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地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晋水审批决〔2024〕78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延续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晋水审批决〔2024〕78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延续山西东方资源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60万t/a焦化及4×300m3锰铁高炉项目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东方字〔2023〕24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我省关于取水许可的规定,结合当地水资源情况和你单位多年取水实际及需水要求,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进行延续。
一、你单位编号B140824G2021-0292取水许可证总取水量252.02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46.94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5.08万m3/a;生产取水水源为河津禹门口黄河工业供水有限公司稷山分公司西社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
根据你单位提交的《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0万t/a焦化及4×300m3锰铁高炉项目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60万t/a焦化及4×300m3锰铁高炉项目取水许可延续的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鉴于你单位60万吨焦化项目停产,结合有关意见,仅对120万t/a原煤洗选、4×300m3锰铁高炉项目取水予以延续。重新核定取水量160.62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57.89万m3/a(锰铁152.13万m3/a、原煤洗选5.76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73万m3/a(锰铁2.73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循环水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稷山县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延续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山西省水利厅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运城市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稷山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02 月 07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工程地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