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光互补发电招标采购公告(2024)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08603
传 真:68608603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
国华(天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王虎庄村
天津津环中新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国华天津静海区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变电站),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王虎庄村。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容量125MVA,占地面积13332.1平方米,包括升压区、办公区及储能区三部分,其中升压区建设配电装置楼,办公区设置综合楼、危废库、消防水池,泵房及室外检修场地等,储能区设置电池集装箱和PCS+升压变等,项目储能容量按15MW/30MWh设计。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3.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4.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5.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事故废油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应收集后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光互补发电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