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线经营招标采购公告(丽江市交通运输局2024)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终止丽江至成都客运班线经营的公告

丽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丽江至成都客运班线已连续停运超过18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的规定,现决定依法终止丽江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丽江至成都客运班线经营。
请经营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证》和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证机关。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客运班线经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