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 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2024)



国有产权|国有资产租赁权;交易公告;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项目名称: CQW2024019001国有产权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CQW2024019001

标的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北门街富利花园15号楼707租赁权

标的编号: CQW202401900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产权项目公开交易公告
CQW2024019
    经 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批准,我单位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产权交易系统对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202403-01期)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概况
交易保证金(元)
起始价(元)
增幅价(元/次)

CQW2024019001
清远市清城区北门街富利花园15号楼707租赁权
本物业为7楼步梯住宅,无批、面积85㎡,无产权证,无水、无电。合同期内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本物业不设装修期,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按2个月租金标准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物业租赁期为五年,其租金递增率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5%,其价格已包含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的费用。租赁物业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竞买申请人接受标的现状。  
  1000
30336
  30

CQW2024019002
清远市清城区北门街富利花园15号楼708租赁权
本物业为7楼步梯住宅,简装、面积87㎡,无产权证,有水、有电。合同期内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本物业不设装修期,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按2个月租金标准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物业租赁期为五年,其租金递增率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5%,其价格已包含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的费用。租赁物业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竞买申请人接受标的现状。         
1000
35856
30 

注:标的物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价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此前曾被取消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再参与相应标的的竞价。
三、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8日;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6时;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3月29日 9 时至2024年4月2日10时; (在竞价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价,系统将在竞价期限截止时点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直至5分钟内无人出价,交易结束)。
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为标的成交次日起7个自然日,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与项目委托方(业主方)联系,按交易资料要求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

在公告期间可以与委托方(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六、该项目公告将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系统(https://gtzyjy.qyggzy.cn:8080/)进行发布。竞买人可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系统查看标的详情、报名和竞价。七、联系方式

1、标的产权、概况、租赁安排等事项请咨询项目委托方:清远市清城区汇粮种子有限公司,13431999138
联系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东路北一座103号二楼   
2、交易系统操作与使用问题请咨询: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部:0763-3780177
3、系统登陆异常或网络故障等问题请咨询: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数据资源部:0763-3371173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南侧
       资料下载: CQW2024019项目资料.zip

 
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 3 月 14日
 
 

