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治药品及消杀劳务 病媒生物消杀工作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公告内容文档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病媒生物防治药品及消杀劳务采购项目
1、焦作市解放区建成区(不包含北部山区)约31平方公里管辖范围内的病媒生物消杀工作。服务范围:东至与山阳区交界处,西至与中站区交界处,南至与高新区交界处,北至影视大道(含北侧紧临村庄)。对河道、公园、游园、广场、道路两侧、城中(郊)村、城乡结合部、单位、小区、居民楼院、市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雨污水井、废品收购站、拆迁场地等公共区域“四害”防制设施建设、设置和消杀工作,并负责按标准设置、修缮、更新毒饵洞,以及区卫健委指定及其它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和季度消杀验收(包括要求承担消杀设备、专业人员、消杀药品、防制知识宣传、培训、行业消杀指导和公益性服务等)。除“四害”标准达到国家病媒生物防控C级及以上标准,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巩固工作,确保合格。 2、突发应急事件环境消杀。 3、区卫健委指定及其它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和季度消杀验收(包括要求承担消杀设备、专业人员、消杀药品、防制知识宣传、培训、行业消杀指导和公益性服务等)。 4、向所服务区域内低保户等困难家庭户无偿提供家庭用灭蟑、灭鼠药等病媒生物药品及技术指导。 5、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及消杀培训每年不低于2次; 6、除以上内容外,另需无偿提供防制药械和药品,由区卫健委发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
70.00
2024年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2月27日
焦作市解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病媒生物防治药品及消杀劳务采购意向.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媒生物防治药品及消杀劳务 病媒生物消杀工作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