统线上提交或至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在中拍平台注册及报名的、或未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报名未完成。)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竞买人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拍卖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3)标的产权单位认为竞买人不符合拍卖资格的其它情况。
注意事项:
(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依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相关管理办法,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以拍卖方式确定买受人及成交价。
三、拍品展示
1.本标的以现场展示现状进行独立转让和交接,竞买人应事先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本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报名成功视为承认标的物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标的产权单位及拍卖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品质担保责任。
2.意向竞买人在标的勘验期间内需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标的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竞买人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标的产权单位及拍卖人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拍卖人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拍卖人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买人如对拍卖人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以上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标的产权单位及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竞买人愿意按照标的实际状况竞买,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5.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前的拍品说明内容知悉,并对本拍卖须知完全认可。
四、网络竞价
1.本次网络竞价每个标的竞价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即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自由竞价期,自由竞价时长为5分钟,竞买人可以对拍卖标的充分报价,报价高出部分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由一个或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期间隔时间2分钟,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期起点,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某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2.本次网络竞价加价幅度详见网络平台设置。拍卖师有权根据网络竞价情况调整竞价阶梯。
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的《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网络拍卖平台使用协议》《竞拍流程》及《拍卖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五、拍卖标的撤回与撤除
拍卖人、标的产权单位依法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更正拍卖标的信息、撤除、撤回拍卖标的并不受竞买人的追索。若标的产权单位、拍卖人、网络拍卖平台决定中止、终止、暂缓拍卖、暂时休会或标的产权单位决定撤拍的,竞买人须无条件接受。
六、《成交确认书》《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签订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线下签署《成交确认书》,同时与标的产权单位签署《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七、佣金收取
本次拍卖佣金按照每个标的成交价的5%向买受人收取,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拍卖人可开具佣金发票。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缴纳至拍卖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保证金不充抵上述款项。
九、网络平台软件使用费收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详见该平台网站《平台收费规则》。
十、标的物交付
1.买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凭《成交确认书》、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及有效证件自行与标的产权单位对接并提取标的,所发生的标的灭失、损毁等问题与拍卖人无关。
2. 标的成交后,车辆产权单位向买受人方提供发票(如因开票发生的税费需车辆产权单位承担)。买受人应在车辆产权单位开具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提取车辆并自行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车辆产权单位予以协助,涉及的相关税费(不包括违章曝光的罚款等非正常过户费用)、维修、证件、漏检、保险等其他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变更登记前所涉及的违章、曝光等费用及扣分由车辆产权单位承担。
3.保险不在过户范围(凡涉及商业险的,车辆产权单位有权收回),车辆过户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4.竞买人应事先自行了解并核实标的车辆转移登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尾气排放标准等有关于过户或提档等限制性政策),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5.若因标的产权单位原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经转让双方确认后解除合同,由标的产权单位收回成交车辆,买受人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计息。
十一、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每辆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辆)。
2.报名人应于报名截止日18: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江苏银行连云港光明支行
账号: 70400101314001822
3.保证内容:
(1)竞买人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标的产权单位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3)买受人须自《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4.处置方式:
(1)当买受人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在完成车辆过户后原路返还。
(2)若非标的产权单位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
b.在确定为买受人后未在规定时限与标的产权单位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及未在规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c.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竞买条件要求的。
(3)竞买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标的产权单位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标的产权单位、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竞买人进行追偿。
十二、违约事项
1.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须知,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拍卖人及拍卖师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本须知专为2024年2月4日机动车拍卖会制定。
连云港市安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6日
标的介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