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迁改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拟对温岭市生命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涉及110千伏曙长1875线45#~长屿变段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3月4日)

关于拟对温岭市生命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涉及110千伏曙长1875线45#~长屿变段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3月4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岭市生命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涉及110千伏曙长1875线45#~长屿变段线路迁改工程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
温岭市医港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架空线路1.01km,其中单回线路0.35km,双回线路0.66km(本期双回塔单边挂线、预留一回),新建双回路钢管杆7基,导线型号为JL3/G1A-300/25钢芯铝绞线;调整光缆及ADSS路径长0.084km。拆除段:拆除现状110千伏曙长1875线45#~长屿变单回线路,拆除线路全长0.96km,拆除3基单回角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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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功能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可行。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明显。工程设计阶段已考虑了多种环保措施,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运行后对当地电磁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及水环境等影响较小,均可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予以减缓。
1.大气环境:项目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临时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低速行驶,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进行苫盖,避免沿途漏撒;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在临时施工场地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扬尘及废气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2.地表水环境:施工泥浆废水主要是在混凝土灌注、施工设备的维修、冲洗中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沉渣妥善堆放;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的化粪池处理;输电线路跨越水体段施工时,严禁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水体;为防止施工区临时堆放的散料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散料堆场四周需用沙袋等围挡,作为临时性挡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责任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执行,避免和减少污染事故发生。跨越地表水体时,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等;控制施工时序,线路跨越水体时避免在雨季施工;严禁水体附近清洗含油器械及车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水体中;加强施工管理,材料场、开挖土石方均应远离水体堆放。在临时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防止施工废水排入水体,防止对所处的水体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3.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输电线路施工时,施工机械应布置在临时施工场地且尽量远离居民区;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情况下尽量优化施工时序,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尽量缩短施工工期。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集中处理;输电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基本达到土石方平衡,不产生弃土。牵张场选择地势平坦的平地,不进行开挖,不产生弃土;涉及拆除的杆塔、导地线及金具等物料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岭市供电公司统一安排、报废处理;施工过程中若有含油废水产生,应收集后用隔油池处理,分离的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水分可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等抑尘措施。5.生态环境:通过选用技术性能高和占地面积小的设备,减少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减少地表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同步完成发挥作用;牵张场和材料堆场尽量不设置在原有植被茂盛的地方,场地应设置合理的排水导流系统,设置沉淀池,减少土壤流失;采用合理的开挖和回填工艺、每完成一部分开挖或回填,都将采用夯实、覆盖等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地面的抗侵蚀能力,使水土流失最小化。对塔位基础施工中挖出的土方可采用回填法处置,无余土产生;表土剥离后,加快土石方施工进度,尽可能避免在雨季施工。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拆除铁塔时,须对塔基表面进行清理,并将基础清除至地面下1m,再以表层土回填,使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以尽量少占用耕地、农田为原则,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临时施工场地,进行翻松整地、复耕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3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线路迁改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