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普宁市人民法院2024)
标的物详情描述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上城西街4号2梯506房的房产
拍卖依据
(2023)粤5281执恢1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04778号)
拍品现状
土地性质
国有
过户情况
买受人持法院裁定书自行过户
拍卖权利限制情况
1.被普宁市人民法院查封;2.抵押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潘兆华。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 品 介 绍1、拍卖对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上城西街4号2梯506房的房产(不动产登记证明号: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04778号),上述房产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84.79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不动产部门测绘为准)。2、本房产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竞买人可自行咨询相关管理单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