标的编号CQH202401900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北门街富利花园5号楼707租赁权交易方式网上交易标的类型房屋商铺交易类型租赁交易标的概况本物业为7楼步梯住宅,无批、面积85m,无产权证,无水无电,合同期内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本物业不设装修期,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按2个月租金标准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物业租赁期为五年,其租金递增率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5%,其价格已包含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的费用,租赁物业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竞买申请人接受标的现状组织方名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部组织方联系方式0763-3780177委托方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方联系方式13431999138委托方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7243691614保证金(元)1000起始价(元)30336增价幅度(元)30CQW2024019002清远市清城区北门街富利花园15号楼708租赁权网上交易房屋商铺租赁交易本物业为7楼步梯住宅,简装、面积87m,无产权证,有水、有电,合同期内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本物业不设装修期,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按2个月租金标准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物业租赁期为五年,共租金递增率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5%,其价格已包含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的费用。租赁物业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竞买申请人接受标的现状。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部0763-3780177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343199913891441802724369161410003585630CQW2024019001CQW2024019002公开竞价招租方案一、物业概况详见附件《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赁资产情况一览表(202403-01期)》(以下简称:资产情况一览表)。二、招租基本要求1.经营期限:合同租赁期为五年,由2024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止。2.经营范围:商铺的经营范围原则上不限,如有特别说明的除外。3.租金底价:祥见资产情况一览表内“起始价”栏内(其价格已包含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的费用),如物业租赁期超过三年的,其租金递增率从第三年开始逐年递增5%。4.承租要求:4.1租赁期间,承租者不得将其承租的物业转租、转让、转包给他人经营或用作经济担保、抵押。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者限期退场,并不作任何赔偿;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者不得中途退租;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承租者必须按期退出所使用的场地,承租单位已固定或装嵌在建筑结构上的设备、设施一律无偿归业主所有,承租者不得拆除。4.2租赁期间,凡在本租赁期属承租单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收、债权、债务及其他责任均由承租者承担。4.3承租者须自行办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环保合格证、水电增容(如需)等一切开业必备的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一切税金及费用。4.4经营范围涉及易燃易爆危化品、有噪音及环境污染的行业,需符合卫生、环保、安全及社会治安管理综合相关要求。5.承租者资格条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5.2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盖公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4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项目中标后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条款规定对中标人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后审。如中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标人将予以否决其投标,并有权没收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6.物业交付6.1物业交付期:按我公司通知日期为准,若物业因特殊情况逾期交付,合同期将视逾期时间顺延。6.2租赁物交付条件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参与竞价的意向人应在竞价前考察并了解清楚所参与竞价招租房屋的相关情况。三、拍卖招租事宜1.招租方式: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于“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进行公开竞价招租。2.招租时间:从公告之日起,_10个工作日内为竞价报名时间,过期作废。3.竞价时间、地点、交易保证金请参阅招租公告或竞买须知等资料。4.交易保证金竞买人必须于指定时间前持本人银行卡到银行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的账户,竞买人应自行确保交易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内到达该账号,并凭保证金交纳账号参与网上电子竞价。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与出租方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后,由委托拍卖方出具确认函交予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方可按原退回交易保证金。无竞得的竞买人,交易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退还。4.1如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租赁物由出租方收回,另作处理。5.竞价成交后,竞价结果信息公示期为标的成交次日起7天。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主动与委托方(业主方)联系,并自行打印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竞价结果证明书》,10日内与出租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及《环保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缴纳租赁保证金及租金等相关费用(采取“先收租后使用”原则),逾期则视为违约,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签署合同时,其名称须与竞价登记时的一致,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6.竞得原则:价高者为竞得人。7.信息发布: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系统进行发布进行公告,不报纸刊登。附件:《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赁资产情况一览表(202403-01期)》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3月6日产权项目公开交易申请书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经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批准(授权),我单位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对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202403-01期)资产租赁权项目进行公开交易。二、同意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在中心网站发布我方所提供的包含但不仅限于交易公告、交易标的信息、交易合同样式等相关交易信息。三、同意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系统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和竞价(网上竞价项目)并发布我方所提供的包含但不仅限于交易公告、交易标的信息、交易合同样式等相关交易信息。四、该项目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系统_进行发布,(不刊登报纸的须在此写明)。五、该项目涉及标的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我方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六、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一致性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东申请方(盖章申请代表人(签委托时间:2024年3月77日020联系人:联系电话:134319991387士#idc error#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话;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于年月日,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产权网上交易平台以人民币元/年的价格竞得位于_五年期物业租赁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现就物业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物业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业可使用建筑面积合计约为平方米,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租赁.2-物业现状(含对租赁物业面积、物业水电情况无异议)。第二条租赁物业权属该物业权属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对租赁物业进行充分的检查、核实,对租赁物业的现状情况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租赁物业现状和一切存在的瑕疵,自愿承担在租赁期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含无产权证的潜在风险)。第三条租赁期限月乙方租用租赁物业的期限年日起至__年_月日止。第四条租赁费用及对应支付方式(一)租金标准8元。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为年租金为,年租金为元。第二年:,月租金标准为元。第三年:年租金为,月租金标准为年租金为元。第四年:,月租金标准为年租金为第五年:,月租金标准为,年租金为元。(二)租赁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三个月租金数额作为租赁押金,即人民币_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期满后,在乙方缴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不发生赔偿事项、不存在合同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将在乙方腾退租赁物业(含归还租赁3-物业钥匙、门禁卡、水电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乙方指定账号;否则甲方有权在租赁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赔偿金、违约金,并无需经乙方同意。如租赁押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支出(包括不限于),则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三)租赁期内费用乙方自行支付租赁物业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物业租赁经营产生的税款、租赁管理费以及因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房屋租赁税、物管费、水电费、公共区域分摊费、垃圾费、电话费、视讯费、燃气费、通渠(粪)污费等,均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按规定缴付。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足额缴纳费用,逾期缴纳的,应按照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四)租金、租赁保证金支付要求1、乙方将租赁押金人民币元汇至甲方账户。账户名: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账号:201802660920000262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清远分行营业部。2、乙方必须先交租后使用,同时按月缴纳租金。租金在每月15日前缴清。逾期不缴的,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纳金,逾期时间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收回租出物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五条租赁用途未经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业的用途为4-i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租赁物业用途。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影响环境卫生的服务业、加工业和产生噪音的娱乐业。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租赁物业权属清晰,若发生与之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处理。2、甲方确保交付的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进入租赁物业内查看内部结构及附属设施,若发现乙方使用和维护不当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及修绩,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4、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投资的物业已形成符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5、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物业,并重新公开招租。(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政府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租赁物业,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非法或违法违规活动,否则,由上述原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2、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政府各相关部门关于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并做好相关-5-管理工作;乙方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对租赁物业的防火、安全、治安及卫生等负全部责任。