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建设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6519760(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宝丰县山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邮 编:4674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1
关于宝丰县阳光家园置业有限公司阳光一方圆商住小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4]4号
2024.3.12

关于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4]5号
2024.3.12

关于河南五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宝丰县阳光家园置业有限公司阳光一方圆商住小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建设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