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伊犁师范大学本部2024)
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十四号商铺租赁权;租赁期限2年
一、本协议是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此次拍卖标的:
1号标的:伊犁师范大学本部南门外成教楼一楼西侧第三间商铺租赁权,租赁期限3年,面积约25㎡;经营项目:非明火餐饮、非快递类商业。
2号标的:伊犁师范大学本部南门外成教楼一楼西侧第四间商铺租赁权,租赁期限3年,面积约65㎡;经营项目:非明火餐饮、非快递类商业。
3号标的:伊犁师范大学本部南门外成教楼一楼东侧第一间二楼商铺租赁权,租赁期限3年,面积约115㎡;经营项目:非明火餐饮、非快递类商业。
4号标的: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八号商铺租赁权,租赁期限2年,面积约44㎡;经营项目:水果店。
5号标的: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四、五号商铺租赁权,租赁期限2年,面积约89㎡;经营项目:药店。
6号标的: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十四号商铺租赁权,租赁期限2年,面积约24.19㎡;经营项目:生活馆(干洗,缝补,配钥匙等)。
(1)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待委托方资格审查通过方可报名通过,有不良经营记录被委托方拉入黑名单者不允许报名参加竞拍。
(2)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因委托方处于假期状态暂时无法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房屋可交付买受人开始正常装修装饰,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装修前须先经委托方同意方可进场),装修装饰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拍卖成交至签订租赁合同期间,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责任与义务(如先缴纳第一年租金及签订合同等义务),直至合同签订后,由拍卖方扣除相应费用,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方可退还给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责任与义务的,委托方有权扣除拍卖成交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3)自买受人交清成交价款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后,租赁房屋的装修、安全、保卫、消防、环保、卫生、管理费、水电暖和“门前三包”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如因买受人过失造成对委托方房屋、财产及其他人员损失损害的,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
(4)竞买人竞买成功,其房屋用途、经营范围需按照委托方要求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经营项目,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用作其它用途,或整体、部分转租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抵押、担保或从事其他可能损害委托方权益的行为,否则,委托方收回租赁房屋,有权扣除拍卖成交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买受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买受人须安全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各种设施,并负有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和更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消防、防水、上下水、供电、供暖、排污等)。
(6)租赁权期满后,买受人不得擅自拆除房屋装修、不得改动房屋结构,如因买受人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等,造成损失损害的,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在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解决。如因国家政策、委托方教学科研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原因致使租赁期不能实现的,委托方、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买受人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滞纳金1000元。买受人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9)其他未尽事宜及注意事项按买受人与委托方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特别规定》、《拍卖重要提示》等文件执行;如与《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有矛盾的,以《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三、本场拍卖会采取网络竞价的形式开展竞价,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
- 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
- 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已自行注册账号和密码并报名本场拍卖会。
五、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账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点击进入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同意遵守拍卖人公布的全部拍卖文件。
七、本场拍卖会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点击应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应价系统竞价设定程序操作。
八、本场拍卖会,竟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先进行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再进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若有应价,系统自动延续限时竞价时间,以此类推至无应价拍卖结束。根据拍品设定竞价时间,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相应拍品买受人。
九、推荐使用微软IE 6.0以上版本浏览器,以免不能正确访问。
十、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拍卖人、网站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
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
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
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
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的功能设置、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
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本人承担。遇不可抗力中止或终止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以及网络平台均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十一、经网络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本须知由拍卖人制定,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修订。
十三、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须充分查看现场实物。竞买人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同意按标的现状参与竞拍。
十四、拍卖成交价款须在2024年2月5日前全部交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未在此期限内足额交清拍卖成交价款,视为根本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资产,另行处置。处置的价款高于拍卖成交价款的归委托人所有,低于拍卖成交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总成交价的2%),拍卖佣金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后,由委托人直接将标的移交买受人。
十七、本《竞买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