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物业进行改动和增添附属物;或虽经甲方同意乙方对承租的物业进行改动和增添附属物的,乙方仍须向有关部门合法办理相关报审手续,在获得批准后才能实施。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外可以扣留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及行使其他的一切合法权利。5、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必须拆除有潜在风险的招牌和由乙方投资的与物业未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第七条交付租赁物业实际交付日以甲方通知为准,若甲方提前或推迟交付,则合同期将根据租赁场地实际交付日期相应提前或顺延。第八条物业装修和维护维修(一)装修1、乙方需对商铺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2、在装修过程中,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装修、消防、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规定,遵守甲方以及物业公司的有关要求,不能拆改、变动租赁商铺主体、承重结构(包括但不限于现有厨卫位置、水电线路等)、-6-占用消防通道、私自搭接水电线路、危害相邻租户的安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逾期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商铺及其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租赁商铺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4、乙方进行装修或修售时应及时清运建筑装修等垃圾,如超过3个工作日仍未清运或物业中心要求立即清运的,甲方可以代为清运,但所需费用应由乙方承担。5、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租赁合同的,商铺内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乙方拆除,但因拆除造成商铺毁损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商铺内已形成附5合的装修装饰物一并交付予甲方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甲方限定离场时间内未对相关装饰装修物拆除、搬离的,视为乙方对该装饰装修物的丢弃,甲方有权处理或继续使用相关装饰装修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6、租赁期间未届满时,因乙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商铺原状,甲方无需补偿乙方对租赁商铺的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乙方在甲方限定离场时间内未对相关装饰装修物拆除、搬离的,视为乙方对该装饰装修物的丢弃,甲方有权处理或继续使用相关装饰装修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77、本租赁合同非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导致解除的,乙方可将商铺的装饰装修物拆除、搬离,甲方不需赔偿乙方的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不论本租赁合同因何事由解除的,乙方均不得故意将已经与商铺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毁坏。(二)维护维修1、针对乙方的装修、改善部分和增设的物品等发生损坏,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故障导致乙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3、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在该商铺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商铺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商铺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乙方应当负责租赁商铺卫生、防火防盗以及其他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5、甲方只负责租赁物业的主体结构性的维修。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物业的主体机构发生妨碍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87.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代为维修。6、乙方应当负责主体结构性维修之外的维修责任(含下水道堵塞倒灌疏通、非主体结构性渗漏修补、非主体结构性翻新加固修鳝、防盗设施维护等);公共部位的维修,甲方可进行协调处理,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第九条转租和续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与他人交换使用、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使用本合同租赁物业。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乙方拟续租时,需参与甲方对该物业组织的公开招租,遵守网上公开招租的规定,价L高者得。第十条物业的返还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物业,并保证租赁物业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的,乙方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租金标准上浮5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占用费。乙方逾期返还租赁物业超过十日的,将被视为放弃对租赁物业所有物品享有的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他人将物品搬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将前述费用作.9.为乙方的债务向乙方追偿。第十一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一)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除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物业外,同时有权没收租赁押金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以上的(含30日);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用途的;3、乙方利用租赁商铺进行违法、违规经营的,或储存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乙方利用租赁物业或在租赁物业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4、租赁物业交付后,因乙方原因损坏物业或附属设施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乙方将租赁物业范围内外装修物拆除的;5、租赁物业因乙方原因被政府部门查封、整顿、停止经营的;6、乙方是法人时,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注销,或到期未年检,或乙方发生破产、清算的;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与他人交换使用、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使用本合同租赁物业。8、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严重或多次侵害相邻关系权利人的,且整改不力,造成有相邻关系的业主多次投诉的;·10-i9、乙方或乙方的实际负责人被刑事立案侦查的,或乙方利用租赁物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10、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的情形。(二)因乙方违反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导致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前三个月的租金总额。(三)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者逾期缴纳因使用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的,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处理。逾期时间超过30日的,视同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照本条第二款支付违约金。(四)任一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视为根本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计算方式是根据本合同前三个月租金总额)。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五)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乙方除了应按照本条第四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免租期的租金损失,该租金损失按照免租期满后的租金标准计算。第十二条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府整体规划或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物业,自征收、征用、拆迁公告发布、腾退通知要求搬迁之日起视为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无条件搬出,甲方将租赁押金扣除乙方欠款、违约费用(如有)外,余款无息归还乙方,并不做任何补偿。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第十三条通知条款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2)乙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2、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12-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自信件交邮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一方违约,另一方起诉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五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13-产权项目公开交易公告CQW2024019经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批准,我单位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产权交易系统对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202403-01期)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编号标的名称标的概况交易保证金(元)起始价(元)增幅价(元/次)CQW2024019001清远市清城区北门街富利花园15号楼707租赁权本物业为7楼步梯住宅,无批、面积85m,无产权证,无水、无电。合同期内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本物业不设装修期,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按2个月租金标准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物业租赁期为五年,其租金递增率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5%,其价格已包含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的费用。租赁物业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竞买申请人接受标的现状。10003033630CQW2024019002清远市清城区北门街富利花园15号楼708租赁权本物业为7楼步梯住宅,简装、面积87m,无产权证,有水、有电。合同期内不能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本物业不设装修期,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按2个月租金标准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物业租赁期为五年,其租金递增率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5%,其价格已包含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的费用。租赁物业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竞买申请人接受标的现状。10003585630注:标的物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价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此前曾被取消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再参与相应标的的竞价。三、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公告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8日;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6时;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至2024年4月2日10时;(在竞价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价,系统将在竞价期限截止时点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直至5分钟内无人出价,交易结束)。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为标的成交次日起7个自然日,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与项目委托方(业主方)联系,按交易资料要求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五、在公告期间可以与委托方(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六、该项目公告将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系统(https://gtzyjy.qyggzy.cn:8080/)进行发布。竞买人可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系统查看标的详情、报名和竞价。七、联系方式1、标的产权、概况、租赁安排等事项请咨询项目委托方:清远市清城区汇粮种子有限公司,13431999138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东路北一座103号二楼2、交易系统操作与使用问题请咨询: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部:0763-37801773、系统登陆异常或网络故障等问题请咨询: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数据资源部:0763-3371173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南侧清远市清城区汇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4年3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产权 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