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主城区北关河以东片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珠光路片区)

苏政地〔2024〕11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主城区北关河以东片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珠光路片区)建设用地的批复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主城区北关河以东片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珠光路片区)项目用地的请示》(扬府发〔2023〕1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高邮市高邮经济开发区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9713公顷(耕地0.892公顷)、未利用地0.01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高邮市高邮经济开发区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023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98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9713公顷,征收土地0.984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主城区北关河以东片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珠光路片区)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要督促高邮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四、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将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4年1月26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4年2月29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