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乘用车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8日我厅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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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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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1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年产7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24〕11号
2024年2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纯电动乘用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