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4)
原杨树江绥棱县克音河乡部落村绥棱县克音河乡部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0亩水田使用权
联系人:王义全
联系电话:13114652020
法定代表人:王义全
法人电话:
地块名称:大屯屯南
坐落: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克音河乡/部落村
转出面积:1亩
项目编号:SLX_CQ_2024_S_0203
转出土地用途: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旱田
挂牌价格:200.0 元(总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条件: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仅限本村村民。
交易保证金(元):200.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绥棱县克音河乡部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黑龙江绥棱农商银行克音支行
账 号:650170122000003530
服务费:0.0
下载附件:
3a6cc86b32ec27f2726a4855a61f21f.jpg
查看
合同编号:耕地承包合同书甲方:乙方: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股东大会)研究确定底价,经合法的公开、公正手续竞标,乙方中标。甲乙双方依据农村集体承包法律法规及本次中标的合法文书,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地块名称:地块坐落:东邻;西邻南邻;北邻三、承包面积:合计_亩。其中:1、水田_亩,详细位置:2、旱田亩,详细位置四、承包期间:自年月_日至年_月_日。承包年限年。五、承包价:单价元/亩、年。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六、每次交款时间、地点、方式(存款顶、现金等)和金额七、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1、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本承包地的用途,不得擦荒弃耕,不得转包;2、乙方有权依法经营,甲方不得违法违策干预;3、在承包期内,国家已有的政策性优惠归甲方;国家新出台的给予耕地或耕种者的政策性优惠,应由乙方享有的那部分,要按同额度同时提高承包费。有关部门针对耕地或承包者的一切行政性收费由承包者自负;4、在承包期内承包者不得擅自改变本承包地土地使用现状,不得搞掠夺性开发,不得随意在本承包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承包期内,装乙方如因生产经营需要准备对本承包地进行改造、在本承包地上投入非固定生产设备及依法修建固定设施,必须在法律法规政策许可情况下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依法进行,且所有费用和相关责任乙方自负。订承包期满,乙方要无条件地将设备移走、固定设施拆除、地表恢复原貌;线6、八、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情形,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要给对方支付总承包费30%的违约金。同时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付对方相应数量的赔偿金。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立即自动解除:1、乙方逾期未交或逾期未交齐承包费;2、乙方违反第七条第1款、第4款、第5款的其中一款或几款;3、国家征用本承包地或按村屯基本建设规划占用本承包地;4、因不可抗力使本承包地灭失。出现第1、第2种情形的,乙方损失自负;甲方损失由乙方给付;甲方不予返还承包费。出现第3、第4种情形的,甲乙双方的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十、本合同必须经乡(镇)经营服务中心审核,报县经营服务站审批,否则无效。十一、本合同自县经营服务站审批合格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经营服务中心、县经营服务站各存档一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相关资料及资料目录甲方(公章):乙方(签字并盖章):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乡(镇)经营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公章)乡(镇)长(签字):经营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年月日绥棱县经营服务站审批意见:(公章)县经营服务站长(签字):审批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