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机动车停车棚 非机动车停车棚招租招标采购公告(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和平社区居民委员会2024)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lq2024NTR00128
项目名称
和平社区平安家园一期3号非机动车停车棚
年限
3年
面积
200.0000平方米
挂牌起始单价
600元/月
挂牌开始时间
2024-02-22
挂牌结束时间
2024-03-06
项目地址
项目坐落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东段
项目经纬度
104.282496,30.59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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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成都农交所龙泉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关于 和平社区平安家园一期3号非机动车停车棚招租网络竞价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基层“微腐败”,助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受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和平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方”)委托,成都农交所龙泉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农交公司”)现将本次资产招租网络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 名称
计租 面积
挂牌 底价
竞价 保证金
租赁 年限
竞价 幅度
周期上 浮比例
业态要求
和平社区平安家园一期3号非机动车停车棚
200㎡
600元/月
3000元
3年
20元/月或其整数倍
无
严格按照不超过以下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充电)电瓶车48伏:31元/月,60伏:40元/月,72伏:46元/月,80伏:54元/月,96伏:62元/月。(不充电)电瓶车:小车15元/月,大车20元/月;电瓶车临停充电:小车5元/次,大车6元/次;电瓶车临停不充电:小车2元/次,大车3元/次;摩托车:小车18元/月,大车20元/月;自行车:7元/月;服从管理。
现场的标识标牌无任何指向性,不对标的物报名流程、竞价流程及结果产生影响。标的物按业主要求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无异议。 二、意向方报名条件 (一)依法成立且有效续存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及后期运营管理要求详见《十陵街道和平社区平安家园一期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认为其完全认可该合同条款并在其成为竞得方后签订该合同。 (四)承包经营期内,如因征地拆迁或规划建设改变车棚用途的,所得补偿(赔偿)收益归业主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主张这部分权益或补偿。但因征地拆迁或规划建设改变车棚用途致使承包经营权灭失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承租方可向第三方主张既得权益和补偿。 (五)所有竞租人(意向方、竞价者)需自行确认其经营业态是符合国家法律、政府相关规定及本次招租标的物业态要求,因使用标的物用途需办理相关证照的应自行办理。若因标的物硬件不适合经营或无法办理相关证照,造成不能签订合同或不能履约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六)所有承租方在使用标的物前请自行对标的物安全进行测评,后期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资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盖公章)、现场填写报名资料需携带公章。 (二)竞价保证金 租赁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详见表格,竞价人与意向者(报名人)必须是同一个人或单位,竞价人现场报名成功后网络自动生成转款账户,竞价人按要求将竞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网络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匹配账号 竞价保证金只能通过转账形式交纳,存现金方式交纳无效且退还手续复杂,请务必不要存现金。区农交公司确认竞价保证金到账后向竞价人发放《参与网络竞价通知书》。竞价保证金必须由本人交纳,代交无效,无竞价权。竞价结束后竞价保证金由区农交公司负责退还。 特别提醒: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5:00)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四、网络竞价程序及规则 (一)报名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3月06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5:00)。 (二)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3月08日。报名资格确认后,由区农交公司向意向方发《参与网络竞价通知书》,网络竞价具体时间段及操作流程在《参与网络竞价通知书》中明确告知。 (三)网络竞价规则:意向方(报名者)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单次增价幅度详见表格。自由竞价时间为1小时,若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一分钟内仍有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则竞价转入限时报价,限时报价为每次60秒,即有新的报价后竞价时间自动延60秒直至无意向受让方报价,产生最高报价止。竞价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获得该标的物租赁权。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意向方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怡和新城E2区9栋15楼 (二)联系电话:028-84831281。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竞价保证金详见表格。网络竞价结束后经3个工作日公示,区农交公司采用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中租者(竞得者)并出具《网络竞价成交通知书》,中租者(竞得者)须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与业主方签订《承包合同》及其相关附件(若有),并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若有)。若中租者(竞得者)未按约定与业主方签订《承包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或中租者(竞得者)未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视为中租者(竞得者)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租者(竞得者)按时与业主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的,业主方向区农交公司递交准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函件,区农交公司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退还至中租者(竞得者)账户;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络竞价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路不计息退回。 七、交易服务费 按照标的物的成交总价(成交总价=合同总金额+免租期金额)的5‰向竞得者(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只要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产生了受让方(竞得者、承租方),即视为网络竞价成功,区农交公司从竞得者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向区农交公司补缴。 八、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业主方支付首年承包费。在承包期内,当年承包费到期前10天内,承租方应主动续交第二年承包费。(备注:承包费按年度缴纳,先交费后使用)。 (二)租赁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业主方支付。 (三)其他费用: 1、承包期内,承租方自行承担车棚承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承租方须按时交纳电费、水费,自负盈亏,在承包期间业主方不承担承租方的工资和车棚的其他费用(包括与车棚有关的维修费,如水、电的维修费用),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业主方无关。 3、车棚内车辆发生碰撞、损坏或被盗等情形,由承租方自行与车主协商赔偿事宜。 九、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业主方及区农交公司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的网络竞价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三)意向受让方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竞价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十陵街道和平社区平安家园一期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承包合同》模板。 成都农交所龙泉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1日
