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行车库招标采购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川01执恢206号
本院定于2024年2月27日10时起60日止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变卖财产详情:
财产
成都市青羊区少城路25号1栋-1楼2号自行车库
起拍价:42.05万元
预缴款:42.05万元
加价幅度:0.1万元
保证金:5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成都市青羊区少城路25号
权证号
监证2040214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成都今泰房屋综合管理有限公司/(2023)川01执恢206号
建筑规划用途/实际用途
自行车库 / 机动车位
土地规划用途/权利性质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53/1/12
产权证登记面积(㎡)
336.07㎡
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24层
所在楼层
-1层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目前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本院已在现场张贴腾退公告。
特别提示
1、该标的按现状拍卖,法院所展示的资料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2、拍卖标的权属为大证,仅记载总建筑面积,无车位个数及明细。拍卖成交后,本院以现状移交,产权办理结果以相关部门规定为准。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4、本次交易财产过户可能涉及的税费有以下几种: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增税、企业所得税、维修基金等,最终税种、税费以及因本次拍卖是否存在开发商应交的其它税、费等,以成交后税务机关办税告知为准。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四川中衡安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拍卖的不动产进行评估,上述拍卖的不动产的评估总价为75.08万元。该公司出具的《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编号:中衡安信(2023)房评51023号)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及其他欠费、欠税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购买后须遵守当地限售政策。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款项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在变卖程序结束前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的,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2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2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缴纳保证金(预缴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
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813800003897322(一案一账号)。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八、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注:本院已委托四川成都华联拍卖行有限公司对该标的进行咨询、看样、竞买指导及成交后续服务等。本公司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咨询电话:13808170272,028-86703585, 400-808-2359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82917227(此号码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监督范围仅为辅拍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行车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