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标采购公告(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
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竞买公告
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现于2024年2月19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22笔其他应收款,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账面金额为19,380,359.82元,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账龄
1
上海金叠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1,800,000.00
3年以上
2
湖南佳程酒店有限公司
4,233,545.50
3年以上
3
沈阳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97,022.47
3年以上
4
北京卓越嬴创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100,000.00
3年以上
5
卧客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
75,100.00
3年以上
6
李明珍
750,000.00
3年以上
7
顾震宇
200,000.00
3年以上
8
俞伟臣
126,000.00
3年以上
9
其他人员
115,676.25
3年以上
10
江伟
45,000.00
3年以上
11
毛俊民
13,000.00
3年以上
12
沈杰
10,500.00
3年以上
13
周瑜菲
4,169.93
3年以上
14
田文陶
67,165.01
3年以上
15
李珍珍
4,120.00
2-3年
16
张大奇
4,083.29
2-3年
17
刘强
1,500.00
2-3年
18
曹赛磊
3,100.60
3年以上
19
周超
1,413.00
3年以上
20
陈辞
1,357.48
3年以上
21
戴钰
275.00
3年以上
22
其他
727,331.29
3年以上
以上数据来源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7日作出的众会字(2023)第08344号审计报告。
第1笔应收款:经核查,该笔款项转账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可能为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代他人还款。管理人曾代表栩宽公司起诉追收,但金叠轩公司提供材料显示其并未使用栩宽公司转入的11,810,000元款项,其收到后立即转入他人账户,且栩宽公司曾盖章确认该情况属实。栩宽公司有关人员表示金叠轩公司确实仅为资金过账通道,因此栩宽公司已撤回起诉。
第2、3两笔应收款:为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佳程集团其他关联企业的往来账款。
第4、5两笔应收款:管理人在现场核查到记账凭证和转账流水,财务资料显示该等款项用途分别为“往来款”、“押金和机票费”(发生时间为2016年10月和2017年3月),但因相应款项的转款时间至破产受理日(2021年11月29日)已逾4年,已超过诉讼时效。
对第6至12笔人员身份不明的应收款:经管理人现场核查并询问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后,只核查到2016年5月至2017年10月期间的记账凭证和银行付款凭证共计28张,款项发生原因和收款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均难以查明,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推测系有关人员办理相关业务后未及时将费用单据进行冲销往来的账务处理。因上述款项发生时间距本案破产受理日(2021年11月29曰)已逾4年,诉讼时效均已超过。
第13至21笔应收款:经管理人调查确为职工暂支款项,且大多已超过诉讼时效,管理人现场核查到部分款项暂支申请记录及费用支出明细。
第22笔应收款:管理人及审计机构现场均未核查到相关凭证,因年限久远,款项发生原因、债务人身份和联系方式难以查明。
本次拍卖所涉及之应收款为管理人根据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账面记载的情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对相关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该等瑕疵、缺陷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应收款项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瑕疵,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真实、不合法,可能法律上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致使受让方无法行使权利;
2、应收款项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3、应收款项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被转让,或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应收款项有关的原始合同、单据等资料可能存在缺失、不存在、不完整、内容冲突等情形。
5、就应收款项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应收款项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6、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项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50,000.00元,保证金为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有处置应收款项的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须符合相关规定。
如参与竞买的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且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 破产案件涉及的下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财产:
(一)人民法院;
(二)管理人;
(三)网络拍卖平台;
(四)拍卖辅助机构。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看样时间
咨询与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看样,联系方式:13795288256,唐律师。
五、保证金
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之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权属争议
对标的资产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管理人联系。若其异议确有理由导致中止拍卖或者撤拍的,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之外,管理人和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其他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竞价方式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九、余款支付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若竞拍成功而悔拍、逾期未付款或拒不办理后续手续的,管理人有权罚没该违约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且已付成交款不予以退还。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足,拒不补足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70130122000157542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注明“破产案号:(2021)沪03破302号,款项性质:栩宽破产案22笔其他应收款拍卖尾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京东拍卖平台出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
十、税费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债权转移手续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买受人办理债权转移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应当由买方或卖方承担的税、费(包括债权转让公告、送达费用等)以及需要补缴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直接缴纳。买受人追收债权过程中需要开票或补开票、缴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税费。
十一、拍卖标的物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58楼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唐律师;电话:13795288256)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拍卖成交后,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自行办理通知债务人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十二、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资产为应收款债权,未取得生效判决/裁决,且部分债权仅为财务账面记载的应收款信息,证据材料不足甚至无债权债务相关的证据材料。鉴于应收款类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商业价值和法律状态均存在不确定性,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充分认识拍卖标的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拍卖标的以其实际现状为准,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对其真实性、可回收性、是否已经全部或部分回收、债务人能否行使抵销权等瑕疵不承担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上述存在着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拍卖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将按实际现状向竞买人转让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提出解除拍卖或减少支付拍卖成交款的要求,或主张任何赔偿。
5、对外债权债务人的身份及具体联系方式,由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
十三、其他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标的物介绍》《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和京东平台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3795288256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