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邓州市医圣故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0-411381-04-01-855203
项目名称:邓州市医圣故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监管部门
告知内容
告知时间
邓州市发改委
根据《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宛发改〔2023〕260号)等文件精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满500 万千瓦时的备案(核准、审批)项目需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意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报送发展改革部门存档备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节能验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电话: 邓州市发改委环资科 0377-66060880
2023-11-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