挂牌信息
挂牌时间
14 个自然日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保证金交纳规则
保证金额
300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民生银行在线支付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暂无附件
甲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和平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乙方:代表:身份证号码:为了更好的管理平安家园一期小区车棚停放各种车辆的问题,确保车辆的安全,甲方现将非机动车棚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为规范停车秩序和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大运村路315号平安家园一期小区内车棚,面积为。1、车棚承包期限为叁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2、合同有效期内,月承包费元,年承包费为元,大写人币,。3、承包费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及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首年承包费,承包费收到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当年收款凭证。(备注:承包费按年度缴纳,先交费后使用)。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交付该车棚时,乙方支付车棚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4、在承包期内,当年承包费到期前10天内,乙方应主动续交第二年承包费。1、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社区居民议事会决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车棚内各种车辆的停放价格不能超过以下标准:(充电)电瓶车48伏:31元/月,60伏:40元/月,72伏:46元/月,80伏:54元/月,96伏:62元/月。(不充电)电瓶车:小车15元/月,大车20元/月;电瓶车临停充电:小车5元/次,大车6元/次;电瓶车临停不充电:小车2元/次,大车3元/次;摩托车:小车18元/月,大车20元/月;自行车:7元/月。如发现乙方私自涨价或乱收费,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车棚经营权,对乙方不作任何赔偿。2、承包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车棚保证金除抵扣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3、承包期内,乙方自行承担车棚承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4、车棚维修自交付乙方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房屋完好状态,自行负责房屋、水、电、等及其附属设施维修,不得任意改变和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堆放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保证按时交纳水、电、垃圾处置费等相关费用。5、乙方严禁在车棚内进行茶水烟酒棋牌等一切与车棚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乙方如违反此项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签定的合同,并收回车棚经营权,对乙方不作任何赔偿。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相关证照所需费用全部自理。7、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必须按照消防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做好车棚的用火用电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车棚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赔偿责任。8、车棚发生局部破损或漏雨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解决,并承担维修费用,与甲方无关。确因车棚主体结构发生大面积自然破损,则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期间,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做好居民停放车辆的暂存协调工作。9、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停放在车棚内,乙方必须妥善保管,主动协调处理车辆停放秩序。车棚内车辆发生碰撞、损坏或被盗等情形,由乙方自行与车主协商赔偿事宜。必要时,甲方可派人帮助乙方调解矛盾。10、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包第三方,不得在车棚内搭建住房或其他影响车辆停放的设施。承包期满后,乙方自行处置承包期内用于车棚经营所购置的物品和设施设备,甲方不负责赔偿物品和设施设备的折旧和残值。如因拆除过程中造成损失损坏导致车棚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赔偿。11、乙方须按时交纳电费、水费,自负盈亏,在承包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工资和车棚的其他费用(包括与车棚有关的维修费,如水、电的维修费用),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12、承包经营期内,如因征地拆迁或规划建设改变车棚用途的,所得补偿(赔偿)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主张这部分权益或补偿。但因征地拆迁或规划建设改变车棚用途致使承包经营权灭失或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可向第三方主张既得权益和补偿。(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2、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2、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1、逾期不支付房屋承包费15日以上;2、欠缴各项费用达¥500.00元以上;3、擅自改变该房屋原有用途的;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乙方擅自转租房屋,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承包费及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再退还。6、租赁期限未届满,退还该房屋;7、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一)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方将不退还剩余承包费和保证金,同时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二)若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同意后,将剩余租赁期限所对应的承包费余额退还乙方。(三)如因乙方证照不齐或政策不允许等情况导致关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即时返还甲方,逾期则视为放弃屋内全部物品,甲方可以进行处置,自行开锁收回房屋,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仍需继续租用,必须重新参加投标,中标后方能与甲方另行签定租赁合同。(三)若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支付守约方一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机动车停车棚 非机动车停车棚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