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202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布(441802007008GB00639)
行政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布

以下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已经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布:
计划出让地块情况:

序号
地号
宗地位置
面积
容积率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公示时间
备注

1
441802007008GB00639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灵洲经济联合社辖区内
65.12㎡
1.0≤容积率≤3.5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30天

公布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28日,共30日。
公布时限内,需要用地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出让计划,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608室)书面提出意向用地申请。
根据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特此公布。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4年2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