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路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阳区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白云大道)工程(一期)一标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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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惠阳区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白云大道)工程(一期)一标段
建设地点
秋长街道
建设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市政和代建事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白云大道)工程(一期)一标段实施秋宝路至高速路段,道路全长约1.8km。地面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双向6车道,规划红线宽度60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运行期间,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落实《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项目须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声环境2类区机动车道外侧外延35米范围内区域,3类区机动车道外侧外延20米范围内区域以及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街建筑面向交通主干线一侧至机动车道边界线的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标准,道路沿线评价范围内其他区域噪声执行相应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3类标准;施工期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快速路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