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鱼池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杨建庄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宁河区潘庄镇杨建庄村约520亩鱼池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潘庄镇/杨建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杨建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潘庄镇杨建庄村约520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
4000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承包方经营所需的水源、电源和排涝等事宜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如遇旱涝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2、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有权属于发包方现有的堤埝、沟渠、道路、机井、泵站、房屋、电力等设施,承包方均可有偿使用,如承包方确需使用,经发包方书面许可后,承包方应按规定交纳使用费,并负责看管、维护、保养和承担一切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如上述设施、设备在承包方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3、承包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村委会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依法经营,不得将土地用于抵押、担保和改作其他用途,不得建设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地形地貌。严禁私搭乱建、栽植树木、砍伐树木、乱倒垃圾、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严禁取土卖土。 4、承包方对所承包的土地,应自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严格遵守村委会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环境保护、防汛防火等相关规定。5、在土地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占地或发包方依法使用土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并及时腾退土地。占地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对承包方的赔付标准参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13日印发的“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承包方不得主张其他任何经济补偿,如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承包方已缴纳的未到期承包费(按月计算)。6、合同期满时,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条件交给发包方,并保证不遗留任何问题。7、如承包方在经营管理中,未按约定出现违约行为,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此之外,如承包方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后果,发包方将追究承包方相应的法律责任。8、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完全了解该承包地块内的一切相关问题,对土地面积及周围环境等无任何争议,土地面积不在从新测量,以发包方提供的面积为准。9、此项目如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10、一但报名成功即视为对该方案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方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如因承包方原因未签订合同,视为承包方主动放弃本次竞价结果,视为违约,前期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退,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且发包方有权按照原有条件择日另行发包。11、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12、发包方另收取人民币1000元报名费,该费用在交纳(竞价)保证金时一并交纳,无论竞价成功与否或者流标均不予退还,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

受让方条件
面向杨建庄村内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转出用途
鱼池只允许经营合法水产养殖业,不允许改变用途,严禁取土卖土。不允许有栽树等破坏或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严禁随意倾倒有害垃圾,污染周边环境。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2472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鱼池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