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物业资产租赁权 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2024)



产权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CQW〔2023〕121号

交易方式
网上交易

委托人
清远市德晟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竞价期
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2月01日

公示期
标的成交次日起7个自然日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起始价 (元)
成交价 (元)
竞得人
成交时间

1
CQW2023121017
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十二座101租赁权
106416
146016
胡长胜
2024-02-01 16:14

其 他 事 项
1、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与项目委托方(业主方)联系,按交易资料要求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 2、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签订《交易合同》后由项目委托方(业主方)通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退保,接到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退还。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标的交易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退还。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02月0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物业资产租赁权 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