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中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项目建议书的函》(中府函〔2024〕11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做好中新镇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工作,同意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中新镇濠迳村、合益村、坑贝村、莲塘村和五联村,涉及耕地面积共2207.1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灌溉与排水工程:整修灌溉农渠2353m、排水农沟382m、排水斗沟757m,重修灌溉农渠354m、灌溉斗渠298m、排水斗沟222m、跨渠板88座、渠道横撑梁51根、涵管30座和水陂1座。
(二)田间道工程:整修生产路252m、田间道2383m、八字口8个、下田坡道(机耕口)52座和会车道5个。
(三)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撒播生石灰26.09吨和有机肥229.57吨,土壤改良面积共521.76亩。
(四)其他工程:建设物联网虫害监测点和安装农田物联网虫害监测预警系统,修建项目竣工公示牌1座、项目实施宣传栏1座、单项工程标识牌87块和水尺18把。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85.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9.03万元、预备费17.35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国债补助资金和省、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中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1、 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设计全部招标。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勘察、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4年3月14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